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14:08:40 通知 我要投稿

福建省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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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2016年福建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2015年07月14日 ,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2016年高温补贴政策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全国各省市2016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湖北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

  江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河南省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广东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江苏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陕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山西省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广西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海南省

  发放时间:7个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湖南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辽宁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四大直辖市:

  北京市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200元

  重庆市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天津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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