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13 编辑:少冰

  大连理工大学,简称大工,坐落于滨城大连,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著名的“四大工学院”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111计划”重点建设的大学,“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主要成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大连理工大学2017考研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强军计划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注意: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三天后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

  5、已取得学历的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须按往届生身份报考。

  6、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布为准,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 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意:

  1、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26日期间,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https://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考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s://gs.dlut.edu.cn/info/1084/12846.htm

  招生专业中涉及的指导老师信息详细查询请登录:https://gs1.dlut.edu.cn/newVersion/Front/dsxx/

  (二)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17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再次对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大连理工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新生入学报到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及调剂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七、学制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 :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s://gs.dlut.edu.cn/info/1136/11221.htm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最低每生500元/月,最高每生800元/月,覆盖面可达100%。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不含MBA)均可申请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覆盖面可达70%以上。

  (3)学校为所有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3、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九、其它说明

  1、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也可以根据考生的要求调剂到其他院校。

  2、考生(含推免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17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传真:0411-8470770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室);

  邮政编码:116024;

  E-mail:yjsyzb@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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