大连海事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06 编辑:少冰

  大连海事大学,简称海大,是一所以航运为特色,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交通运输部直属理工类院校,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海事院校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大连海事大学2017考研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类型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交通运输工程(单独考试)、工程管理及项目管理类别(领域)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各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均可招收。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s.dlmu.edu.cn/)招生主页上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如下:报考以下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具体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其余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对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没有具体业务要求。

  l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法学(03010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和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生物物理学(0710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动力工程(专业学位)(085206)和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207)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英语类研究方向)或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证书原件(日语类研究方向)或俄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俄语类研究方向)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须是第一作者)。

  l 社会工作(035200)类别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并提交可体现自身专业水平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20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报考详情见后文《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部分。

  四、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需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军队助管部门批准后报考,同时将审批表复印件交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信息栏中注明“国防生”。

  (8)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需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在2017年3月上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 2017年3月初教育部发布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上。之前,考生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上公布的《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费、拟招生人数

  十、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命名)奖学金、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

  1.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覆盖面100%。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可申请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奖学金标准由相应学院参考学校标准自行制定。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生,硕博连读确认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专项奖学金,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后文《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简介》部分。

  5.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奖助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相关的校发文件。

  十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标准

  我校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十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三、其他

  l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l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单独考试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及《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l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https://grs.dlmu.edu.cn/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819-php-1。

  l 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我校具体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grs.dlmu.edu.cn)上查看。

  l 本简章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l 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l 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大纲等专业知识有问题,请直接咨询各院系。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系)名称 办公电话
航海学院 0411-84726238(全日制)、0411-84729640(非全日制)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全日制、非全日制)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9706(全日制)、0411-84727396(非全日制)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0411-84729330(全日制、非全日制)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0411-84724349(全日制)
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全日制)
法学院 0411-84729814(全日制、非全日制)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4490(全日制)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0411-84729550(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11-84728926(全日制)
数学系 0411-84729207(全日制)
物理系 0411-84723326(全日制)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411-84723313(全日制、非全日制)

  l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l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l 邮政编码: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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