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1-04-29 20:26:31 述职述廉报告 我要投稿

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市委和旗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干部实绩考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旗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旗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在,我将旗法院领导班子主要工作和本人履行职责、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院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平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出了贡献。年均受理案件近3000件,其中 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13件,审结2539件,结案率为97.2%,民事案件调解率为81%,实现了年初确定的案件审结率,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队伍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回顾这几年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惩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活动,运用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惩严重犯罪分子。201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9件,审结217件,结案率达94.8%。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把杀人、抢劫、奸污、重大盗窃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经济型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反贪腐斗争的要求,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审判了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贪腐、挪用公款等经济型犯罪案件。

  三是认真做好少年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和扩大工作职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增加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亲和力和教育关怀,促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达到了审判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全院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工作中心,立足审判,落实了各项措施: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并运用多种方法,分化瓦解罪犯,立足帮教,对判缓、管、免人员进行回访考察。

  (二)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院党组高度重视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各类案件审判和执行,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创安全、保稳定、促发展。

  1、重视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2010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24件,审结1478件,结案率为81%。围绕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努力钝化人民内部矛盾,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审理各类债权案件。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严格依法确定合同效力,区分合同责任,制裁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各种侵权行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保护债权人实际利益。二是妥善处理人身权和婚姻家庭类案件。重视对人身权的保护,制裁侵权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婚姻案件审理中,坚持多做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三是积极审理房屋类纠纷案件。随着城区建设进程加快,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建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明显上升。对于这类案件,本着多调解少判决、先疏导后判决的办法,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加大矛盾易激化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化解民间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发挥了民商事审判特有的“减压”作用。

  2、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2010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结案率100%。依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既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及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城区建设的房屋拆迁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和政策,努力钝化和消除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院党组以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为抓手,统一思想,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

  1、依法强化执行工作。201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45件,执结408件,案件执结率为74.9%。一是强化执行工作手段。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方面,积极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二是狠抓执行案件质量与效率。采取措施,努力做到每个案件执行过程透明,执行程序、时限符合法定要求,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的质量。三是改进执行方法。运用执行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积极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解决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营造了良好司法环境。一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快立案,在热情接待、文明接待的同时,运用电子化流程,从立案审查到排期开庭采用一站式服务;二是关

  注弱势群体,通过减、缓、免诉讼费用,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 2010年共减免诉讼费73761.7元。三是落实院长接待制度。严格按照《院长接待办法》,实行院长接待日。强化信访调解职能,宣传法律,正确引导,消除不安定因素。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党组进一步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来信的规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公开选拨刑庭庭长,由旗纪检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作为评委,对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了考评,最后确定了刑庭庭长人选,受到本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认同。邀请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院高度重视,全部予以认真办理。

  (四)推进法院改革发展,确保司法公正

  公正与效率是党对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真切希望。院党组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狠抓案件质量,努力建立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

  1、积极落实审判组织改革措施。按照依法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逐步深化的原则,学习借鉴了其他地区优秀法院的先进经验,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对各庭室职能进行了整合优化,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机构改革,新增了送达保全鉴定中心和速裁庭,为法院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2、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院党组组织庭室负责人赴东胜区法院、包头市昆区法院和巴彦淖尔市临河法院学习考察流了程管理、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等方面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据明确职责,公正合理,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审判工作流程受理机制。对立案、开庭、送达、结案、归档等各阶段的审判工作进行安排和跟踪,严格规定开庭时间和审理期限,对审判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催办、督办等制度,加强对审判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避免超审限案件发生。

  3、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在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和每月评查等方式,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公现代化。努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建院,科技强院,加大基础建设投入。8月新建5000多平方米的审判办公大楼投入使用,改善了办案条件,优化了办案环境。为每名审判人员配备微机,实现了办案和审判管理的微机化。不断完善法院综合系统,努力实现办公现代化。通过争取资金、开展调研等,强化网络建设,我院网络化建设取得实效。此外,我院党组将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配置升级工作,11 月经市档案局综合测评验收,顺利晋升自治区档案管理特级先进单位。

  (五)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2010年,院党组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基础,严格管理,落实措施,推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1、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院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研讨,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院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畅谈学习会议及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的体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全院每项工作部署,大的决策,都要召开党组会研究,集体决定,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使决策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2、坚持反腐倡廉建设。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我本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共同承担“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会议题,经常研究分析,学习交流,及时研究落实措施。党组一班人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党组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廉政提醒谈话、诫免谈话等制度,加强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通过及时查处人民来信反映的人和事,开展信访监督,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3、强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一是提高法官的学历教育。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全面推进法学本科学历教育,动员和组织法官积极参加本科学习。截止到 2010年底,全院法律本科人员占人员总数的73%;二是选送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法官培训。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高学历教育,坚持政策上支持,经费上保障,分批安排法官赴自治区法官学院进行专业知识和审判业务方面的培训。三是重视审判调研。组织召开审判调研会,对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中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在全院上下形成了大兴调研之风的氛围。

  4、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一是举行公推公选,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程序,对刑庭庭长一职进行了公开竞聘。同时伴随机构调整对人事进行了优化配置,提升了机关管理水平。二是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经组织考核,符合任命条件的,及时任用为助理审判员,放到审判一线岗位锻炼、提高。

  5、积极开展“下基层、保增长、惠民生”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鄂尔多斯市开展千名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保增长、惠民生”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我赴昭君镇沙圪堵村开展调研工作,通过与村民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与群众一道出主意、想办法,引导农民走科学发展之路,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自身建设情况

  担任达旗法院院长六年来,我时刻不忘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实践中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努力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强化学习,充实自我,提高自我是抓好工作的前提。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实效,夯实理论功底。通过不断的学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能够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做到淡泊名利、乐于奉献。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宗旨观念,能以党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找到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途径,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廉政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对和防止司法领域中的贪腐现象

  己不正,无以正人,法院队伍廉不廉,关键要看领导。党和人民赋予我职权,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只有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权力,而绝没有为自己谋私利的权力。到担任院长以来,我时时告诫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民主决策方面,我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讲团结、讲大局,班子成员做到通气不赌气,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确保民主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防止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既要爱护人才,更要合理使用和大力培养人才,这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表现。在选人用人中,我本人和院党组能够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旗委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选拔和使用中层干部以及审判人员都经竞争和民主议事程序,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做到了法院内部人尽其用。

  (四)树立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动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在工作中,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能够着眼于法院的更大发展,提出全院的工作目标;提出法院工作必须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能够结合全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法院管理和监督的思路和途径,先后在全院推行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从而使法院工作始终充满活力。

  总结担任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旗委、上级法院正确领导、指导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辛苦努力的结晶,我只是尽了一名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由于工作能力、领导水平所限,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离人民群众的希望、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已布置的工作还需加强检查督促,有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与干警谈心交流的面还不广,对干警反映的有些问题办理速度还不快,解决还不太及时。就全院工作而言,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实、职业操守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全院经费紧张,“两庭”建设尚未全面达标。对于这些问题,我和党组其他同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一步拓展思维,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管理,解决问题。对于全院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司法能力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克服不足,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力争为全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以此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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