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8-13 10:17:22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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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统一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船主自觉遵守,群众监督参与安全生产的职能机制,加强我办塘、库自用船舶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塘、库自用船舶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自用船舶安全航行作业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村(社区)村民 与 (单位)签订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渔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面推行《渔业船员违纪记分办法》和《渔业船舶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

  2、渔(自用)船不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3、辖区内自用船舶(包括:水库、渔业生产自用船、养殖船)不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4、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渔业船买卖管理制度》、《渔业船舶报废更新制度》、《渔业船舶年检签证制度》,渔船办证率100%。

  5、按规定时间完成塘、库自用船舶检验签证年审、受检(审)率100%。

  6、坚持安全例会、安全学习制度,全年6次以上,确保参会率100%。

  7、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案件查处。安全值班、巡查等资料记录真实齐全。

  8、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渔业(自用)船舶专项整顿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用船主、船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渔业法律法规。

  2、不违章载人载货。渔(自用)船不违规占道、冒雾航行作业、超警界水位作业。

  3、按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培训会议和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4、按时申报渔(自用)船检验、年审签证,证照齐全有效。

  5、及时对渔业(自用)船舶进行维修保养,不驾驶破损船。渔(自用)船重大改建、更新、买卖实行先报批后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作业。

  6、按标准配备救生、急救、信号等安全防护设施。水上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7、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8、发现水上险情,及时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下积极施救。

  三、考核办法

  **单位对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1、考核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考核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渔业法规、安全例会、遵章守纪、船舶安全管理等方面,结合平时检查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管理职责到位、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的,按制度给予经济处罚、批评教育、调销证照等处理。

  4、对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责任书一式 份, 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船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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