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每年将在福建省选拔公派留学人员1000名

发布时间:2017-01-05 编辑:结珍

  从2017年起,教育部将每年从我省高校选拔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的各类留学人员达到1000名。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优秀高校在校生可积极申报。

  据了解,申报对象包括省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高校正式工作人员。除“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由本校直接受理申请外,其余高校均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

  项目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5日。申请人需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sc.edu.cn)公布的《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选择留学项目和留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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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派留学,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相关政策

  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公派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等。但是各个领域都有公派名额(本消息从中央音乐学院学生口中得知),音乐系也有,只不过不是重点公派对象。名额较少,资助较弱。

  资助范围

  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三)申请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具体选拔办法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规定执行。

  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录取

  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结果在每年5月份公布,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录取结果在每年7月份公布,录取通知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派出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

  回国就业

  国家鼓励回国就业,并要求签订回国就业合同,公派留学每年仅限几千人,因此很受欢迎,前景很好。

  好处

  促进知识的传递性,发展国家,有利于个人学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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