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时间:2022-07-25 19:55:1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通用1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通用13篇)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1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2

  一、进场施工许可:

  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二、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施工现场。

  6、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时间管理:

  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四、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且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六、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3

  为了确保市场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信阳国际商城市场秩序,本施工单位在为xx租户做商铺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二、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照向经营管理公司申报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经营管理公司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经营管理公司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在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不得埋压、遮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灯箱内应刷防火涂料二遍,射灯周围做隔热处理。所有线路必须按要求穿防护管,接头必须有接线盒,杜绝电线接头外露。线路必须接要求使用2.5平方以上的单股铜芯阻燃线,所用电器材料须有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日光灯采用全封闭金属外壳电感式镇流器灯架,射灯采用12V低压,有防爆玻璃保护等)。如有违反,则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保证不乱泼水、不乱扔垃圾、不乱堆物、不乱接电线;装修现场不使用液化气罐、不留宿,配备灭火器等,如有违反经营管理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和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不得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进行木工、油漆作业时现场不准吸烟、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及碘钨灯。在电焊、气割等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向管理处提出动用明火申请,得到批准后并做好防护措施。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等事故,施工方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发生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与商户愿意接受经营管理公司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4

  乙方在甲方商场进行装修施工过程,应严格按商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和商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应到甲方市场管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有效证件进场施工,并按商场规定的出入口进出。

  二、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点燃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处500元以上罚款。

  三、施工时不得损坏商场原有的承重柱和梁,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商场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罚款500至3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消防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移交公安消防部门追究责任。

  四、装修时使用木结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处理,防火涂料必须涂3遍以上。若未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要求其拆除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装修公司进入商场装修过程中必须自行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及装修过程中的各类材料,不得将工具及装修材料随意留在场地,如有丢失自行承担。现场无人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六、装修现场必须保持整洁,装修现场的垃圾及时清理并运送到商场制定地点,不得乱抛乱倒,并不得将易燃垃圾存放过夜,现场装修施工中的易燃物(木屑、木块、纸板、泡沫等)必须做到及时处理,如不及时清理,罚款100元以上。

  七、装修场地严禁私自存放或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刺激性油漆材料,如需使用,必须先进行申请,经安保确认审批后方可控量使用,每次不超过2公斤,油漆必须使用环保漆,严禁用喷枪喷漆。私自存放、使用或违规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装吊顶等须在天花板上钻孔时,必须使用限位器,以保证天花板不出孔或漏水。

  九、装修现场严禁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必须用美工刀划切,如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将处以100以上的罚款,并负责处理好周围的卫生工作。

  十、凡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十一、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商场。

  十二、高空作业必须系保险绳、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执行的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的罚款。十三、风大时禁止一切高空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十四、乙方在甲方商场内外进行高空作业期间,必须自行配好安全保险装置。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施工中如需电焊作业的,必须向商场安保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资格证书。在商场内私自焊接施工的,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十六、施工作业人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如非本人动火作业其他人代替的,将追究施工方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同时立即停止任何动火作业。

  十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除动火周围15米以内的一切易燃可燃品后方可施工作业,如没有安保人员在现场监护不得动火作业,否则将追究动火人员责任并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取消动火作业资格。

  十八、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的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管理,否则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直至取消其动火作业资格。

  十九、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携带操作证及动火证,如有违反相关动火操作规定的将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员必须每半小时到原动火现场巡视一次,巡视不得少于4次。

  原有设施拆除施工安全管理

  二十一、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现场施工,如有发现某施工人员出入地点与出入证不相符,商场安保人员有权取消该施工人员的施工资格,并处200元以上的处罚,严重者取消该施工队的施工资格。

  二十二、装修公司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装修会审时的详细说明进行拆除,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存在故意损坏行为者将以损坏设施价格两倍以上进行处罚。

  二十三、施工责任人要维护现场施工秩序,对施工过程进度进行合理安排,要力保每天晚上拆下的废旧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确保第二天施工现场的整洁度。

  二十四、对原有地面设施进行拆除时严禁使用风镐、大锤,如有发现处5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取消该装修公司施工资格

  二十五、以上装修违规行为处罚,装修责任人拒交罚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二十六、本安全规范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乙方装修现场醒目位置,一份甲方物业部备案。

