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时间:2020-11-17 15:00:49 学校评语 我要投稿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根据区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对教师主要从师德、教学能力及业绩、教学工作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一、教师能力、绩效的`考核

  (一)业务理论:

  1.自觉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并留有各类笔记。

  2.积极参加业务理论学习及教研、教改活动,认真留有笔记。

  3.认真参加校内外听评课活动,并留有书面记录。

  4.积极参加电化教学、实验教学观摩和计算机学习。

  (二)业务能力:

  1.认真备课,在备课中体现两主和异步教学思想

  2.授课环节齐全,传授知识准确,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3.作业数量足,认真批改,有评语,有等级。

  4.教学成绩优异。

  5.在区级以上考试、竞赛中获奖,发表区级以上论文。

  6.能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突出性教学任务。

  7.教研能力强,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师德考核

  (一)热爱教育事业,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1.注重仪表,讲究文明,没有损坏教师形象的言行。

  2.办公期间不干私活,不搞娱乐性活动。

  3.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4.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学习新的教育理念。

  (二)关心学生,无体罚现象

  1.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不擅自赶学生外出教室,不长时间罚站学生。

  3.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

  4.经常找学生谈心,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

  5.无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三)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1.不顶撞领导,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维护教师威信,不诽谤他人,不在背后议论他人。

  3.教职工间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辱骂同事。

  4.间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不勾心斗角。

  三、遵守考勤制度,维护办公秩序

  1.不迟到、不早退、不误课、不旷工,有事少请假,无事不请假。

  2.中途不擅自离开课堂,不提前、拖后下课。

  3.不乱窜办公室聚众聊天。

  4.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办公秩序。

  5.冬天不围炉而坐,不在办公室内做饭、饮酒。

  6.不将孩子带到教室、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内长时间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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