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名人故事

时间:2020-12-16 13:14:14 名人故事 我要投稿

关于中国古代名人故事

  我国古代名人有很多,下面有YJBYS小编整理的中国古代名人故事,欢迎阅读!

  李白之死

  时光匆匆,白雪绕发,不自不觉中李白已过六十二岁,身体每况愈下,大不从前,虽有志从军报国,但力不从心。秋意微凉,浮云飘渺,天空格外旷远,呆在屋内,心情郁闷,李白决定出去走走,携一夕阳,与山水相约,看满山枫叶,聊以慰藉已荒废多时的诗情。

  走在乡间小道,风调皮地掠过他的脸庞,转眼来到了那边枫树下,撩拨地叶片哗啦啦作响,再以完美的姿态接下蝴蝶般的秋意,翩翩起舞。夕阳将淡淡的余晖在诗仙身上铺满,暖暖地轻柔,如情人的玉手在抚摸。李白的脸上惊现多日不见的笑意,眉毛轻轻舒展开来。近日他的脓胸病又犯了,黄色的粘液老是从胸口流出来,散发恶心的味道,没有蜂蝶围绕着他,包括他多情的诗意画意。夕阳逐渐下沉,余晖减弱到了恍惚的样子。李白长叹一声,望着胸口的浓汁,脸上不经意地露出凄凉,浓汁流就流吧,没事,喝点儿酒就会好起来的。一切的风流倜傥,都随着天空浮云;一切的美景似乎都不和他有半毛钱的关系。唯有怀中的美酒,还有斗酒的情怀。

  五杯酒下了肚,便飘飘然了,胸部的疼痛在酒精的麻醉下似乎睡着了,不再烦扰李白了。

  李白提酒出行,离开了住所。房子只是一间旧茅屋,除了酒便不再有什么了。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河边。河边有一条小船,船上一八旬老翁在凭船垂钓,悠然自得,胡子花白,随风舞动,一副道骨仙人的风骨。偶尔甩一下鱼竿,偶尔拿起酒葫芦呷一口,咂着美味的嘴唇,目光不离水面,陶醉其中。暮然回首,发觉李白的到来,招呼着上船入座。

  有相同嗜好的人,总会聚在一起。划船畅游,水波荡漾,凉风习习,山青水绿,一竿竹篙点水,小船载两人,碧波如酒,细细品尝,眼睛离不开水里的酒,口中淅沥着葫芦的酒,两人悄悄喝醉。山野勾勒的轮廓线条逐渐模糊,将旷阔的雄姿隐藏,水面袅袅而起的月光,将苗条的小河装扮如画,空气亦朦胧。偶尔一两只水鸭子船边掠过,一条斜线飞快的荡走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白一手端杯一手画卷,背依船蓬高吟起来。老翁没动静了,躺在船舱里睡了,不胜酒力。李白依旧唱着“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那发白的胡子激情的抖动,水面也晃动起来鱼儿也涌动起来,山也要动起来。一切都喝醉了,一切都那么清醒。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哈哈,想当年我是何等的风光,玄宗请我入宫,高力士为我提鞋跟。李白越想越来劲。似乎天地间都是他的了。

  “哎,现在呢?又有什么呢?”李白又愁了“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那山不在是那山了,苍老无限;那水不在是那水,只有模糊的月光。空蒙之处遗留沧桑和伤感,诗意此时也抛弃了他,独有的是那手中的空葫芦,还有残留的几滴泪花,浑浊地滑落在河间。

  天黑,月亮早已上班,将时间都改成了白色,山川白了,被抹去青黛;小河白了,被沉淀了碧绿;小船也白了,渔翁也白了,连他手中的船槁也白了,李白站在船头,不胜寒意,岁月不饶人,自古多情空余恨,此地空余李白情。四周都静谧得出奇,渔翁似乎不会醒来。

  风儿吹着水波,使劲把它推到岸上去:水波急了抱着月亮不撒手,月亮只好在水里荡着秋千。摇啊摇,摇得脸都笑花了,还是不停的笑。

  夜色更浓了,月亮载着水悠闲得嬉戏。李白不甚酒力,醉眼朦胧。还一直地击掌唱诗;“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那还知道自己已老,空有报国之心。李白打了一个趔趄,扶住船蓬,见船翁似醒非醒。,想起朋友孟浩然,不禁泫然泪下:朋友啊!你在何方?然而空中一月,水中一月,别无他物。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李白边唱边哭,人亦老便孤独,天亦老天有情。

