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昌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提高介绍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90元,力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向全区各地转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做出如上要求。
自治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90元。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力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同时,全面推进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未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要尽快组织、认真测算并制定方案,今年5月底将方案报自治区人社厅。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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