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在留资格)
根据移民控制法部分修订(2009年7月15日),居住身份“预科学生”和“大学生”统一为一个身份。不需要从“预科学生”改成“大学生”身份,在日期间都保持有效。当需要扩展时,身份会自动从“预科学生”改为“大学生”。
二、延长逗留期限
在留身份为“大学(预科)学生”的停留时期是2年零3个月,2年,1年3个月,1年以及6个月。如果你的停留期限即将到期,可以去移民局或办公室延长你的停留时期。
在你要去移民局申请延长期限之前,要有足够的时间按照程序需要从大学获得所有所需文件和其他文件。延期的天数根据个人的情况和申请期间决定。
1. 手续
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表
2. 申请期间
过期停留期限3个月前
3. 申请人
本人
4. 申请费用
4,000日元(延长费用)
5. 申请程序:
(1)文档形式
从移民局主页下载“延长停留期限申请表格:申请表1,2(P),3(P)”并填写必要的细节。
(2)在大学申请
去办公室申请“大学入学文件(2张)”。
※要求:
学生证
侨民注册证书
(3)签证到手时间
※申请后大约1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