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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行车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2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行车事故,积极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有效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重、特大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指南通汽运集团如皋分公司所属各三级单位。
一、事故类型与危害性程度分析
1重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合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2特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50万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下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
二、编制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载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技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科室、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各三级单位负责人为现场指挥,公司安全领导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全面协调、密切配合,使各项政令畅通,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好各项应急抢救工作。
⒈办公室负责整体人员安排和履行指挥职能。
⒉安机科负责主管部门的联系及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⒊安机科负责事故车辆的清理,机务质量的检测和评估。
⒋运管科负责运营班车的协调,并安排好滞留旅客的驳客工作。
⒌财务科负责事故伤员抢救医疗费资金的落实。
⒍工会协助事故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⒎各三级单位全力参与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1、危险源监控分控中心要对各路段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在事故高发路段及时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各车辆单位现场值班人员要对驾驶员途中行车安全进行嘱咐,加强对危险路段安全行车教育。
2、预警行动监控人员接到报告或通过监控发现车辆发生事故时,要通过电话及时告知车辆所在单位,车辆单位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当达到本预案设立的条件时,应立即启动,采取相适应的处置措施。
六、信息报告程序
(1)监控人员在发现车辆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监控中心负责人向车辆单位安机科长报告,安机科长向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报告。
(2)各三级单位在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后,各单位负责人要通过电话向公司安机科长报告,由安机科长向分管安全领导和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分公司要立即通过电话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报告。
七、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的均按重大突发事件等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当事人除抢救伤员、报警、保护现场外,应立即通知所属车队。车队了解大概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落实各项抢救工作。
(2)集团公司、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人员伤亡及事故损失情况,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立即派员亲临现场处理事故。发生重大事故:分公司总经理或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尽快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在南通市区或市郊附近的,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保处处长,应及时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理。发生特大事故:在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领相关领导及处室人员迅速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政府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4)在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派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相关人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实际情况,立即与事故地的各分公司或兄弟公司取得联系,请求派员协助事故处理,确保抢救及时、措施有效。事故发生在南通行政区域内的,事故发生地的非事故单位(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同时及时向集团公司、发生事故的分公司通报事故情况,以便集团公司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采取对策措施,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5)为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的畅通,坚持各级值班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
(1)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参与事故处理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协调落实事故抢救方案,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尽力减少和减轻事故的损失。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清点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如碰撞部位、运行线路、撞击点位置、制动拖印等)。对伤亡、损失程度、受害、受伤者性别、年龄、地址、职业、家庭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逐级汇报。根据当时事故情况,尽可能与事故当事人或乘务员、旅客等见面,进一步了解事故的经过和一些细节,条件允许应请当事人及时作书面陈述,并及时下载行车记录仪信息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
(2)及时请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配合所在医院展开抢救伤员的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
(3)配合公安部门及时联系通知伤亡人员的家属和有关人员,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工作;负责安排好车辆、住宿等,协助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尸体认领和火化等有关后事,并及时汇报。
(4)对事故肇事者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做好其家庭人员、地址、亲属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以防出现意外情况和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5)根据事故伤者受伤情况,会同医院及有关部门拿出医疗费的预算范围,及时将抢救伤员的资金落实到位,做好保障工作。
(6)发生事故后,根据掌握事故的大体情况,及时向投保保险公司通报,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处理的定损和赔偿工作。同时,按照保险补充协议的有关精神,落实事故预付赔款事宜,保证预付赔款及时到位。
(7)在进行事故应急处理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做好企业的各项日常工作,保持运输生产正常进行,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工作。
(8)根据事故情节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或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应急物资储备
重特大行车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物资包括赶赴现场所需车辆、现场处置所需的必要生活物资、通讯设备。各单位必须保证发生事故后有车辆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通知分公司及上级部门。各单位与所在地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在突发重特大事故后,能及时联络,请求组织支援。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3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难应急处置力量,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难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难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难,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难,包括其次生、衍生灾难。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马上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仔细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主动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主动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大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力量,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便利、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疏通、服务”的原则,构建掩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全都、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大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难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xxx详细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应急处置电话:xxx。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准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用法后要准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外套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准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难发生后,准时把握、精确推断灾难进展趋势,时间做出反应,并马上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堵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准时为滞留人员供应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准时疏导堵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帮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纳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需着反完标记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需用法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扬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准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准时了解雪灾状况,并依据雪灾严峻程度准时向总段冰雪灾难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难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大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准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准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需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扬力度,准时宣扬单位在应对冰雪灾难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需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准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缘由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判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预案将依据冰雪灾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4
