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办理攻略,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办理攻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留学网!
签证受理区
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上海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广州领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福建省
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成都领区: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
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北京领区:除上述省份的其他地区
签证所需材料
德国未婚妻定居签证需要的材料:
1.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 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 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 中国公民::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复印个人数据页);非中国籍的申请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 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 a ) 德国户籍登记处出具的结婚登记申请的证明 及2份复印件(证明户籍登记处的审核已经完成,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已经确定)或:
b) 德国户籍登记处出具的文件以及2份复印件和其中列举的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特别是
· 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申请人出生证明公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和
· 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申请人未婚证明公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注意:上述情况下,最迟必须在户籍登记处审核结束后、签证签发前,补交含有具体结婚登记时间的结婚登记申请的证明。
7. 未婚夫/妻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的护照页)和非德国籍未婚夫/妻:居留证的复印件2份
8. 未婚夫/妻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
9.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8条,由在德的未婚夫/妻提供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10. 德语语言证明 原件及2份复印件(另参见德国驻华使领馆的相关须知)。
签证办理时间
1-2个月, 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将材料递交给德国驻华使领馆,使领馆会将材料递送到德国国内的审批部门,无论是否审批通过,都会给申请人以明确的答复。
预约面签时间
预约后获得,大概6至12周;给予3个月入境的短期签证,入境德国后换长期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