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坐落于千年瓷都景德镇,是中国唯一以陶瓷为特色的多科性本科高等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景德镇陶瓷大学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领导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接收推免生工作。
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接受推免生工作的专业资格审核认定,由学院院长任组长。
二、接收计划和范围
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中公布的领域方向均可接收申请,申请领域或方向原则上与其本科专业相符。为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优先考虑接收“985”、“211”工程高校或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后占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三、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完全参照我校同专业(一志愿生)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入学奖励8000元/人(非定向委培生)。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5. 身体健康。须提供我校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表。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复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景德镇陶瓷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需加盖本校推免负责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①②⑥为必备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复试
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4.复试合格予以录取。
5.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我校考核、复试、接收推荐免试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将于2016年10月29日前结束。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在研究生院审核推免生基本材料,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院系安排复试工作。复试时间: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免生的复试
1.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招办对考生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为专业复试+综合面试,专业理论复试内容参照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所列专业复试科目。专业复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门必须都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为最终复试成绩。
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3.复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拟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体检由学校研招办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招办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在推免官方网站公示10天。
6. 入档
《景德镇陶瓷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表》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七、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接收推免生培养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三)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取学士学位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