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职工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0-10-28 13:20:29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工商系统职工先进事迹材料

  张家茂,1956年出生,1971年参加工作。1981年进入工商系统以来,他三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工商监管和消费维权第一线,累计调解各类消费投诉6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新世纪的包青天”、“消费者的代言人”。他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60年60人”红盾楷模、江苏省十佳维权卫士。他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云港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获“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他所在的集体被评为全国维权先进集体、省消协先进集体。他的维权经验被中消协命名为“张家茂工作法”并在全国推广。他的事迹相继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2010年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一五”期间“感动港城十大人物”、第二届道德模范、党员干部学习典型,并入选“中国好人榜”爱岗敬业模范。2011年3月,他被江苏省委宣传部确定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报道”重大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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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我工作的老黄牛

  为了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张家茂同志向社会公开了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这意味着主动担负了一种社会责任,并有随时被电话打扰的可能,但张家茂义无反顾,从此他的手机24小时待命。深夜到漏水的商品房现场、午餐时到景区调解外地游客的投诉……已成为习以为常的事情。为了提高维权水平,他经常在晚上查阅资料、撰写宣传稿件和经验总结直至凌晨。节假日也常常放弃休息接待处理各类投诉,同志们都称他为“拼命三郎”。

  2006年8月,一场台风袭击连云港,张家茂不顾高血压症状,顶着狂风暴雨,一个市场接着一个市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在指挥陶庵市场的经营户撤离危棚的工作中,他一直坚持到晚上11点多钟,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过度的劳累拖垮了张家茂的身体,次年3月中旬他突感身体不适、呼吸困难、胸部巨痛。经医院检查,原来患上了胸膜炎,胸腔积水严重。医生当即要求他放下工作住院治疗,可是他在住院期间仍然心系工作,经常挂完药水就出现在工作岗位上。在疾病尚未治愈和医生反对的情况下,他提前办理了出院手续,全身心地扑在了工作上。

  面对超负荷的工作量,有人劝已经50多岁身患高血压、胸膜炎病症的张家茂不要太认真,处理其中的一部分就很不错了,不必事事办结,件件回复。但面对善意的劝解,他并不改变:“那怎么行!消协就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如果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都不认真、不及时,消费者小则对我们消协干部失去信任,大则会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失去信心。再累也不能有半点马虎!”这个脸庞赤红的港城汉子以他特有的淳朴、厚道和勤奋,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爱岗,什么是敬业,什么是共产党员的本色。

  心系群众的孺子牛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他平均每天接待投诉20余件,大到商品房质量,小到一双开了胶的皮鞋,处理起来相当琐碎,有时还免不了有消费者埋怨、指责甚至辱骂。每当此时,张家茂始终保持微笑,并经常劝身边的同事:“保持微笑,消费者再大的火气也能消散。”正因为如此,张家茂在当地有口皆碑,“有事找张家茂”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口头禅。保持笑脸的张家茂就是这么用心,这么执著。为了最大限度为消费者维权,他用好用足《消法》第49条,对涉及欺诈的消费投诉坚持实现双倍赔偿。多年来,仅实现双倍赔偿的案例就达100余起,为消费者追加赔偿达300余万元。对重大疑难投诉,他会热心地尽力帮助解决。如为72户拆迁安置户争取办理了房产证、为300多户安置房居民解决墙体开裂、屋顶漏水问题、为多位农民追回数千元被骗的保费、鼓励患者诉讼成功10年累计获得赔偿70多万元……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难免时常导致一些矛盾产生。近年来连云区每年的消费投诉不下1000件,占据全市消费投诉总量的1/4多。某些民生诉求因得不到有效处理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张家茂深知维权工作对维护稳定的.重要性,他始终保持维权的敏感性,先后成功地调解了多起在当地乃至全市有影响的商品房、医疗、保险、健身等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投诉事件,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扬。“家茂同志紧抓热点、敢攻难点、善创亮点,就没有他拿不下的案子,没有他解决不了的投诉!”这是和张家茂一起工作多年的市消协秘书长对他的评价。这些年来,经张家茂亲自调查处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投诉事件累计1500多件,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勇于创新的拓荒牛

  张家茂在维权工作中不仅“埋头拉车”,更会“抬头看路”,结合工作经验创立了全省乃至全国消协系统多个“首例”和“首家”。在10余年的维权生涯里,他创立了全国首家涉外维权中心、首家维权合议庭、全省首家律师维护消费者权益援助中心,全省首家医院患者维权监督站;首开连云港市商品房侵权赔偿先河,率先在全省推行诉调对接行政机关消费维权协作和消费维权提醒制,率先为外省市消费者长途维权等等。这些探索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10年8月,他的维权经验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命名为“张家茂工作法”并向全国推广。

  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业绩。张家茂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在最基层的工商维权岗位上,用汗水、奉献和坚守浓墨重彩地写下了这样一句简单的话:一切为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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