  “你别哭了,下来吧,我不是你的朋友吗?”水里的月亮开口言语。

  “你真会说话了?太好了。只有你没有忘记我,陪着我。”李白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忙扔掉手中的酒葫芦扑下水去,静谧的水花尽显温柔,将投怀送抱的情人揽在胸前。没有谁比水花更多情,所有的人它都爱,爱到天荒地老。它从不抛弃任何人,只有他愿意,一直躺在它的怀里都行,直到尸体腐烂,灵魂虚脱,它也不肯放手。水花是一个多情而自私的种子,如果长期没有谁来跳水,就会引发轩然大坡,振捣不休。此时,李白将灵魂与肉体都投掷下来,水花得意地笑个不休,尽显风流。 这水真柔软,象一双巨大的手臂抱着他渐渐地隐没。

  李白拉着月亮的手,月亮亦拉着李白的手。他们荡着秋千,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看着水,晃啊晃晃来一坛酒;喝着酒,喝啊喝喝来......

  那酒甜而淡,不香也不腻,不渴不伤情,一切是那么平淡,一切亦远去,远去的朋友,远去的家,远去的妻子,远去的孩子。水还在月光中晃动,水抱紧了李白假装责问月亮:“你为何拉下李白,坏我清誉?”月亮笑了:“与其痛苦难堪的死去,不如快活浪漫的离去。”水窃喜闭嘴无语。

  船翁救起李白,那是第二天晨光熹微之时,李白亦离肉身仙去了,留下浪漫的诗给世人评。

  酒不醉诗,诗自醉!

  诗!名人的诗!李白的诗!在岁月的长河里漂流,磕磕碰碰历经沧桑,都那么过去了,而且是越来越亮,越来越红火了,只要有人吟诗了,都会想起李白的美丽的诗来。小孩子喜欢唱诗: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青年男女默念的诗: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喜欢喝酒的才子吟咏着:人生在世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白的诗,吃尽了千年的风,沐干了万日的雨。然而人间的诗,凡人之语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有许许多多的诗都搁浅在山石间,渴死在荒漠里,这些诗何尝不想一举成名呢?可怜它们的主人都是庸才,不能将它们装修得漂亮,才华横溢。它们只有扼腕叹息,泪水暗吞了。诗!能成名靠什么?这真是一个诀窍!

  大板的诗也想出名!奈何大板的文采是平平的,溅不出半点涟漪,作为大板的诗很丢脸,决定让大板才思枯竭,死掉写诗的心。什么乱七八糟的诗都写出来,那能成么?其中有一首诗,大板是这么写的,我念念你听。

  小小一条河,往西不往冬,停停又走走,何时走到东?乖乖!这是什么诗啊?诗名——无题,还学李商隐 。还有一首诗就更怪异了,我也念念:母鸡孵小鸡,一日也不停,停了孵不出,不停才出鸡。诗名——孵小鸡。

  大板啊!大板!你就别写了,写得能让人喷饭啊!难道世界上的糟糕的诗还不够多么?这是大板的妻子在劝告他说的。大板不停,眉毛一竖,大叫,你知道个鸟,头发长见识短,我的诗还没有成长好呢!一旦是成长好了,就将会是大红大紫的。妻子摇摇头叹息,这个榆木疙瘩,看来一时半会开不了窍,走到一边做饭去了。

  爹地!你说你的诗还没有成长好?那要如何才能成长好呢?大板的儿子小板问。

  作诗就像喝酒,喝多了酒就能做好诗,懂么?大板自认为李白的诗写得好,原因是他喝的酒多。他哪里知道李清照从来不喝酒,写的诗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诗要喝酒!小板决定让老爸的诗一举成名,他开始为大板的诗策划了。

  一首诗被展开,还是那无题诗。娟秀的字体,安静得躺在了光滑的页面上,似乎在等待着检阅。小板拿来了一瓶白酒,打开了瓶口,倒出了一滴,好香醇的味道。

  诗,喝下了一滴!心都开始飘飘然了,我即将是一首好诗了!接着又是一滴,诗依然喝着,点滴的酒花不停得绽放在了诗的表面,如同春雨下洗澡的花朵。诗,对美酒是来者不拒,点点滴滴在心头。它真得感觉到自己是一首好诗了!念出来听听:淼淼一河流,往西难往东,大海叹息处,润泽大地中。真得好多了!

