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签证办理,人们常常会出现一些误区,导致签证的申请办理不是那么顺利,所以小编特地为大家总结了大家常常容易出现的五大误区,欢迎阅读参考。
第一大误区
加拿大使馆对担保金的要求关键并不在额度的多少,而在于历史的长短和来源的合理性。现在不再要求担保金必须有18个月的历史,但是除了需要证明担保金不是为留学而临时拼凑出来的,担保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明,说明其存款与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请者真的有经济实力却无长期存款,那么只要给予详细的解释并尽可能佐以有说服力的证据,获得签证几率还是很大的。总之,在做担保金证明的时候,只要出具足够的理由,证明担保金金额并非通过不正当,不明渠道所得都是有很大几率获得签证的。
第二大误区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1-1.5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无非只有三种情况:第一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第二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第三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所以,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面谈通常都是对递交材料有所疑问,所以通常用“递送文件”的方式即可
第三大误区
并不是仅仅通过英语成绩水平就能决定一切。有的申请人认为,只要有了良好的英语成绩就可以申请任何学校、任何专业。其实不然,学校录取的标准是申请人以往的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因此,英语成绩在学校和签证申请中并未起决定性作用。
第四大误区
学生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馆签证(student visa)只是使学生获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证,学生到加拿大学习还必须在加拿大入境时凭签证、使馆签证书、入学通知书等文件获取加拿大学习许可(study permit)。无论签证还是学习许可都有时间限制。所以申请人在入境之前都有做好准备。
第五大误区
短学期生访签问签证证可转换为6个月以上的长期留学申请,学生可获得StudentVisa,而短期留学(6个月以下)或探亲等其他访问者只能获得VisitorVisa,这样的访问签证持有人在到达后将不允许更换成学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