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政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是政法和财经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时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治理法治等九个硕士点,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重点学科;在已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等多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前提下,2008年,法学学科整体获得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殊荣,与此同时,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分别获得湖北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称号;2012年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三个基地,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为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获得全部三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此外,法学学科在全国“211工程”院校三期重点项目的申报上以全优的成绩获得广泛认同。近年来,法学院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法学院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之青年学者1人;“楚天学者”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高层次学者11人;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6人;获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3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教育部青年“教师奖励(资助)计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进入“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6人;“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人
二、推免接收计划
2017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法学理论 |
5人 |
法律史 |
4人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6人 |
民商法学 |
31人 |
诉讼法学 |
8人 |
经济法学 |
14人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人 |
国际法学 |
10人(国公2人,国私3人,国经5人) |
合计 |
81人 |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我院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注册及付费
2016年9月22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3.考生报考及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逾期填报者将无法收到复试通知。法学院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24小时内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最终的复试名单会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法学院网站。
4.复试细则
复试时间定在2016年10月9、10日。报到时间为10月9日上午8点至11点(如不能按时到达请提前电话告知),报到地点:南湖校区文治楼509。笔试时间:10月9日下午2:00-5: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开始(预计将要持续一整天,故参加复试的同学最好当天不要离开武汉)。
复试由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笔试内容为:法理学和宪法学,满分100分。
面试分专业进行,注重对考生能力考查,侧重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5.复试报道需要提交的材料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面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需特别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虽然可以接收多个志愿单位或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可以参加多个志愿单位的复试,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已完成待录取(即在“推免服务系统”已接收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须与已接收单位联系协商取消待录取资格。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明年6月寄(发)。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2016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咨询渠道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https://yzb.znufe.edu.cn
邮箱: yjszsb@znufe.edu.cn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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