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春季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0-12-03 13:02:4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春季安全责任书范文

  春季是生病多发季,也是小学生刚放完假回学校的时候,需要家长和老师严格监管其安全,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小学春季安全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

小学生春季安全责任书范文

  小学春季安全责任书范文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保证学生在春季中的人身安全,望家长同志协助学校教育好学生。请严格要求学生并做到如下几点: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随意横穿马路;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坐超载车辆。

  2、教育学生不到水库、河、塘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注意不要让学生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学生玩各种具有危险性的刀、枪等玩具,以防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

  4、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要督促学生加强锻炼,增强机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5、重视提高学生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学生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6、要注意家中用电线路安全,消除一切用电不安全隐患。

  7、教育学生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录像室、台球室。严格禁止学生玩游戏机、看不健康书刊或录像。

  8、学生要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做到按时到校,即上午7:30到校,下午1:30到校。一律不准提前到校。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如果因学生不遵守学校规定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家长将承担全部责任。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附: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