为切实加强xx区冰冻灾害天气的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全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确保全区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树立防灾、抗灾、保洁、保畅的思想,振奋精神、科学调度、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冰冻工作,配合交警部门保障全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确保城市正常秩序。
二、重点范围
按照市城管委部署,区环卫维护中心重点应对防范全区桥梁:xx大道xx桥、xx大道xx桥、xx路xx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卫中心应对低温雨雪天气工作指挥部,指挥部设立在三一大道xx桥下机械作业车队,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调度。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组员:xx
四、明确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区环卫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环卫所、渣土事务所、运输标段、机械车队任务如下:
(一)指挥长:贯彻协调落实市、区相关精神和指示,全面负责全区环卫部门应对极端天气工作的整体部署,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从人力物力上加强维护作业的铺排调度,落实低温禁洒的车辆管制;出现冰冻现象组织运输车队、环卫所、标段及时开展撒盐除冰;争取专项资金,保障撒盐除冰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常务副指挥长:负责牵头11个环卫所、1个车队、2个标段的调度铺排和检查督查,随时组织环卫所、车队、标段对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处置;积极与xx市城管局对接,负责全区环卫部门撒盐除冰任务的安排、调度、督办和指导,加快撒播器的.调试和投入使用,掌握撒盐除冰工作的进度和物资储备(盐、草袋、麻袋、铁铲等),确保工作有序和措施到位。
(三)副指挥长:分管机关后勤的副指挥长负责资金保障及信息汇总;分管渣土和垃圾收运的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夜间突发情况处理和突击队的支援机动,负责冰冻应急物资(工业盐、麻袋等)的采购、储备、分发和运输车辆调度。
(四)相关责任单位:
1、环卫所:全力抓好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减少洒水
车和路面养护车作业,保持路面洁净畅通。同时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是所负责人带头对辖区道路桥梁通道等积水、积雪、冰冻情况开展巡查,并根据指挥部要求通报辖区内道路、桥梁等冰冻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是安排车辆、人员对辖区内结冰路面开展撒盐;
三是对桥梁匝道、人行天桥楼梯等易结冰地方铺垫麻袋、草袋;四是环卫所组织30人的突击队,机动开展除冰铲雪工作。
2、机械车队:全力做好二环线的清扫保洁,减少洒水车和路面养护车作业,保证道路洁净,同时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是每台洒水车均配备温度计,坚决执行3℃以下(含3℃)不洒水的规定;
二是做好撒盐除冰车撒盐除冰的准备工作;
三是车队负责人带头对二环线道路和桥梁进行巡查,并根据指挥部要求通报辖区内道路、桥梁等冰冻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组织20人的突击队,机动开展除冰铲雪工作。
3、运输标段:积极做好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输,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同时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市、区部署和局指挥部安排,做好盐、麻(草)袋、工具等物资的运输和储备;
二是为每个环卫所配备2台运输车,协助环卫所开展好撒盐工作;
三是组织20人的突击队,机动开展除冰铲雪工作。
4、渣土事务所:加强全区渣土管理,杜绝重大渣土污染,同时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是气温1℃(含1℃)通知全区渣土工地停工(雨天禁运);
二是负责夜间道路冰冻情况的巡查并及时上报;
三是组织20人的突击队,机动开展除冰铲雪工作。
5、办公室:及时收集图片、影像等资料,做好宣传报送工作;加强后勤保障,重大紧急情况下,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度各科室人员开展集中行动(人员以表格形式下所参与除冰铲雪工作)。
6、督查科:加强对桥梁、天桥、地下通道、出入城口等重点区域的结冰状况督查。
7、安全生产科: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车辆、站厕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做好温度计的采购、发放等准备工作;加强低温天气机械作业监测,实时发布作业提示。
8、垃圾收运科:做好应急物资(工业盐、麻袋)的采购、入库和发放等准备工作。
9、智慧平台:充分发挥“智慧环卫”的监管作用,对环卫作业车辆、渣土工地、站厕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管和调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认真处理12345等群众举报和投诉,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力争回访满意率100%;高效处置城市管理数字化案卷,力争整改率达100%。
10、财务科:做好财务资金保障工作。
11、基建科:做好铁铲、扫把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和发放等准备工作。
五、工作安排
全中心实行班子成员、责任单位负责人“定人到桥”,对全区桥梁实行责任巡查,直接调动责任单位对冰冻、雨雪情况进行处置。
(一)责任领导。
略
(二)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严格执行上级部署,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运输标段要在最快时间内做好物资设备调运,撒盐车调试到位并保证性能良好,能迅速投入撒盐除冰;机关人员随时待命参加突击活动。
(三)落实责任。
中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实行靠前指挥和一线办公,对应对极端天气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突发事件实行应变处置;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所辖责任范围内情况的检查,出现冰冻、雨雪情况实行一小时一报告,高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管理人员要加大巡查,加强道路两旁杂物、垃圾和积水的清除;强化安全措施,保证一线工人生命安全。
(四)令行禁止。
落实信息报送、值班纪律等制度和各项措施,服从、服务大局,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5
镇防冰冻雪灾工作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6年元月20日-23日,我县将有一次暴雪、局部大暴雪天气过程,积雪深度10~15厘米,局部可达20厘米以上并伴低温为历史少见,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极大不便。为切实做好当前雨雪天气的防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管制冰雪天气危险路段营运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成立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邱村镇预防冰雪灾害性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及镇直、镇企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冰雪灾害预防工作,确保无责任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赵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
三、职责分工
镇武装部:
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需要,组织协调各村(社区)民兵应急分队、半专业消防队、县行政执法驻镇小分队投入救灾工作。
镇党政办:
负责综合协调指挥工作和车辆调度工作,督促检查预案落实情况,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报,提前发出暴风雪天气预警通告,并及时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镇民政所: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预案》落实实行动态监督,及时查灾核灾,并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建议和措施,有效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镇综治办、农路办:
负责镇内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进行清雪除冰工作,在重点、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沿江沿河所有渡口在发生冰冻灾害时,一律停渡,并要落实专人死看硬守,确保渡口安全。
镇安全办:
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防灾检查,防止企业因雪致灾。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暂停生产。
镇财政分局:
负责对辖区内抢险救灾物资的贮备调度和供应等工作,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要的应急资金,确保防灾工作正常开展。
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向广大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做好冰冻雪灾对农作物危害的应对工作,防止畜禽屋舍和蔬菜大棚因积雪发生倒塌现象,力争把雪灾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镇供电、移动、电信公司:
负责协调组织供电线路、通信联络的畅通,确保救灾现场的供电、通信上通下达;利用网站、短信信息做好冻雪灾害处置救助宣传工作。
镇自来水厂:
负责本辖区水厂管网的防冻保护工作,积极协助广大农户的水管、水表和水龙头的安全保护措施。
镇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对不积极落实镇冰冻雪灾应急预案规定的责任和在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紧急情况处置措施
1、翻山越岭路段存雪但未结冰的,过往车辆必须带防滑链后方可通行。
2、对陡坡急弯路段存雪结冰可能危及交通安全的,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各厂矿、企业要按照预案要求,准备一定财力物力,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
3、对辖区内所有危房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和除险加固,并落实包保责任制。
五、落实责任
