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2、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3、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以及通过申请助教、助研或助管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
4、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
7、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