  无名诗一举成名,它被刊登在了光源村的头号报纸上,大板也出名了,当然这些都是喝酒带来的好处。大板对小板的做法,很是称赞,如果不是小板敢于去做,哪来的如此好的诗呢?

  还有许多的诗,在大板的诗集里躺着呢?咋办?要不全部香甜美酒宴请一番,不醉不归!小板是经纪人,当然美酒统统上到了桌子上了。诗集页面打开,一首首诗都敞开了大嘴巴,要喝酒!小板都一一满足。一瓶一瓶,又一瓶,一坛一坛又一坛,都倒进了各位诗仙们的嘴巴里,酣畅淋漓,不醉不休。

  次日!小板去检查诗集,一看桌面的狼藉样,就傻眼了,诗集里一个个字都模糊不清起来,个个肿胀得如得了肝腹水模样,晚期了!其中有一首诗捂着肚子大叫:哎呀,我的肚子啊!我的脑袋啊!我的文采啊!然而咕咚一声哑口了。

  没有一首诗存活的,都死了!转眼间诗集都空白无一字。当大板闻讯而来,望着桌面的狼藉,嚎啕大哭:我的诗啊!你们就这么点酒量吗?

  有一种慢,属于黄轩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体会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魏忠贤发迹竟是因为找对了“对食”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魏进忠五十二岁。这一年,他的命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首先,是这一年七月,万历皇帝崩逝,战战兢兢地做了多年太子的朱常洛终于登基,成了明光宗。魏进忠所在的皇长孙居所一下子成了准东宫,皇长孙身边的大小仆役都兴高采烈,气焰顿长。魏进忠也因与准太子关系亲密而在宫中备受尊重,这让多年默默无闻的他心情舒畅不少。

  谁都没想到的是,明光宗登基才一个月,就因为纵欲过度,一命呜呼了。一转眼,昨天还在宫里淌着鼻涕四处乱跑的长子朱由校成了天子。

  这一转机来得太快了,所有的人都有点晕头转向。魏进忠更是兴奋不已。原以为正当盛年的光宗怎么也得做个二三十年的皇帝,自己这辈子可能看不到小皇子登基了,没想到这一天这样快就到了,快得让人一时反应不过来。看来自己这辈子很有可能混成个什么膳食处的首领太监之类的体面角色,回到肃宁,县太爷可真得亲自接见了!

  任何人,包括魏忠贤,都以为自己的造化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命运之神又一次把更大的幸运不由分说砸到他头上。

  在明朝宫廷中,流行着一种习俗叫“对儿”,也就是指相好的太监与宫女。皇帝奶妈客氏的“对儿”原本是一个叫魏朝的,此人和魏进忠是不错的朋友,能力很强。在皇帝登基之后,被提拔为乾清宫管事并兼管兵仗局印,从此事务繁多,在宫中的时候越来越少。而魏进忠管理伙食,与客氏接触很多,魏进忠的豪爽耿直、开朗活泼对女人是很有吸引力的',时间一长,两人就产生了感情,而且越陷越深。有一次魏进忠正与客氏亲热,被突然回来的魏朝撞见,两人当即吵骂起来,惊动了皇帝。

  皇帝不管二魏谁对谁错,他关心的只是奶妈的幸福。他问奶妈说:“客奶,尔只说尔处心要着谁替尔管事,我替尔断。”客氏也是个敢作敢当之辈,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有多年“夫妻”之情的魏朝恩断义绝,毫不犹豫地把手指向了魏进忠。

  当年的客氏刚满四十,正是丰韵犹存,而魏进忠已经是五十有三的老头。看来,这个重感情的“憨而壮”的老太监身上,确实有某种不可阻挡的性格乃至人格魅力。

  无论如何,成为客氏的“对儿”变作魏进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客氏的亲信就是皇帝的亲信,从此,他成了皇帝最信任的太监。这一地位意义深远。因为,与对木匠活的强烈兴趣相比,刚刚登基的天启帝对政治却十分厌恶。繁重的政务对他来说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折磨。他自幼生长在清冷的东宫,平时除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几乎没有接触到其他人,更没见过什么世面。因此,在上朝的时候,他总是显得羞涩、笨拙,坐在那儿活像一个木偶。别人说什么,他根本听不明白,也不想听明白。他急需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来替他处理这些“麻烦”,好让他一心一意回后宫玩耍。这一重任,阴差阳错而又顺理成章地落到了老太监魏进忠身上。这个不识字的太监被任命为司礼监秉笔,职责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折。

