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申报,无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也无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明;取消原来随迁配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要求。昨天,记者从市外国专家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留学人员引进力度,为留学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留学人员引进的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大大地简化。
记者了解到,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引进,无须再提供留学人员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这主要是考虑到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情况或者在国外怀孕后回国内生育的情况,都不纳入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范畴。”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同样的,申请办理子女随迁的,只须要求其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和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即可,无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明。
关于留学人员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原来要求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考虑到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工作时间较长,回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现实表现证明困难的情况,改为可由公安部门或申报接收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另外,取消对随迁配偶的学历要求,同时取消审核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程序,只须查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