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位于我国广东省的珠江口西侧,北以关闸为界,与珠海经济特区的拱北接壤,东隔伶仃洋,与香港隔海相望,西连磨刀门,和珠海市的湾仔、横琴岛隔水相对。
澳门距中山市(石岐)40千米,东北方向距广州市约145千米,东距香港约61千米,西面隔江与珠海市湾仔镇相望。地处东经113°34'47"~113°35'20",北纬22°6'40"~22°13'1"(以东望洋山灯塔为准)。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组成。
澳门半岛为一条狭长的地带,形状像是一只靴子,南北长约4千米,东西最宽约为1.8千米,面积9.1平方千米。半岛自东北向西南倾斜,与华南沿岸山脉震旦走向相同。东北端以宽约240米的陆地与珠海市相连。长轴线从东北的关闸至西南的半圆形地(妈阁嘴)长约4千米,西北-东南走向的短轴线则从沙梨头海边至新口岸最新填海地区东南角长约2.5千米。半岛上有莲花山、东望洋山(松山)、炮台山、西望洋山和妈阁山等山脉,其中最高的是松山,海拔93米,其他大都在海拔50~75米左右。半岛上除了连岛沙洲和附属堆积地区较平坦外,大部分是丘陵。半岛的东西两岸地形各不相同,东岸面对大海是外港,风浪较大,因海水侵蚀有不少海崖和海穴,主要有港澳码头;西岸岸线较平直,面临内河是内港,受西江影响而沉积淤塞,沿岸有20多个码头,主要是货运及内河客运;南环海岸海水较深,堤岸迂回,建有两座通向凼仔的跨海大桥,东北方部分地区则已填筑成地。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这是继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中华民族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又一盛事。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她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蚝壳内壁光亮如镜,澳门因此被称为蚝镜(蚝的繁体字为"蠔")。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著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的名字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中国女神天后,又名妈祖。根据传说,一艘渔船在一个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然刮起狂风雷暴,渔民们处於危急关头。这时,一位少女站了起来,下令风暴停止。风竟然停止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渔船平安地到达了海镜港。上岸後,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做一缕青烟。後来,人们在她登岸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位妈祖。
十六世纪中叶,第一批葡萄牙人抵澳时,询问居民当地的名称,居民误以为指庙宇,答称"妈阁"。葡萄牙人以其音而译成"MACAU",成为澳门葡文名称的由来。
在後来的四百多年时间里,东西文化一直在此地相互交融,留下了许多历史文化遗产,使澳门成为一个独特的城市。
澳门自1999年12月20日回归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依据澳门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在"一国两制"政策的指引下,澳门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特色会予以保留并得以延续。
澳门的面积很小,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之一,也是亚洲人均收入比较高的地区。
澳门是一个国际化的都市,几百年来,一直是中西文化融和共存的地方。
关于澳门回归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澳门政权移交(简称为澳门回归),是指澳门政权于1999年12月20日由葡萄牙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葡萄牙占领澳门一事(即西南欧统治亚洲)。
葡萄牙人自明朝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于1583年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成立澳门议事会为葡萄牙社区进行自治管理。虽然明、清政府有加强对澳门的管治,但葡萄牙人的势力逐渐扩大。1623年,葡萄牙开始任命澳门总督(简称澳督)负责澳门防务及一切有关事务,其后澳门总督的权力不断扩充膨胀。及至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发布澳门为自由港,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自1846年来,亚马留将军就任澳督后,在澳门推行一系列统治政策以扩张势力。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中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里面其实并未直接提及主权,而是只提到管理权,不过葡萄牙则将其作为是澳门的主权国度的根据。
葡萄牙逐渐统治澳门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于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在葡萄牙社区进行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两白银地租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备。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但并没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并正式到澳门就职。[3]由于最初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公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宣布《王室制诰》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而作为葡萄牙国度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清政府断然拒绝葡萄牙的要求,但保持已给予葡萄牙的各样优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发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后,随即推行一系列统治政策。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发布对华籍澳门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3],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亚马留之举立即引起驻澳的清朝官员的严重交涉。但从1849年开始,亚马留悍然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亚马留的举动,进一步激起了华籍居民的民愤。结果,亚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杀身亡。
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将澳门地域转为葡萄牙属地,但被发明而告终。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结果于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条约中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不过为避免主权彻底丧失,清政府保存了将澳门让与他国的权利,葡萄牙若想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须经过中方同意,也表明了澳门是葡萄牙的领土
1986年5月20日,中国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宣布新闻公报,发布6月30日在北京展开澳门的问题的谈判,解决澳门的问题。到6月,中国代表团由周南率领欢迎葡萄牙代表团“并在欢迎词引用唐诗“潮落江平有风,兰舟共济与君同”来比喻中葡两国就澳门的问题的谈判,是伙伴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手之间的关系。自此,中葡两国正式就澳门的问题举行会谈。
四轮会谈全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分辨举行于:
第一轮会谈于1986年6月30日—7月1日
第二轮会谈于1986年9月9日—10日
第三轮会谈于1986年10月21日—22日
第四轮会谈于1988年3月18日—23日
第一轮会谈开始时,中国代表已建议会谈总议程:
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
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部署;
过渡时期的部署。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国代表提出之总议程并按之讨论。其次,中国代表提交了《中葡联合声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并对此作出简要的说明解释。
第二轮会谈时,中国代表提交《中葡联合声明》的附件,并作出相关说明。葡萄牙代表团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论,故提议在第三轮会谈上才作出全面评论。最后,双方就第三轮会谈的时间、第三轮会谈后成立工作小组的时间和中国代表团长周南在11月拜访葡萄牙之新闻公报细节等进行了磋商,取得了普遍的一致。
直到第三轮会谈,葡萄牙代表终于评论首两轮会谈中国代表团所提交的文件,并将中国的意见分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适当修改和补充的”和“需要进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含义后才能做出评论的”。中国代表随即赞许葡萄牙代表的积极回应,并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拟修改的问题进行磋商。会谈当中,葡萄牙代表更主动提议将部分重要的、本质性的、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周南拜访葡萄牙时,才与葡萄牙总统和总理磋商。但周南表示:“不能将我的拜访视为一轮关于澳门的问题的谈判,也不能以我的拜访来代替关于澳门的问题的正式会谈。我在与贵国领导人的会见中,如谈到澳门的问题,也只能是我们在谈判中遇到的重要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不是把所有的问题留到访葡时才解决。”其后,双方就设立工作小组的细节进行具体讨论和将所提出的全部协议文件草案。最后,双方同意工作小组在周南拜访葡萄牙后便开始工作。
首三轮会谈,中葡双方讨论比较顺利。但在周南拜访葡萄牙时,葡萄牙政府就交还澳门的日期上改变本来的立场,并将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纪初。[14]结果,周南在会见葡萄牙总统后,取消了原定的参观拜访规划。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郑重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含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国民的不可摇动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国务会议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原则上同意1999年将澳门治权交还中国。中葡两国在解决了此争议后,1987年3月18日开始第四轮的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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