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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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一

  各公路站:

  现将《松溪公路分局2016年“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南平市公路局松溪分局

  2016年5月7日

  “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 2016 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45 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全省“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交政法明电〔2016〕1 号)和省、市公路局《关于2016年全省“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结合分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重点宣传公路桥梁保护工作,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爱桥护桥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为期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市局成立“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由全卫红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陈振南任副组长,成员由黄守春、余鹏军、郑秀琴、陈秀金、廖林生组成。“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权所,黄守春任办公室主任(兼),成员由黄海文、江元华、凌月华、叶定青等组成。

  四、宣传重点

  以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路桥梁保护的规定、桥梁设施安全保护要点、桥梁周边及桥下空间安全管理要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对桥梁的危害及后果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爱桥护桥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路水平。

  五、工作安排

  分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宣传月活动,产权所具体负责本辖区职权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作宣传材料(5 月 1 日-5 月 10 日)

  分局根据管理职能和辖区实际情况,制作宣传材料。宣传材料主要内容可以包括:涉及公路桥梁建设、安全保护等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重点条文及其解释、桥梁知识普及(包括我省公路桥梁综合情况、如何保护桥梁等)、国内外危害桥梁安全及桥梁保护的典型案例、生动直观富有感染力的图片和动漫画等。

  (二)开展多样化宣传(5 月 11 日-5 月 31 日)

  一是开展实地宣传。1、在路政服务大厅、公路服务区、路面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在公路桥梁附近的集镇区域进行现场宣传;3、联合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共同深入公路运输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开展宣传;4、在重点公路桥梁悬挂、刷制宣传标语;5、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二是进行新闻专题报道。1、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深入一线,专题报道活动月开展情况、桥梁安全保护工作成效及在桥梁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2、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期间,在相关新闻媒体上播出1 条以上有价值的报道,5 月 11 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周应向产权科报送活动信息;及时向《闽北公路》和闽北公路公众号发送活动信息。

  (三)开展专项巡查整治(5 月 9 日-5 月 31 日)

  1、开展专项巡查。做好本辖区内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巡查工作,开展桥梁桥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桥梁安保工作不留死角盲点。

  2、落实问题整改。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公路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逐一落实整改;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配合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和其他部门进行整治;对于专项巡查整治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以整改带宣传,提升整体宣传效果。

  3、建立长效机制。在巡查整治的同时,要按照部、省、市桥梁养护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桥梁摸底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桥梁的动态跟踪管理;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桥梁安全运行巡查整治机制,加强重点桥梁动态监控。

  (四)回顾总结宣传活动(6 月 1 日-5 日)

  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亮点、好的做法、实际成效、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公路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确保活动有声色、有成效,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主体。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认真开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将宣传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有效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分局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内容和专项巡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认真总结提高。要及时提炼、总结和宣传本单位有典型意义和借鉴经验的工作措施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及典型图片视频等资料,于 6 月 3 日前报送市局产权科。

  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二

  各公路分局、各治超站、路政管理支队:

  为切实做好我市“路政宣传月”贯彻落实工作,现将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路路政字〔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到位

  1.要高度重视路政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整治,使路政宣传月活动成为推进桥梁保护的有效载体以及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保障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营。

  2.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地“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扎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方案、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四到位”。

  3.要全面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桥梁保护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市桥梁安全保护工作,为我市创造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广泛宣传,务求宣传实效

  1.要明确“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主题,以法律法规中关于桥梁保护的`有关要求等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桥梁安全保护知识。特别是要以桥梁断裂事故的案例为重点,警示社会爱护桥梁,时刻绷紧“安全弦”。

  2.要充分搭建各类宣传载体,注重采取新颖独特的视角、客观真实的案例和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宣传成效,给社会公众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在利用好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传统媒介的同时,还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手段,扩大宣传对象的覆盖面,深入普及桥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路政办事大厅、超限运输检测站、路政大队的醒目位置摆放法律法规摘要手册,统一悬挂“红底白字”标语、摆放展板、张贴画报。在国省道公路沿线设置路政宣传点,发放桥梁保护宣传资料。利用路政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台(栏)等载体,积极开展“三走进” 活动,以桥梁周边的厂矿企业、施工单位和附近群众为重点,深入开展流动宣传。

  三、强化整治,深化宣传要义

  1.要结合我省治超工作方案,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深入推进桥梁风险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2.大力开展公路桥下空间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桥下空间违法堆积物、建筑物和各类工业、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易燃易爆、可疑物品等,及时消除桥下空间可能危及公路通行安全的各类隐患,停止并查处一切涉桥违法施工,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落实公路桥梁安全的长效管理。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汇报,将桥梁风险专项排查情况通报给当地政府,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协调安监、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督查时间及方式

  市局督查时间定于5月25日至27日进行,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对督查线路进行全程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

  五、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视频、照片、简报等有关宣传资料,认真总结,建立宣传档案,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实现路政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宣传活动方案、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综合法规科,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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