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2-07-22 07:22:39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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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坚决维护法律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一

  易**,湘乡市人,出生于1970年10月,现任湘乡市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进法院工作,先后在城关法庭、办公室、审管办、东山法庭、行政庭、信访办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她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湘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先后多次获得过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荣誉,并被市政府嘉奖2次。2009年,被评为湘潭市“构建三大格局”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模范标兵”。

  2011年2月底,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易**从行政庭调整至信访办工作,任信访办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多年来,她一直从事审判业务工作,且以过硬的案件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案件当事人、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工作可谓顺风顺水。现在让她来从事涉诉信访这项高难度、高风险、低收入、零回报的工作,一般人心理都难以平衡,但易**没有怨言,也没有畏惧,坦然接受了领导的安排。

  湘乡历来是全省有名的的信访大市,工作千头万绪,但整个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只有她和一个合同制书记员。易**一到信访室,正值全国即将召开,根据湘潭中院的安排,合同制书记员被安排到北京接待期间的湘乡上访人员,而且一去就是一个月,因此留在院里的她,既要全日坐在信访接待室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又要负责信访办公室的所有日常工作。那一个月,她白天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人,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办理其他信访工作。到信访办之前,她完全是信访工作的门外汉,但严峻的现实没有时间让她去熟悉工作方法、总结工作技巧,她硬是凭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挚着追求和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满腔热情来强化训练自己适应并胜任这一工作。都说信访工作难搞,但她认为,信访工作是难,但上访当事人比我更艰难。因此,在接待中,哪怕是最难缠的上访,她都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向他们作解释说明。如湘乡市东郊乡一上访户谭某,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婆,因儿子被人过失伤害致死,湘乡法院作出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由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11万余元的判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谭某因担心二审改判,又怕二审法院久拖不决,总是隔三差五要到湘乡法院来信访一回,而且每次来就说在家里日子不好过,不愿回去。易**总是耐心细致地做谭的思想工作,要谭耐心等候生效判决,中午安排谭在法院食堂就餐,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总是自行做通谭的工作或请东郊乡政府信访人员一同做谭的工作,直到谭同意回家后,再安排车辆送其回家。2011年4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告人正在服刑,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民事赔偿一时难以执行到位,因此谭到法院上访次数更多了,易**一访面耐心地向谭某进行解释说明,以一片诚心求得信访人的理解,一方面向相关领导汇报,通过司法救助和联合救助来解决了该案的执行难题,谭某对法院的信访工作和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该案进入法院后,谭某从未到其他领导机关和上级部门上访。易**刚到信访办时,正值中央政法委向湘乡法院交办的16件重复进京信访积案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这都是一些信访老案,且是经过上级机关反复交办未果的,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当事人长期上访,心中怨气很深,要化解息诉难度相当大,但易**不畏艰巨,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跟信访人摆事实,讲道理,想尽一切办法,动员一切力量,做信访人的工作。经过近四个月的不懈努力,这16件信访积案均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多年来,进京赴省涉诉信访量高位运行一直是困扰湘乡法院的老大难。到信访办公室工作后,易**针对最高法院加强波涉诉信访工作的“五项制度”和“四个必须”,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并狠抓落实,并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严防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着力攻坚缠访、闹访信访老户,短时期内不可能化解的,配合基层组织做好有效的稳控措施。通过几月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成效非常显著,自2011年6月起湘乡市法院的进京赴省信访量程直线下降趋势,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湘乡法院被通报进京申诉信访次数仅5次,前一年同期的进京信访通报次数达16次。2012年度湘乡涉诉进京信访9案次,较2011年度21案次,2010年度29案次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得到了湘潭中院、省高院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坚决维护法律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出身农民家庭的易**,纯朴、善良、诚实且自强不息,十八年的司法之路,又养成了她刚正、干练、果敢的性格。她淡泊名利,工作十九年,仍然是一名普通的干警,但她无怨无悔,别人都认为信访工作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但她坦然面对。

  “做我自己该做的事,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这是易**经常挂在嘴边的句话,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民情怀。不论作为审判和执行一线的女法官,还是作为艰难信访之路的跋涉者,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劳动,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难,勤勉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

  法院民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二

  一、坚定政治信念,永葆新时期法官的先进本色

  世界著名哲学家弗郎西斯培根曾经说过:思想取决于性情;谈吐取决于学识;行动则取决于习惯。因此,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同志都注意培养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情,做到不急不躁,有章有节,平易近人,随遇而安。在思想上,他一直始终坚持学习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是进入十八大以来,他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努力用先进的思想、科学的观点想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上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靓丽风采。

