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1、一套填写正确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需原件 。
2、一张护照照片, 贴在申请表格上。照片尺寸应为护照照片尺寸,照片背景为浅色,照片为半年内所照。
3、护照,要在您的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4、申请人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有延期页,须提供延期页的复印件)。
5、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 3 万欧元 (300,000 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保险必须覆盖整个停留期间(直到航班起飞)。请注意,如果保险期间写的是北京时间,因为时差的问题您可能需要购买多一天的保险。请注意:如果您打算前往格陵兰岛或法罗群岛,所提供的保险必须注明能覆盖此目的地。
6、能显示以前的出国旅行的信息的证件; 如旧护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须提供旧护照。
7、申请费。
8、非中国公民还需要提交您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亦可。
9、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10、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1)(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2)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11、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 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只针对中国公民)。
12、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期间全部酒店预定或住宿担保。
13、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
14、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 3 至 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在职人员: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附上英文翻译) ,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