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内的投资人对美国常用的几类签证并不是十分了解。通常会混淆不同种类签证的申请要求、在美停留时间以及后续的绿卡申请等。下面小编就针对不同种类的签证,给大家做一下简单的知识普及:
B1/B2签证
B-1/B-2签证是美国每年签发最多的非移民签证。凡到美国观光旅游、商务、娱乐、探亲访友、就医、参加会议、赴展、处理个人事物等等都可以申请B-1/B-2签证。B-1/B-2签证可分为三个月有效期,一年有效、三年有效、五年有效、十年有效和永久性有效。入境次数也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有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美国使领馆或同一使领馆的不同领事,对签证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数都有极大的酌处权。目前香港和台湾的居民比较容易申请一至五年、多次入境有效的B-1/B-2签证,中国大陆居民比较容易申请的是三个月至一年,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1/B-2签证。申请B-1/B-2签证的难易视不同的国家和情况而定。美国对部分国家的观光实行免签证,如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新西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等。
L-1工作签证
在美国有公司(如子公司、附属机构或合资企业)的外国公司可申请将重要雇员临时调入美国。本签证适用于在提出申请前的3年内已经在美国以外的外国公司连续工作1年的管理人员、经理及某些技术人员。如果企业、工作及个人能够满足最低资格要求,L-1签证持有人最长可在美国工作7年。该7年时间不是一次性批准的,而是分期批准的,其中每期的长短有赖于雇主在美国成功运作的时间。许多人此后可以很容易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外国公司与其美国的子公司必须有合格的关系,如母公司与子公司、附属机构或合资企业关系。雇员在海外从事的工作及在美国将要从事的工作必须符合美国政府有关管理人员资格、经理资格及需要专业知识的定义要求。在多数情况下,可将申请信邮寄给USCIS来申请L-1签证。
H-1B工作签证
本签证适用于来美国临时从事专业工作的外国国民。获得该签证最基本的要求是学士学位,或同等的教育背景及(或)工作经验。这是能从事该类工作的最低要求。雇主可向符合H-1B签证要求的人员提供H-1B工作机会,即使有美国工人能从事该工作。但是,H-1B名额每年只有65,000 个,因此需要认真做好计划并及早提出申请。
H-1B签证持有人的最初入境期限可长达3年,然后还可延长3年,从而最终可长达6年。假设还有H-1B签证名额,整个申请过程需要90天或更长。申请人可以额外加快费,来缩短申请时间。在此情况下,政府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该申请。但是,如果签发的签证数量超过了年度配额, 则即使申请人的申请已获得批准,也要等待签证。如果得到了签证,申请人在希望进入美国时必须提交H-1B签证批准书。获得H-1B签证者的配偶及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H-4身份在美国停留同样长的时间。获得H-4身份的个人不得在美国工作。
EB-5类投资移民,直接申请永久居民即绿卡
申请人在新建立的或既有的美国企业有相当投资金额的个人可以获得永久居民的资格,也就是很多人所谓的“绿卡”。这类申请(一般被称为“EB-5”申请)的基本要求是,该个人要作出达到最低要求金额的个人投资,而且该投资有亏损的“风险”。一般而言,这就意味着该人以现金或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该投资可在长达两年的期间作出。要求的最低投资金额可能是50万或100万美元,根据投资地区的失业率确定。对此类申请来说,非常重要的是必须要创造就业机会。
而目前国内被热捧的则是基于区域中心模式的EB-5投资移民,暨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授权的区域中心运营投资项目,并且需要向USCIS报批项目后才能在市场上公开寻找投资人。尽管不需要投资人再去亲自参与管理,但获得永久绿卡的条件还是不变的:1)50万或100万的有风险的投资需要在2年内不间断的投入。2)2年后需要创造10个新的全职、合法就业岗位。
获得美国绿卡的途径是五花八门的,但相比较而言,EB-5类投资移民因无个人商业经历或教育背景限制、申领流程耗时较短等优势而备受广大投资者们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