  二、创先争优,引领先锋模范

  常有人说,现在法院案子难判,基层法庭的工作更是难上难。但是同志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从没有浮躁、厌倦的思想情绪,他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老百姓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解决。他善于用创新的精神看待稳定。灵活应对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开拓思路,因事施策,跳出稳定抓稳定。坚持专业机构维稳与社会力量维稳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新办法与老办法相结合,坚持注重内力与善用外力相结合,多策化解,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他深知基层法庭每年都要遇到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如果缺少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能,是难以用事实和法律演绎出令人信服的裁判。多年来,他一直注重法律理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几年来,先后在省市级法律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二是为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志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在全市保持领先。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县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予以推广。三是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他主持新袁法庭工作期间,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辖区建立了“三纵三横”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并在新袁镇河埝村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综治调解工作站,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法庭收案猛增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在全院案件激增的情况下,新袁法庭收案同比降低了6.53%,案件调撤率也提升到73.09%,调解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诉前化解了110余件纠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审执压力,这一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今年以来,同志又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以王集法庭为中心,开展与辖区八个派出所、两个交警中队“庭所(队)共建”活动,建立了“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等“六项机制”,从而实现了“能动司法”与“民生警务”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涉法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王集法庭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0.36%,案件调撤率达78.79%的历史新高,同比上升20.3%。并且全庭没有一件错案,也没有一起民事转化为刑事的案件,各项质效指标均居全市前列。《人民法院报》、《江苏工人报》、《中国法制网》、《江苏法院网》等媒体相继对此举措进行了报道。

  三、竭诚奉献,一心为民

  前年7月,正是酷暑难耐的季节。一对夫妇因家庭矛盾,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表示非离不可,如果不判离婚就喝药自杀。了解此情况后,同志提出为双方调解,原告拒不服从。此案开庭当日,他发现女方大热天竟然穿着厚厚的毛衣,经询问得知其身患疾病,不能吹凉风,为此,他迅速关闭空调。庭审刚进行不久,和书记员身上的衣服就已经被汗水全部浸透,脸上的汗水滴个不停。当事人及其旁听的家人都很受感动,随即请求法庭休庭,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在同志主持调解下,原、被告破镜重圆,双方牵手走出了法庭。由于他的一个关爱举动,使一个即将离析的家庭得以完整。

  法庭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审判了多少案件,还在于减少了多少案件的发生。日常工作中,同志我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带领法庭干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通过在法庭内设立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咨询、立案、调解、引导诉讼等一站式服务。几年来,同志带头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校长”,多次给在校学生讲解法律,让他们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他还通过加强“巡回审判”,经常性地邀请辖区干部群众旁听赡养、人损等典型案件,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他这种“竭诚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多年来,同志坚定政治信念,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自觉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坚持廉洁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他牢记八个“禁止”、52个“不准”,切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自己的岗位职责,勤勤恳恳为群众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把廉洁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大事来抓,每时每刻都做到廉洁工作,决不跟不正风气与腐朽行为沾边。工作多年来,同志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率先垂范,进一步坚定我部全体党员干部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朽现象的侵蚀,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春节前,一名来自安徽汝南县的王某来法庭立案,称其去年5月把价值7万元的煤炭卖给了当地的陆某,双方约好10月结清货款,然而,陆某在支付给他21600元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快过年了,当他在陆某处等待拿钱的第12天时,陆某却告诉他没钱,就是打官司也没钱。王某抱着最后试试看的心里来到法庭。听完王某的陈述,同志迅速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诉讼刚开始,被告就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想赖帐,认为原告是外地人,劝不要“胳膊肘向外拐”。面对错综复杂的关系,同志没有任何的犹豫,果断处理,秉公办案。腊月29日下午,王某拿到了剩余的48400元货款,事后,王某眼含热泪,拿出一沓百元人民币放在的办公桌上,表示感谢。见此情形,同志严厉拒绝,并诚恳地对他说:“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义务,秉公办案是法官的`职责,如果拿了你的钱,我不仅犯了法,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辱没了法官的称号!”正是因为他始终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自己的言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得到了群众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情感源自于热爱,信念根植于信仰。就是凭着对法官事业的无比热爱,就是凭着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同志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忙碌而充实,他切实把自己的崇高信念扎扎实实付诸于为社会稳定、和谐而奋斗的实践中。在不断丰富理论知识中提升政治素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出先锋作用;在自己的努力奋斗中探求人生价值;他始终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无愧于自己的职责,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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