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11 09:09:54 宜欢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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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略)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①现场指挥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略)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卫生局、食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配合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稳定。

  2.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2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校长

  组 员:学校其他校委会成员及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采购员。

  3、工作职责:

  (1) 对全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食堂相关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学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诉后,应当立即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主动迅速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进行救治同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应急小组负责人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县教育局(联系电话:xxxx)和县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应急小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

  5、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6、学校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正确应对媒体。

  三、总结报告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的规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3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仇东水

  副组长:吴永成

  组 员:朱六才、笪红兵、徐新东、凤维建、束传武、陶友宏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制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修订、完善,并上报上级。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熏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症状(如腹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严重症状者,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4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食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徐州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x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街道办事处,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体系(附件1)

  3.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的建议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2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经贸委、监察局、文教体局、公安分局、农工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授权,会同区委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3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区发改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供应;负责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文教体局:负责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或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处分决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资金的落实及管理,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应急救援资金的管理工作。

  区农工办:负责组织对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4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3.4.1事故调查组

  由区卫生局、监察局、文教体局、农工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部门参加,同时委派食品安全监察员、食品安全专家参加。职责为:协调指导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3.4.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和区监察局负责。职责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4.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局负责。职责为:迅速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4.4案件查办组

  由区公安分局和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为: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3.4.5综合保障组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职责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调查组、处理组、救治组、查办组开展工作和保障工作入员的生活,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

  3.5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街道办事处有关科室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

  3.6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l)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监测、预警与报告(附件2)

  4.1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区农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必要时经授权检测信息。区卫生局、工商分局联合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相关信息,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预警系统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严重的可报请区政府同意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3.2责任报告单位

  (l)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3.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3.4事故报告要求

  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初步判定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4.4通报制度

  4.4.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通报,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4.2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发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附件2.1),通报内容包括:主送单位、事由、通报意见,一般要求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l)农业种植环节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农工办负责查处;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发改委和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市质监局负责查处;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

  (4)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卫生局负责查处;

  (5)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查处。

  4.5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个人不履行或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受的投诉、举报,根据监管环节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登记表》(附件2.2)转发区有关监管部门,区有关监管部门收到后,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对区有关部门报送、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举报及领导批办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附件2.3),内容包括:主述单位、事由、核查要求,应当明确核查事项及上报查处结果,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必要时应根据要求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或《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发出后,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查处结果。

  5应急响应(附件3)

  5.1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当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省、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急响应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即转为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职责。启动有关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各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和指导应急救援;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参加救援。

  (3)街道办事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5.2.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必要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5.2.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5.2.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己逐步消除的,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5.3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4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区政府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6.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辖区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2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人员、食品安全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7.3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负责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7.4物资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

  7.5通信保障

  协调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7.6资金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安排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7.7演习演练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区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7.8宣传、教育和培训

  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当对广大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救治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5

  一、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在日常食品加工和供应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制定一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制定本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降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流程

  1、应急预案的内容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应成立应急管理小组,由学校领导带队,包括后勤保障、食堂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应急事件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

  在应急处置措施中,应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一般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分为以下几种:

  a、食品中毒事故: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停止该批次食品供应,并进行封存、留样等处理。

  b、厨房火灾事故:首先进行紧急疏散,采取灭火措施,保护周边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c、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应急演练和培训

  为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演练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措施、应急处理中的技能和方法、危险品的识别和处理等。

  (4)应急物资准备和保障

  学校应保障应急物资的充足和质量。应急物资包括急救箱、灭火器、口罩、消毒液等。应急物资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起到应有的作用。

  (5)应急处置后的跟进处理

  应急处置后,学校应对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学校应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事故处理情况,消除恐慌和误解,保证公开、透明。

  2、应急预案的流程

  应急预案的流程包括预警、应急响应、处置、恢复和总结五个阶段。

  a、预警阶段:食堂负责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突发事件,向应急管理小组报告。

  b、应急响应阶段:应急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c、处置阶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对事故进行

  控制和消除。

  d、恢复阶段:恢复食堂正常运行,对受到影响的师生进行相关的卫生

  保健措施。

  e、总结阶段: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和完善。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检查

  1、实施

  学校应急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实际应急处理中,应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措施进行操作。

