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骚扰报警、报假警人员应如何处罚?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2011年,我县铁溪镇一居民就因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受到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110宣传口号
人民人民建,人民为人民;
是人民的保护神,和人民心连心;
提高接处警服务质量,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把建成群众满意犯罪分子胆寒的报警服务台;
快一分钟报警,早一天破案;
抓获歹徒,记清体貌特征是关键;
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人人及早报警,人人营造平安;
“”三台合一更好更快服务群众;
报警快,破案快;报警慢,破案难。
您报警我办案,警民联手创平安;
报警早损失少罪犯难逃;
错误报警有害,谎报骚扰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