1、镇实行联系村干部包村制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站所负责人随时待命,根据工作要求,严格服从调度。
2、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全部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迅速启动预案,确保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包片两委干部要亲自抓,要组织精干力量,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包保到户。包保责任人要立即深入困难群体家中了解生活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妥善解决,确保困难群体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温暖过冬,欢乐度节。
4、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认识到长时间雨雪恶劣天气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时刻把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对辖区内困难群体生活情况、居住环境进行一次调查摸底,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民政所。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6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
负责人:王文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救护120。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7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xx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8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博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博罗县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同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程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强。
(五)各村(居)、各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治理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基础信息
由各村(居)牵头,全面掌握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各村(居)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市场监督所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快递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电动自行车数量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4.生态环境保护办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5.其余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网络餐饮快递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该类场所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认定为缺陷产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的,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发现销售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要督促认证机构追溯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市场监督所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严格核对车辆信息,发现涉及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配件,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或技术支持等行为的.,要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注册登记。
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加装或者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优化维修服务。专职消防队要发动电动车生产企业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队伍,设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顾问,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安全测试、故障维修工作机制,常态化提供面对面服务,及时维修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故障问题。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相关部门要完善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办要公布废旧蓄电池收集网点和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废旧蓄电池收集管理,督促蓄电池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大型企业(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
市场监督所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外卖平台、快递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
自然资源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职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居)牵头,发动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专职消防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倒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责任。
邮政管理部门和网络餐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规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3.提升科技赋能。各村(居)要广泛推广安装“电车专家”小程序,要推广借鉴大亚湾电动自行车整治经验,推动安装消防监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停放、充电)联网报警系统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禁止电动自行车入门入户。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要支持发动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实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强化警示宣传。由专职消防队牵头,联合宣传、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村(居)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地铁、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专职消防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专职消防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各村(居)、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并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安委办、消安办牵头,组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生态环境保护办、邮政、专职消防队等部门(机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督导,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强化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办、消安办要不定期对各村(居)、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企业,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以及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依法处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上报工作进度表和动员部署情况。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9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骤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安全行车应急预案 10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13号)要求,街道安委会决定自xx年从7月开始至xx年底在全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街道派出所、城建、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xxx年7月开始至x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年7月25日前)。各村居(社区)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年7月25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委会要组织工商、公安派出所部门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要组织城建、公安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对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年12月)。各村居(社区)要于12月18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街道安委会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各村居(社区)x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居(社区)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街道工商所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及村居(社区)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街道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违规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修理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电瓶、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街道城建办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物业部门和村居(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
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街道交管所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街道消防办公室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属地村居(社区)、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街道安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居(社区),要适当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社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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