  2、检查

  学校应建立应急预案的检查制度,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安全。

  四、结论

  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流程和措施、应急物资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后的跟进处理等内容。同时,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检查来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在实际应急处理中,应急管理小组需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学校还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7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惰,对症处理。

  (2)如疑似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可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A)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B)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C)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D)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E)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F)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情况,可疑食品、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G)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H)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本预案经修订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8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苗其武(校长)

  副组长:潘冬梅(总务主任)

  成员:李双清、卢红松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

  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总要求:学校各部门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有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时(高度可疑),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控制相关食品、封存样品及协助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报告。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强化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防护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学校在短时间内师生出现多人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如呕吐、腹泻等),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教育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事故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现场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查。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高度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众指挥,确保到位。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上、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9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10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xx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由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处理组、4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个工作组构成,各小组组员以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餐饮副校长

  组员: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技术中心及后勤集团负责人

  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全面统筹安排校内所有资源应对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

  成员:餐饮部经理

  职责:配合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负责实施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整改方案。

  (三)医疗救援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医务室

  职责:负责与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后勤集团办公室

  职责:负责做好车辆、救援物资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各工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学院党组书记

  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小卖部、创业小屋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5030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及时反映、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食物中毒时,后勤集团餐饮部、医务室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病人采取以下紧急处理程序:

  1.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120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4.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6.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三)救助体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2.医疗救援组:立即组织中毒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接待中毒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3.事故调查处理组: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及善后处理组: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接待新闻媒体并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制度

  (一)分级响应: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具体相应级别如下:①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全体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②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二)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五、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六、安全教育

  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人;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

  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当正确对待,按规定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报告、处理工作。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3.第一时间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餐厅大堂经理指挥人员控制现场,严禁人员接触食物毒源。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控制舆情。

  4.2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时内向学校医务室和后发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危重人数、死亡人数及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5.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材料和样品,将可以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6.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事后应根据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清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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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略)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①现场指挥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略)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卫生局、食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配合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稳定。

  2.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2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校长

  组 员:学校其他校委会成员及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采购员。

  3、工作职责:

  (1) 对全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食堂相关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学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诉后,应当立即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主动迅速组织病人就医,避免贻误治疗。进行救治同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应急小组负责人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动,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县教育局(联系电话:xxxx)和县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应急小组负责人应尽快组织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

  5、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6、学校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正确应对媒体。

  三、总结报告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的规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3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仇东水

  副组长:吴永成

  组 员:朱六才、笪红兵、徐新东、凤维建、束传武、陶友宏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制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修订、完善,并上报上级。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熏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症状(如腹泻)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严重症状者,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4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食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徐州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x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街道办事处,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体系(附件1)

  3.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的建议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2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经贸委、监察局、文教体局、公安分局、农工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授权,会同区委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3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区发改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供应;负责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文教体局:负责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或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处分决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资金的落实及管理,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应急救援资金的管理工作。

  区农工办:负责组织对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4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3.4.1事故调查组

  由区卫生局、监察局、文教体局、农工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部门参加,同时委派食品安全监察员、食品安全专家参加。职责为:协调指导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3.4.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和区监察局负责。职责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4.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局负责。职责为:迅速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4.4案件查办组

  由区公安分局和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为: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3.4.5综合保障组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职责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调查组、处理组、救治组、查办组开展工作和保障工作入员的生活,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

  3.5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街道办事处有关科室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

  3.6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l)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监测、预警与报告(附件2)

  4.1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区农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必要时经授权检测信息。区卫生局、工商分局联合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相关信息,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预警系统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严重的可报请区政府同意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3.2责任报告单位

  (l)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3.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3.4事故报告要求

  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初步判定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4.4通报制度

  4.4.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通报,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4.2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发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附件2.1),通报内容包括:主送单位、事由、通报意见,一般要求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l)农业种植环节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农工办负责查处;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发改委和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市质监局负责查处;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

  (4)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卫生局负责查处;

  (5)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查处。

  4.5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个人不履行或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受的投诉、举报,根据监管环节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登记表》(附件2.2)转发区有关监管部门,区有关监管部门收到后,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对区有关部门报送、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举报及领导批办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附件2.3),内容包括:主述单位、事由、核查要求,应当明确核查事项及上报查处结果,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必要时应根据要求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或《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发出后,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查处结果。

  5应急响应(附件3)

