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法学硕士):提供给已经从事了多年法律工作,还想继续学习某专业法学领域的人。
目前全美共有200多所法学院,其中178所是经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BarAssociation,简称ABA)批准的,183所是法学院入学委员会(LawSchoolAdmissionCouncil,简单称LSAC)的成员,---另有15所加拿**学院成员。而后者,LSAC,就是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的负责机构。
美国的法学院大部分附设于大学之内,少部分是**的机构。法学院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主要是州政府所设立,学生也主要来自本州。一般来说,州立大学的学费比私立大学较低,但个别著名州立大学的学费也很昂贵。 实际上私立法学院占大多数,如东部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中西部的芝加哥大学及太平洋岸上的斯坦福大学等,其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包括许多外国留学生。
经ABA批准的大学的法学院授课方案基本相同,但教授可以自由安排课程。获得法学学士学位(JurusDoctor,简称JD)一般至少需要三年的全日制学习。毕业后,若想进一步深造,则还需一年的学习和研究,可获得法学硕士学位(MasterofLaws,简称LLM);想要获得博士学位(doctorofthescienceoflaws,简称SJD)则还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和攻读。不过一般学生主要是为了从事律师职业,因此,学习三年获得JD也就足够了。
入学条件
法学院学生一般秋季开学。在获准入学前,必须先取得一个文学士学位,并且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同时,还要提供良好的法学院学考试(简称LSAT)成绩,这样才有可能获准入学。
校园学习
第一年,学习基本的法律课程,如合同,侵权,财产,代理,民事责任及法律写作等。刑法和民事诉讼法也是一年级的学习科目。三年的法律课程之中第一年最难。上课时间不多(每周约十几个小时),但每上一次课,学生必须花二三小时的时间作课前准备工作。每年期末考试时,那就更要加倍努力了。第二年学生所修的课程是有关工商业活动所引起的基本法律问题,例如商法和公司法等。同时,也修读公法的基本科目,如宪法,行政法和税法。此外,还要学习有关会计方面的课程。 第三年的课程大部分属选修课。
律师执业考试及其它
美国各州都主办律师资格考试,想在某个州执业,就必须参加该州主办的律师考试。通过考试后,再经过一定的品格考察获得律师执照, 就可在州内法庭代理当事人出庭。在美国一般须到中年才会被选作法官,因此,学生在毕业后没有机会立即担任法官的职务。不过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可能会有机会担任著名法官的书记员的职务,历时一、二年。 有些学生希望将来担任法律教授,教师会鼓励他们先到有关部门工作若干年,然后再回校任教或进一步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