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区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低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低为0.6%,个人缴费费率由0.5%降低为0.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在单位原费率的基础上下调30%
缴费比例调整 企业负担减轻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区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低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低为0.6%,个人缴费费率由0.5%降低为0.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在单位原费率的基础上下调30%。
此次社保费率调整,降低了企业负担。对于职工来说,社保待遇并不会因此降低,同时下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降低了员工个人缴费负担。
社平工资出炉 缴费采用新标准
根据新出炉的2015年四川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520元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57480元,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5130元/月和2017元/月,医疗、生育等其他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370元/月和2874元/月,从6月份开始执行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2016年1-5月用人单位参保在册人员养老缴费基数低于2017元/月的要按照2017元/月进行差额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