  5.1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当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省、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急响应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即转为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职责。启动有关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各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和指导应急救援;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参加救援。

  (3)街道办事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5.2.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必要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5.2.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5.2.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己逐步消除的,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5.3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4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区政府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6.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辖区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2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人员、食品安全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7.3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负责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7.4物资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

  7.5通信保障

  协调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7.6资金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安排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7.7演习演练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区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7.8宣传、教育和培训

  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当对广大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救治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5

  一、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在日常食品加工和供应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制定一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制定本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降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减少事故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流程

  1、应急预案的内容

  (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应成立应急管理小组,由学校领导带队,包括后勤保障、食堂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应急事件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

  在应急处置措施中,应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一般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分为以下几种:

  a、食品中毒事故: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停止该批次食品供应,并进行封存、留样等处理。

  b、厨房火灾事故:首先进行紧急疏散,采取灭火措施,保护周边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c、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应急演练和培训

  为了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演练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措施、应急处理中的技能和方法、危险品的识别和处理等。

  (4)应急物资准备和保障

  学校应保障应急物资的充足和质量。应急物资包括急救箱、灭火器、口罩、消毒液等。应急物资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起到应有的作用。

  (5)应急处置后的跟进处理

  应急处置后,学校应对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学校应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事故处理情况,消除恐慌和误解,保证公开、透明。

  2、应急预案的流程

  应急预案的流程包括预警、应急响应、处置、恢复和总结五个阶段。

  a、预警阶段:食堂负责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突发事件,向应急管理小组报告。

  b、应急响应阶段:应急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c、处置阶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对事故进行

  控制和消除。

  d、恢复阶段:恢复食堂正常运行,对受到影响的师生进行相关的卫生

  保健措施。

  e、总结阶段: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和完善。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检查

  1、实施

  学校应急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实际应急处理中,应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措施进行操作。

  2、检查

  学校应建立应急预案的检查制度,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安全。

  四、结论

  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流程和措施、应急物资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后的跟进处理等内容。同时,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检查来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在实际应急处理中,应急管理小组需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学校还应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对全市境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4.快速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置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学校食堂食品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引发的学校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的信息按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要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干部群众的反映。

  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商量后进行处置,并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及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负责收集、传递、综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汇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危重病员转移抢救,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信息;指导学校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救援现场疾患人员等。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抚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疾患人员家属意见,指导学校制定善后解决办法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调配紧急救助救援物资和资金,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学校的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长应及时向所在乡党委政府、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各工作组赶赴事故学校,对事故原因、损害程度进行初步核查,慰问事故疾患师生,了解病员身体不适反应症状,及时解决好疾患病员的医疗、生活等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九、责任追究

  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7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惰,对症处理。

  (2)如疑似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可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A)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B)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C)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D)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E)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F)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情况,可疑食品、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G)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H)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本预案经修订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8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苗其武(校长)

  副组长:潘冬梅(总务主任)

  成员:李双清、卢红松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

  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总要求:学校各部门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有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时(高度可疑),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控制相关食品、封存样品及协助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报告。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强化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防护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学校在短时间内师生出现多人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如呕吐、腹泻等),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教育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事故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现场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查。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高度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众指挥,确保到位。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上、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9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10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xx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由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处理组、4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个工作组构成,各小组组员以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餐饮副校长

  组员: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技术中心及后勤集团负责人

  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全面统筹安排校内所有资源应对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

  成员:餐饮部经理

  职责:配合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负责实施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整改方案。

  (三)医疗救援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医务室

  职责:负责与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后勤集团办公室

  职责:负责做好车辆、救援物资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各工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学院党组书记

  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小卖部、创业小屋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5030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及时反映、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食物中毒时,后勤集团餐饮部、医务室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病人采取以下紧急处理程序:

  1.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120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4.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6.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三)救助体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2.医疗救援组:立即组织中毒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接待中毒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3.事故调查处理组: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及善后处理组: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接待新闻媒体并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制度

  (一)分级响应: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具体相应级别如下:①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全体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②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二)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五、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六、安全教育

  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人;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

  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当正确对待,按规定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报告、处理工作。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3.第一时间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餐厅大堂经理指挥人员控制现场,严禁人员接触食物毒源。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控制舆情。

  4.2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时内向学校医务室和后发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危重人数、死亡人数及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5.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材料和样品,将可以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6.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事后应根据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清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