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申请学习、工作、家庭团聚等可以获得在丹麦的居留许可等。但近年来,丹麦移民政策不断调整,总体趋紧。具体要求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丹麦移民政策中对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来丹麦的外国移民新增了丹麦社会及语言测试,延长了外来移民获丹麦长期居留的年限并增加考试项目、加大考试难度。同时,丹麦政府在接收移民过程中注重移民质量,侧重于接收丹麦短缺的高素质人才,加大了对非法移民的打击和遣返力度。2010年,丹麦推出了绿卡计划,即通过评分来颁发居留或工作许可。下面主要介绍该绿卡(评分)计划。
该计划通过评分决定是否颁发工作或学习居留许可。要获得居留许可,评定分数至少要达到100分。评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语言技能、工作经验、适应能力、年龄及财务状况等。
教育:根据规定标准评估所获学历。丹麦移民部将收到的相关材料交由丹麦国际教育署进行评估。学历如果达不到丹麦本科学历,教育分数将不达标。如果毕业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可以获得学历加分。如果所学专业符合近期丹麦紧缺职位要求,也可以获得加分。
语言技能: 丹麦将外国人丹麦语水平分为四个等级,拥有这四个等级之一的相关证明是获得语言技能分数的基础。
如果没有相应的考试证明,可以用其他替代证明来获取语言技能分数。只要在先前的工作岗位使用丹麦语、瑞典语、挪威语、英语或德语工作过1年,也可由雇主出具证明,或者递交相关文件证明用上述语言中的任何一门参加过高等教育项目至少1年的学习。
工作经验: 在过去5年内,从事研究工作,或在丹麦紧缺专业领域工作可以获得工作经验分数。
适应能力: 在欧盟国家包括丹麦或瑞士学习或工作经历,将被视为能够快速融入丹麦劳动市场的证明,从而获得适应能力方面的分数。
年龄: 年龄也是评分的重要因素。年龄小更有优势。
家庭成员: 以绿卡项目获得居留许可者的配偶、注册伴侣或同居伴侣以及共同生活的18岁以下儿童,都可以获得居留许可。配偶、注册伴侣或同居伴侣可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从事全职工作。
期限: 绿卡计划居留许可有效期3年,到期可再延长1年。在有效期结束前,还可以申请再延期,最长可再延期4年。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丹麦永久居留证:
1、在丹麦居住八年以上的难民,并表示意愿融入丹麦社会。
2、从小学开始一直在丹麦学习或工作的人,年龄在18—19岁。
3、有丹麦强关系和超过18岁的年龄。适用于以下申请人:
(1)属于南石勒苏益格丹麦少数族裔的申请人
(2)在阿根廷的丹麦少数族裔的申请人
(3)曾是丹麦公民的申请人
(4)申请人父母均是出生在丹麦的丹麦公民,或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只有父母一方为出世在丹麦的丹麦公民
4、领养老金的人和早期的养老金领取者
申请丹麦移民,你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必须符合临时居住要求
2、必须超过18岁
3、必须合法居住在丹麦,至少五年。
4、不能有犯罪记录。如果已经被判处监禁18个月以上的,将没有资格接受永久居留;如果已经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8个月( 是否暂停或服务),将被暂时取消永久居留资格。
5、不能有任何过期的公共债务。
6、在申请永久居留证的前三年或正在申请永久居留证时,不能享有公共福利。
7、必须提交经签署的有效丹麦公民身份证明材料。
8、必须通过丹麦语言测试1或具有丹麦语言测试的等效或更高的水平。
9、必须正规就业或参加在丹麦的一个教育项目三至五年。
10、在获得永久居留证时必须在丹麦工作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