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今年11月1日起,美国护照上面的照片将有新规定,不能戴眼镜拍照。除了护照之外,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赴美签证的外国申请人,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照片均不得佩戴任何眼镜。
美国国务院特别强调护照照片须符合规定。国务院去年收到超过20万张无效的护照照片,导致申请拖延,可能影响旅行。这些“不能接受”的护照照片主要问题包括照片太亮、太暗或照片阴影照在脸上、照片是超过六个月以前的旧照、照片大小不符规定、照相时太靠近或距离太远,或是模糊,粗糙,像素分辨率低,或是照片印在低品质的纸上。
眼镜往往会产生反光,不管相机是否有闪光灯,这是一个大问题。国务院表示,将来护照照片不能再有戴眼镜的情况。
国务院建议若一定要戴眼镜,就戴隐型眼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附:美国护照及签证照片要求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1张证件照。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1. 照片必须于最近6个月内拍摄
2. 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5x5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又3/8英寸(2.5-3.5厘米)之间
4. 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 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每位护照或签证申请人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最近6个月)无边框正面照片。“正面”照片指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申请人不能向下看或斜视,面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尽管由于发型或头巾的不同,很难严格对“面部”进行定义,但总的来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要求是通过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边长大约为50毫米的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应无边框。照片应被订在或粘贴在 DS-82 (PDF-303KB)或DS-11(PDF-380KB)(美国护照申请)表格上,或相应的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PDF-159KB)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如照片背景杂乱,有花纹或图案, 或呈深色, 将不予接受。
头巾或帽子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原因必须佩戴时才予以接受,即便如此,也不能遮掩申请者面部的任何部分。太阳镜或其他装饰品遮挡了面部,将不予接受,除非是由于医疗原因要求佩戴(如眼罩)。如照片中的人佩戴传统的面罩或面纱致使面目难以辨认,此类照片概不接受。军人、航空公司或其他人员戴帽子的照片不予接受。申请人穿戴不具有明确宗教性质的部落、国家传统服装或佩戴其他头饰的照片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