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0-11-13 19:49:50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努力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无事故,现由公司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经理)代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书

  1、考核范围

  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中职工人身安全、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械设备、环境保护、厂内消防及卫生疫情等。

  2、考核原则

  2.1在公司负责施工生产的工程现场,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2 遵循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潜在事故隐患,关心员工生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2.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集体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3、目标管理内容

  3.1 努力实现“八个为零”,即人身重伤及以上伤害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零,重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为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零,重大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为零。

  3.2 不发生放射源泄漏、丢失和被盗等突发环境事件。

  3.3 不发生污水、噪声和废弃物等污染环境事件。

  3.4 不发生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对环境问题的重大投诉。

  3.5 控制轻伤和严惩未遂事故,不瞒报或故意延报事故。

  3.6 竣工项目通过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现场”验评考核。

  4、责任书的考核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双方责任

  5.1 公司

  5.1.1 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作条例、施工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收集与整理,及时进行传递,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1.2及时制定、发布工程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文件,并监督与指导管理标准的贯彻与落实。

  5.1.3 监督、指导各项目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与建议。

  5.1.4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对人员轻伤及以上伤害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重大交通和火灾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5.2 项目经理部

  5.2.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2.2 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组织编制并审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2.3 监督检查并考核施工分包方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2.4 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活动,坚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5.2.5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2.6 监督各施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保持工程现场的良好施工局面。

  5.2.7 坚持安全月报表制度,在规定日期前报送当月安全报表及补充报表。

  5.2.8 发生事故及时报,不瞒报或拖延上报,对严重未遂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6、考核

  6.1 公司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在每年年初进行统一兑现。

  6.2综合考核的基准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直接在基准分上进行累计。

  6.3 考核方法:考核包括现场管理和事故考核两部分。

  6.3.1 事故考核标准

  6.3.1.1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扣100分。

  6.3.1.2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扣50分。

  6.3.1.3发生轻伤事故扣10分/人。

  6.3.1.4发生机电设备事故、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扣10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万元每增加一万元加扣10分。

  6.3.1.5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重大卫生防疫事件扣10分/人。

  6.3.2 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6.3.2.1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每次扣5分。

  6.3.2.2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6.3.3.3 上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弄虚作假,每项扣5分。

  6.3.3.4 没有在规定时期内上报安全资料,每份扣2分。

  6.3.3.5 应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没有得到部署、实施,每项扣10分。

  6.4 奖惩

  6.4.1综合考评分在8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6.4.1.1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奖励项目经理部10000元。

  6.4.1.2考评分在85-90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8000元。

  6.4.1.3考评分在80-84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5000元。

  6.4.2 项目综合考核分低于70分的,处罚项目领导班子2000元/人。

  7、其他事宜

  7.1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劳保久字第56号)的通知执行。

  7.2安全监察部负责具体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7.3 对于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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