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10 10:42:57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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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当前经济形势为背景,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贯彻休宁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创新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强化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引导科学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 、组织领导

  成立休宁县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项纪念活动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 江

  副组长:吴义盛

  成员:县农委、县住建委、县旅委、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执法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县盐务局、县物价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烟草专卖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消协。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王新鸿任办公室主任,倪敦华、盛海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百万信函有奖征集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

  时间:20xx年3月15日上午9时

  地点:状元广场

  参加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房管局、县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物价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盐务局、县人行。

  3、诚信单位、商家开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优质服务介绍、品牌展示。

  4、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对公用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落实情况调查,并就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评议。

  5、开展一次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确保春耕生产的消费安全。

  6、组织开展一次3·15联合打假行动。

  7、对食品市场进行一次抽检。

  9、各有关理事单位与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发布消费热点问题,公布2012年度维权成果。(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烟草局、工商局)

  10、现场文艺演出,消费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年主题征集抽奖活动。

  11、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2、各成员单位、消协理事单位、主要商家悬挂纪念3·15活动宣传标语一条。

  四、活动保障

  1、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

  2、3·15活动场地由行政执法局予以落实;

  3、3·15活动交通秩序维持和现场安全,请县公安局予以落实。

  20xx年3月5日

  附件:

  3·15活动宣传标语

  维护消费者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公平正义 和谐消费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重视消费安全 促进改善民生

  以人为本 理性消费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倡导诚实守信 共铸消费和谐

  搞好消费教育 提高消费素质

  改善民生 促进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增长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为消费者服务 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 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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