  为一个对政治没有兴趣的皇帝批奏折,就意味着掌握了帝国的所有权力。

  历史把舞台的所有布景都已搭好,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站到了帝国最高处的前魏四、李进忠,现魏进忠,是如何开始他的表演的。

  魏进忠的第一个举动,是改了自己的名字。他给自己改名叫“魏忠贤”,表字“完吾”。

  这是个意味深长的举动。这意味着魏进忠充分意识到了自己角色的转换:以前,他不过是皇帝的家奴,进忠足矣;而今,他已成了当朝秉政,要开始治理帝国大事了,“忠”之外,还必须要“贤”,也就是具备不凡的政治才能。因此,他需要尽快完善自己,即“完吾”。

  这一动作说明魏进忠并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傻子”,这个人,很知道些抑扬进退。

  何止不是“傻子”,魏忠贤有着和正常人一样甚至更强烈的欲望和自尊。从小,他就是个活泼伶俐的孩子,作为家中的“老小”,备受父母宠爱。长大之后,他的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更高的期待。正是强烈的改变生命状态的欲望驱使他毅然自宫,这个举动说明了他完全具备在关键时刻把握机会的能力。然而,入宫之后的无情现实一度粉碎了他的梦想。

  在朱由校登基以前,命运在他面前从来没有露出过笑脸:生而贫穷,长大之后因赌博恶习而不为社会所接纳,在命运的逼迫下放弃男人的自尊成为太监,而成为太监之后依然混得没有名堂,在太监们的钻营倾轧中屡屡挨踩,升迁得异常之慢,因此,被人目为没能耐没出息的“傻子”。

  在命运的屡次打击下,他自觉带上了“傻子”的面具。他承受不了自尊心的压力,只好选择了逃避。他笑嘻嘻地听着别人叫他“傻子”,他好脾气,人家怎么逗他也不生气,他甘居人下,用自己的示弱来换取别人的保护。他大大咧咧,他憨憨傻傻,他没有了自尊。他活得像一个爬虫,他乐于当一个爬虫,当爬虫是多么舒服呀,可以不受自尊心的折磨,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可以任由别人践踏——既然自己没有反抗能力。

  然而,自尊心是扼杀不掉的,它只能暂时被麻醉被压制。压制越有力,聚集的反作用力就越大。它时刻蠢蠢欲动,给魏进忠带来痛苦。睡在太监班房里,魏进忠经常做这样的梦:自己在刷一个巨大的马桶,马桶里有一只小小的蛆虫,他怎么也刷不到。他对这只蛆虫异常地厌恶,异常地痛恨,可就是刷不掉这个恶心的东西。越刷不掉他越着急,急着急着就醒了过来。他虽然不会心理分析,可是也能隐隐感觉到,其实那只蛆虫就代表了他自己,在内心深处,他对自己其实是厌恶不已的。

  想到这里,两滴混浊的泪会不知不觉在夜半三更爬上魏进忠的眼角。实际上,自尊和欲望一直在魏进忠憨直的外表下顽强地发挥着能量,他虽然缺少心机,但并不是没有心机:他对皇子和才人的鞠躬尽瘁,难道是出于纯粹忠诚吗?他接近客氏,仅仅是阴差阳错吗?在内心深处,他一直模模糊糊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那扬眉吐气的一天,那光宗耀祖的一天,那让你们所有人都看看我魏某人究竟是什么人物的一天。

  现在,这一天终于来了。在机会面前,魏忠贤表现了他果断敢为的本色。面对司礼监秉笔的任命,他没有丝毫的谦退。虽然一字不识,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让别人替他讲解奏折,把艰深的古文翻成浅显的白话,然后,他发号施令,再让人把他的命令翻成文言,用朱笔书写在奏折上。通过这样一个繁杂的过程,他把自己的个性毫不犹豫地写进了帝国的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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