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通知

时间:2020-10-21 12:33:40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防台防汛通知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6防台防汛通知,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2016防台防汛通知

  2016防台防汛通知一

  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本次厄尔尼诺事件将于今年5月结束,但对气候的影响仍将持续,防灾减灾形势较为严峻。今年汛期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差,降水偏多,涝重于旱。主汛期长江中下游降水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暴雨过程和日数多、强度大,可能出现严重汛情,上游接近常年同期略偏多;嫩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降水偏多,汛情也较重;淮河流域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可能出现洪涝。江淮、江汉、江南北部、东北北部和内蒙古东北部可能发生暴雨洪涝,尤其是湖南、湖北及江西防汛形势严峻,西南地区阶段性强降水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西北地区东部发生夏旱的概率大。预计2016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生成的台风数量为20~23个,较常年(26个)偏少,登陆我国的台风数量为5~6个,较常年(7个)偏少,但登陆台风的平均强度较常年偏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防总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度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防总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务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周密部署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确保“大灾”来临时不发生“大难”。

  二、严格抓好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思想认识的第一道 “堤坝”,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将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人。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要严肃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督促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三、确保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汛抗旱防台风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及时转发预警信息,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加大汛前和汛期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在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公路、桥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妥善处置突发险情。同时,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信息。

  港口、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港口码头、航道的安全监管。港口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港口经营人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员和大型机械的防台风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必要时要提前组织相关企业妥善疏散、安置滞留在港口的旅客,疏运需要转移的生活必需品。航道管理部门要对航道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严防因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指导本辖区应急保障车队加强演练,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维护水上通航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海上船舶、移动设施和人员的避风工作。要根据气象情况,严格执行船舶禁航规定,指导船舶选择合适的避风锚地,特别要加大对客渡船、长期停航船舶、无动力船舶以及水上施工作业船舶等船舶和桥区、渡口、锚地等区域的现场巡查力度,与港口管理等部门协调好大型邮轮避风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及早采取防汛防台风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和台风变化,对可能受到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应根据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提前做好大临工程、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

  救助打捞部门要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认真对专业救助船、航空器进行自检自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和信息报送制度,特别要做好汛期和节假日期间防汛防台风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接到险情报告后,要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各方应急力量,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运输保障工作,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省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4月20日前做好自查并上报工作情况。每次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将防汛抗旱防台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部。

  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要在4月20日前做好自查并上报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将年度防台风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受台风影响地区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要于每次台风进入我国24小时警戒线前和每次防抗台风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分别将防抗台风工作情况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2016防台防汛通知二

  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和学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学院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洪涝、台风、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汛期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各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要进行专题部署专门检查,全面落实防汛岗位责任。

  二、落实应急预案,明确特别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总体要求和学院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明确毕业生离校、学生军训和暑期留校以及开学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保障、校内积水排除、建筑工地安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

  三、联勤联动,强化安全。

  台风期间,留校师生尽量停留在室内,如需外出,应尽量避开低洼地、水淹地。 注意关闭门窗,避免狂风、暴雨侵袭室内家具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必要时切断电源。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勿将杂物、花盆等堆放在阳台,避免高空坠物。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质,加强地下车库、锅炉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图书馆等低洼区域的排水工作,防止受淹及漏电事故的发生。基建部门要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必要时暂停施工,相关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预警出现后,校内停止一切室内外集体活动。

  学院防汛防台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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