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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际贸易专业解析

发布时间:2017-05-25编辑:颖瑜

  加拿大商科类专业是加拿大留学热门专业之一,每年商科类留学专业的申请状况都十分火爆,本文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加拿大国际贸易专业,想要申请加拿大留学的学生们不妨来看一下。

  专业概述:

  加拿大国际贸易专业属于商科的一种,会为学生在会计,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上打下坚实的基础,训练学生如何进行海外商务分析和全球化视野思考,理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业环境的差异,并分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产生的结果。开始学生上基础商业课程,然后上国际商务课程。分析资本,商品以及技术如何在国与国之间流动,学习文化差别,分析国际经济情况,经济体的相互竞争性和相互依赖性,评估海外投资,如何营销美国的产品和服务。因为理解各国的政治和政府对于国际贸易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学生需要选修一些相关课程。

  课程设置:

  有些学生会认为国际贸易专业比其他商科要容易一些,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在国际商务专业,你要学多样化的有难度的课程,比如国际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管理,国际化运营。国际化贸易和其他贸易的结合尤其具有挑战性。

  就业前景

  贸易商,投资银行家,管理咨询顾问,房地产开发商,政府雇员,金融分析家,品牌经理,进出口经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有国际背景和全球视野的经理人才将日益受到欢迎。

  案例:

  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 FOB 价格 术语 ,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 FOB 价格 术语 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 FOB 术语 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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