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的本质(唯物论)
⑴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⑵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①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近似的反映;
②意识是对客观存在能动的反映;
③无论正确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能从客观存在中找到原形;
④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⑤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其形式是主观的;
⑥意识体现了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⑦“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了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列宁)
二、永恒发展的含义(辩证法)
⑴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
⑵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三、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辩证法)
⑴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事物;
⑵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⑶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
⑷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⑸因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具体事物的集合体。
四、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辩证法)
⑴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辨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面。
⑵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⑶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五、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辨证关系(辩证法)
⑴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对立的:
①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②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③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是已实现了的可能性。
⑵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六、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辨证关系(辩证法)
⑴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⑵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
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决定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它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⑶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①二者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
②偶然性一定与必然性相互联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
③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七、认识的本质(认识论)
⑴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⑵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
⑶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⑷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
⑸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真实的反映和不真实的反映;
⑹实践是检验反映真实与否的唯一标准。
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辨证关系(认识论)
⑴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有区别的:
①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②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对事物表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和概括对事物本质及规律的认识。
③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则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来反映。
④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
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依赖的: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
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辨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时间。
⑶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会导致唯理论或经验论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