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央企离职证明造假

时间:2020-12-20 10:31:07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入央企离职证明造假

  进入央企工作相信是大多数人的都想要的,央企是正规的公司,在员工管理制度方面会比较严格,一般会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可是在上一家公司并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造假离职证明还能进入央企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入央企离职证明造假

  入央企离职证明造假

  问:

  我公司最近收到一封某公司的公函,告知我单位一名员工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函中严正指出该员工掌握公司的技术秘密,若擅自利用该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另外,若明知此人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雇佣,将承担相关损失和连带赔偿责任。

  我当时很诧异天外飞来的这封公函,因为入职时该人员提供的入职材料都是齐全的。于是翻出半年前入职时该人员提交的离职证明,和寄来的公函加以对比,两个公章明显不同。

  后来与原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到,由于当时该人员离职前签订培训协议,但未满服务期而离职,未给公司培训赔偿且并未办理离职手续,也并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开据离职证明。原公司多次试图联系解决,该人员予以拒绝。后了解到此人已经在我公司工作,就提交我公司此书函,并希望尽快解决,若是再不解决将提交法院处理。

  公司迅速开会讨论此事,因诚信问题,最后还是考虑不再雇佣此人。

  也咨询了12333,若其离职证明是伪造或公章属偷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来和当地的劳动局仲裁室联系,说是可以不用仲裁认定合同无效,公司可以和员工直接解决。公司自行解决的话,也要证明离职证明是伪造的或是公章是投机取巧取得的,才能以“欺诈”为由认定合同无效,让此人离开的心服口服。

  问题是:

  1. 那么如何证明呢?是由原公司书面证明还是该名员工书面证明?

  2. 除了证明离职证明系伪造的.书面材料还有必要准备其他书面材料吗?

  3. 有没有其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崔律师解答:

  个人意见,供参考。

  解除与此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要准备好合法的理由,经合法的程序。

  1、事实:此员工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确属虚假。

  建议继续取证:

  (1)与原单位再次电话沟通,了解当时其离职的真实情况,并予以录音,如对方配合,可要求对方出具一个当时此员工离职时的书面情况说明;

  (2)与此员工面谈,让其对于入职时的离职证明予以解释,并对原单位发来的函件予以解释,进行录音取证。

  (3)如此员工不承认此入职证明系虚假,公司可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上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拿到鉴定结论。

  2、理由:

  (1)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员工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入职材料,你可以看看你们公司员工手册,是否有对此种行为的明确处理,是否在规章制度上有相应的约束,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可解除的情形。

  (2)以员工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终结用工关系(注意,此处是“终结用工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不能再讲“解除劳动合同”)。

  3、程序:通知工会,征询工会对处理此人的意见。向本人递送书面处理通知,终结用工关系,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做到以上内容,基本上没有问题了。

  离职证明造假不可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有知情权,劳 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是指与劳动者任职资格匹配的关键信息,一般包括:求职者的年龄、学历、 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就业现状、是否患有不适合相关岗位的疾病等。劳动者如果对这些与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关键信息作虚假说明,就会构成欺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进行查证,劳动者不可以对离职证明造假。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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