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3 19:55:29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是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6天。以下是由yjbys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镇每日16:30分前要向县森林防火值班室(0551-87322634)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庐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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