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中文译为法学博士,与我国的法学博士学位基本相同。
具有LL.M.学位的法学研究生,如果希望在某一专门法律领域有更深的研究,或者其职业目标是成为法学院的高级教员,可以在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后申请继续攻读S.J.D.法学博士学位。
S.J.D.的学制一般为3年,第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题研究和理论学习,第二、三学年参加法律实务工作,在实践中加强对所研究课题的理解、认识,最终在毕业前撰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不少博士生的毕业论文就是一部法学著作)。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具有法学硕士学位者,达到学校英语学习要求(一般为“托福”成绩)和学术能力要求(即发表论文或学术著作的数量、质量)的,都可以获得美国大学法学院的录取。同样,法学博士阶段的奖学金也较难申请,但特别优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拥有大量学术出版物的人)总能获得丰厚的学业资助。
美国是一个很实际的国家,所以鲜有本国的J.D.、LL.M.再攻读S.J.D.的,大多数毕业生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成为执业律师(美国律师的平均年薪为8万美元,而最优秀法学教授的收入也比这个数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国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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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戏称自己过的是地狱般的生活,但是一旦顺利地从顶尖法学院毕业,同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收入非常可观。一般从美国排名前30法学院毕业的J.D。学生平均起薪达到10万美元以上,即使是排名相对靠后的法学院学生也能在毕业后找到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相对于J.D。学生,就读L.L.M学位的中国学生绝大多数会回国工作,在国内律师市场,凭借着美国法学院的硕士学位、美国律师考试资格证,他们同样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而选择J.S. D.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通常会选择去高校从事法律教学工作,收入与高校收入体系持平。
申请SJD的一般要求是要有一个在美国或普通法国家的LLM学位。下列法学院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Harvard:主要招收本校LLM
Chicago:只招本校LLM
UYale:只招本校LLM
Berkeley:倾向于本校LLM
Michigan:只招收本校LLM
UVA:只招收本校LLM
VUCLA:JD或LLM
Stanford:只招收本校SPILS
Bloomington:常常招本校LLM
Vanderbilt:没有SJD,但有PhD in Law and Economics:只招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