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应该尽量把握好签证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从申请材料的递交到签证面试,都应该尽自己的努力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日本留学签证办理及被拒的三大原因,供大家阅读查看。
“留学”“就学”有区别
那么什么是“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呢?根据日本国的规定,“在留资格”是指对外国人在日本能够从事的活动、或外国人在日本能够暂时居住的身份和地位的种类鉴定,共设定了27个范畴。
进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修学校、短期大学或私立大学的日本语留学生别科学习的人被授予“留学”的在留资格,通常在留期间为1年或2年,进日本语教育机构学习的人被授予在留期间为1年或6个月的“就学”在留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是在日本办理,不能在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办,也不能邮寄申请办理。因此,申请人通常应请在日亲属或准备留学的大学校方人员办理。留学经费的支付人也可以代理申请。
留学签证被拒三大原因
签证官都非常重视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其语言能力和留学目的等。申请签证需要通过代办机构代理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户口本复印件、暂住证(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复印件、调查表、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学生毕业证复印件等。他分析被拒签的几大原因,建议学生要尽量和日本校方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学校的各项要求,准备好真实详尽的材料。
一是经费保证。赴日留学签证的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没有存款时间长短的限制,但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申请签证时都要被参考。如果发现学生出具的存款证明系伪造,肯定会拒签。有的申请人没有充分的经费证明,使得签证官怀疑其在日本留学的经济能力,也会拒签。使馆还要对申请人出具的双亲在职证明进行确认和核实。
二是语言能力。签证官会用日语问申请人一些关于日本文化、学习方面的基本问题,有的申请人连基本的日语日常会话也不能应付,就很难使签证官相信他有能力在日本进行学习。
三是留学动机。申请人需要阐述自身留学动机,一定要做到合情合理。
申请者本人应当出具的证明主要有:
(1)留学申请书,一式2份,详细写明前往日本学习的目的和所选择的学科;
(2)个人履历,一式2份,写明本人从小学、中学或大学以及参加工作至今的情况;
(3)誓约书,由大使馆提供,本人照样抄写2份,最后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4)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每人填写两份;
(5)亲属关系表,由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供;
(6)近期照片2张,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7)申请人和保证人如果是亲戚关系,还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一份;
(8)申请人最终毕业学校的学历证明。
日本保证人应该准备的证明主要有:有关学校发给的“入学许可”一式2份;身份保证书,一式2份;纳税证明,一式2份(年薪应在400万日元以上的纳税者)。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手续就比较简便,可以免除日方保证人所要提交的一套材料。只需要另外附上“入学许可书”,填写“签证申请表”、“亲属关系表”,并书写两份留学理由书、个人经历书、誓约书等,就可以得到入境签证。
有的日语专科学校为解决留学生在日本无亲友不能找到保证人的问题,校方愿意为申请入学者充当保证人,条件是必须交付一笔保证金,毕业后再如数退还。
如上所述,办理赴日留学签证有两种程序可循。
一是凭有关入学许可和保证手续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二是凭留学生居留资格证明,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如果采取前一种程序,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受理申请后,无权发给入境签证,尚需将材料报到法务省,再由法务省会同文部省一道审核,包括录取学校情况和保证人情况。因此,所花费时间较长,一般要等待3个月左右。而采用后一种程序,因为入境留学申请的居留资格已经得到法务省的确认,所以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可以直接发给入境签证。一般递交有关证明手续后,几天内便可以取得签证。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留学签证的一些注意事项。近期拿到在留资格,需要去办理签证的同学有很多,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