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四川理工学院,国标代码为10622,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设有汇东、营盘、黄岭三个校区。汇东校区在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营盘校区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108号,黄岭校区在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邓关镇学院路15号。
第四条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及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四川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研究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研究生处是我校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政考核、录取及安全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收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等
第十三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收费标准、学制、学位类型、学习形式、就读校区详见下表:
学科(类别) | 学费标准 | 学制 | 学位类型 | 学习形式 | 就读校区 |
08工学 | 6000元/学年.生 | 3年 | 学术型 | 全日制 | 汇南校区 |
12管理学 | 6000元/学年.生 | 3年 | 学术型 | 全日制 | 汇南校区 |
0351法律 | 7000元/学年.生 | 3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营盘校区 |
7000元/学年.生 | 3-5年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营盘校区 | |
0451教育 | 7000元/学年.生 | 3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汇南校区 |
0852工程 | 6000元/学年.生 | 3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汇南校区 |
1351艺术 | 8000元/学年.生 | 3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营盘校区 |
8000元/学年.生 | 3-5年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营盘校区 |
1、奖学金(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新生奖学金:2000-1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校应届生一志愿: 10000元(除破格外100%覆盖)
其他一志愿:6000元(除破格外100%覆盖)
调剂录取: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50分或原985高校毕业生,奖4000元;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30-49分或原211高校毕业生,奖2000元。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覆盖面3%;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覆盖面40%;
④研究生创新成果奖: SCI、EI、CSSCI等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2、助学金(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助学金:15000元/年.生(含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校助学金9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100%覆盖;
②三助一辅:3000-5000元/年,按需设岗,覆盖面不低于30%;
3、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学校同时开展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问题。
4、培养业务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培养费额度为不低于8000元/年.生;
5、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经专家评审立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6000元。
第六章 报考说明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报名。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第十六条 初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专业课参见《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可以在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下载。
第十七条 复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八条 调剂。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于调剂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录取”、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以上关于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公示公开、违规处理等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将于复试录取工作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s://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证明”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suseyjs@163.com,并电话(0813-5505850)确认邮件收到。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第二十二条 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地考生自行到学校研招办领取。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时间安排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其它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学苑街180号四川理工学院研招办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彭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3)5505850、5505679
传 真:(0813)5505679
网 址:https:// yjs.suse.edu.cn 电子邮箱:suse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