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优秀教师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0-11-01 15:14:41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大学优秀教师个人事迹材料

  薛新红,女,1975年10月出生,焦作大学法政学院教师,讲师职称。1998年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焦作大学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曾兼任焦作大学法政系教学秘书。2004年获得河南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目前教龄12年。该同志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派,作风朴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穿在工作中,成绩突出。2009年年度考核优秀,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活动中荣获 “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

大学优秀教师个人事迹材料

  一、思想素质良好,政治信念坚定

  薛新红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能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教学工作热情饱满。在思想上讲政治,树正气,不计较个人得失,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特别是在兼任法政系教学秘书期间,能很好地配合系领导的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对系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细致周到,服务师生态度热情,得到了院系领导的肯定。2008年教育部专家组对焦作大学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培养工作评估,在迎接评估的长达一年多的准备过程中,薛新红同志甘于奉献加班加点,认真准备材料,积极出谋献策,为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二、教学水平精湛,热心教书育人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薛新红同志执教以来承担的教学任务既有有全校性公共基础课,也有法政系、继续教育学院的专业课程。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讲授过的课程有《法律基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刑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等。在教学任务重、教学工作量大的情况下,能够正确处理学校和个人、风险与待遇的关系,在教学工作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并且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展示出了广博专业知识面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1999年被评为“校优秀工作者”,在粉笔字板书大赛中获二等奖。2005年法政系开始招生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后,薛新红同志担任了作为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专业骨干课程的《刑法原理与实务》和特色限选课程《劳动法原理与实务》,逐渐形成自己的专业主攻方向和特有的教学风格。她的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板书整齐漂亮,课堂气氛活跃,和蔼亲切如沐春风。在具体工作中,她能够做到把好教学环节中的每一关,工作态度端正。备课详尽、细致,精心设计教案,能够在教学过程中较好地掌握教学节奏。在课堂教学这一最重要的环节,她以知识的传授为根本,注意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总是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了更快和更好的提高课堂授课效果,传授学生更多更新的知识,薛新红同志还非常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工作技能的提高。无论是重复课还是新开课,她都认真准备每一堂课,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并且注重授课方法,充分发挥教师、学生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严谨的治学作风,极大地提高了课堂学习效果。她教过的学生对薛老师的.课评价很高,认为听薛老师的课既学到了知识,又学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除了课堂教学,薛新红同志每年还承担了部分毕业生的论文指导和实习指导工作。每次从选题、材料的收集、初稿的写作直到定稿的完成,她都做到仔细过问,悉心指导,让学生能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使论文写作得以顺利完成;对于学生的实习指导同样认真负责。

  一个人做好工作不仅要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更离不开感情和爱心的投入。薛新红同志还经常在课下与学生交流,理解学生的意见和心声,征求学生对自己教学方面的建议或要求,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她耐心解答、正确教育和利导,鼓励学生珍惜求学时光、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早做好就业规划,这些都为学生成长成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勇于尝试创新,致力教学教改

  薛新红同志在教学中,有意识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通过辩论赛、典型案例热点案例讨论、运用视频资料等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培养创造性思维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不仅极大地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而且使学生在视觉、听觉、感受中激发加强了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

  薛新红同志还非常重视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在繁琐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不忘总结经验,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2007年参与的教研立项课题《高职高专院校〈法律基础创新研究〉教材研究》被评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8年参与的教研立项课题《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创新研究》被评为校级教学成果。

  四、积极进修学习,运用教学实践

  为了能够更好地搞好教学和科研,提高教学水平,除了搞好本职教学工作外,薛新红同志还积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2006年参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刑法学热点和前沿问题高级研修班”并顺利结业。学习回来后及时将所学知识向同事介绍向学生传播,并在教学中加以应用。

  五、科研能力较强,学术成果较多

  科研是教学的基础与保证。薛新红老师在认真完成日常的教学工作同时,惜时如金,克服多种困难,积极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努力保持、提高自己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从教至今,在承担大量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从未放松科学研究,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和参加课题省市及院级课题多项,参与著作编写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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