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务员面试备考:面试实施方法的异同

时间:2017-07-11 面试技巧 我要投稿
关于公务员考试面试的实施办法,国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专门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时的参考。地方公务员考试在此基础上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省和本地区的面试实施办法,比如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安徽省2008年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作为本省面试实施时的参考。因此由于各省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在面试实施时又会出现同中有异的情况。下面本文从各地区公务员面试实施时的具体情况比如面试前的加试、面试对象、面试考官、面试方法、面试结束等几个方面具体来谈地方公考面试实施方法的异同。


  一、面试前的加试
  面试前的加试只在部分省份的部分地区或部门实行。比如安徽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在面试前组织了加试。加试内容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命题作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公文改错;就某一专题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成绩计算方法为:加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命题作文占30%、公文改错占10%、调研报告占60%;合成后,依加试成绩与原笔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总成绩。加试后,依合成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008年湖南省规定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如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的命题与阅卷,一般应委托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统一进行。确需结合招考单位实际命题的,招考单位应提供3套以上试卷,交由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合成并制卷,并交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阅卷。专业知识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并按专业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面试总成绩。


  二、面试对象
  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对象的确定一般都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个别情况有按1:2的比例确定,比如2008年安徽省规定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甘肃省公安系统按1:2的比例确定。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特殊情况,经盟市以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比例可适当放宽。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2008年湖南省规定: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同意开考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2008年安徽省规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达线(或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


  三、面试考官
  各地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建立考官库,考官随机抽取产生,以确保面试的客观公正。面试考官小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一般为7人或9人,其中,主考官1名;
  2008年湖南省规定面试考官小组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考官占考官小组人数的多数,以后会逐步增加面试考官异地(单位)派遣的比例。省直招考单位面试考官小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州)及以下招考单位面试考官小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2008年湖南省株洲市非公安职位公务员面试,各面试场除用人单位的两个评委外,其他5个评委均来自市外。
  安徽省规定,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组建面试考官组时,须保证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名领导参加本系统各职位的面试,并由其担任该考官组的副主考。属本市所辖其他单位职位的,也可试行由一名有招录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参加本单位或本县(市、区)职位的面试并担任该考官组副主考。
  甘肃省规定面试考官小组中,持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目前,甘肃省已有400多名考官获得面试资格证书。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从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签决定。


  四、面试的实施
  考生在面试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只许报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并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至20分钟。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去掉各项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各要素得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分人数,即为最后的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计分方法对考生得分进行统计,由监督员核对确认,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
  2008年湖南省公务员面试首试旁听制度。6月20日上午,湖南省人事厅在对报考省国土资源厅综合研究、科技成果管理、执法监察等4个职位并通过笔试的12名考生进行面试时,邀请了湖南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等方面的代表旁听,对整个面试流程进行观摩和监督。


  五、面试方法
  地方公考的面试方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稳定性、举止仪表等方面。部分省份的部分地区或部门有时也会采取其它的面试方式,比如2008年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的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省国税局系统的面试分税收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知识测试两场。笔试合格线为58分,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均可参加税收专业知识测试。税收专业知识测试完以后,根据笔试成绩和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按照拟招聘岗位数的1:5的比例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税收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8分钟,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12分钟。


  六、面试结束
  面试结束后,地方公考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08年湖南省规定:组织了专业知识考试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关于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确定方法各地方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湖南省、甘肃省等省市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2008年安徽省省直招录机关的体检和考察人选,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原则确定:职位招考计划数为1名的按2:1比例确定;为2~5名的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1人;为6~8名的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2人;为9名以上的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3人。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的体检和考察人选,依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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