  以上条款请详细阅读后签字生效。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5

  1、乙方在本年度单项家装工程施工承包开始前,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

  2、(施工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本年最后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五年。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3、如若乙方在保修期已经离职,其在职期间所承包的单项家装工程在保修期所产生的有关安全事故相关性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接到甲方工程派单后,应认真计划进度,施工人员安排,施工材料计划、施工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确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5、乙方必须向自己管理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机具、防护用品和安全施工环境。如未提供,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经常向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7、乙方必须杜绝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如带电接线,不停水改水路施工。现场吸烟或动用明火等。如因乙方所管理的工人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进行强制管理和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遵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提高个人的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10、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在甲方备案登记。

  1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去往工地或从工地去往其它地方的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和当事人自行解决。

  12、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代班工长)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社会秩序、损害公共财产。

  1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社会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触犯法律法规的,应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14、如因乙方造成社会纠纷的,甲方只提供调解和帮助。

  15、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社会纠纷的,但乙方无法及时解决,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质保金作为向客户的赔偿资金。

  16、发生事故或人身意外伤害时,乙方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并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乙方故意隐瞒事故不报,甲方将给于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6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08月12日至项目正式移交生产之日。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八)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合格完成率达100%。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三、双方的权力与职责

  (一)项目部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责任人(土建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四、考核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项目部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责任

  1、重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全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合格率100%。

  3、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正上岗,持正上岗率100%

  4、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各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职责明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票否决权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一标、五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所有施工现场均要达到建设部JGJ59-99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用及设施用品的率先及时投入。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必须持证上岗。

  4、安全员每天必须随时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5、对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并采取有效方案和措施进行整改。

  6、重大施工方案措施,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执行审批制度。

  三、奖罚

  1、实现目标责任,获得省、市安全文明优良(示范)工地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奖励(省级10000,市级示范5000元,市级优良2000元)。

  2、未完成管理目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在省级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公司同时扣除给予所有奖励,并给予5000~20000元处罚。

  四、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自年1月10日至工程竣工之日内有效,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方双方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8

  一、住户装修时,施工队各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二、业主及施工队需详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给排水管裂缝、楼板渗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四、装修期间,如因施工队用电工具短路引起电路发生故障的,施工队除负修复责任外,需缴纳一定罚款。

  五、装修施工中,因凿楼板破坏水泥层,造成他人天花板抹灰脱落、损坏、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被破坏而渗漏水等,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需主动与被损坏户商议修复、赔偿,直到修复为止。

  六、装修施工中,厨房、卫生间防水层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防水施工队施工,防水层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延缓清退施工队装修押金,直至管理处确认不渗漏为止。

  七、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不按规定装修、改造,不按规定用电、用水、用煤气、动用明火等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装修户和装修施工队负责。

  八、装修施工队在阳台上施工和从消防楼梯搬运材料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禁止装修物件从阳台或楼梯上坠落下楼,若造成伤人、伤物事件,其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九、住户装修工程完工后,须经管理处专业人员验收,如有违章装修和渗、漏、堵、损坏等现象,均由装修户和装修队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十、对于违章装修并拒绝接受违章处理的施工队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在小区内施工的资格。

  十一、装修期间由装修单位对室内消防安全及因装修引起的消防事故负责。

  十二、如装修人员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由其所属施工队按价赔偿。

  十三、装修施工队伍应对施工人员严格约束,如因违章施工而引起与管理处保安员发生口角或打斗,由施工队伍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装修户委托专业公司或装修队伍安装空调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由装修户及空调安装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十五、业主对其雇请的施工队有监管的义务,如其雇请的施工队无法履行违章装修引起的维修、赔偿费用,则由业主负责协调解决。

  此协议书请装修户、施工队认真阅读,各方签字后生效,并严格执行。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9

  为规范装修施工管理,理顺装修现场的施工安全和行为,分清装修施工的违约责任,保障区内人员、财产、物业、车辆的安全和有序,装修单位应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佩戴通行证进出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并按规定运送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袋装。

  2、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并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和特性,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3、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必须配备两个以上干粉式灭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和作饭,一经发现取消装修人员装修资格。

  4、公共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装修单元注意关好门窗,在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施工。

  5、室内装修工程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焊、喷漆等有碍公共安全行为。

  6、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柜、消防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7、严禁改动或损坏原有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抗震结构、上下水主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电梯、共用排烟道、屋面防水、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吊顶、屋面等本体公共设施。

  8、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做好洗手间、厨房、空调房、配电间等室内配套设施的用气、用水、用电等安全保护措施。

  9、洗手间、阳台、厨房装修时,必须做防水处理,吊顶部位应预留检查结构,便于日后的检查与维修。

  10、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红砖墙、超负荷吊顶、地面大面积铺设大理石、云石等。

  11、装修期间严禁有干扰或损害邻近业主的利益和行为发生,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12、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统一从地下车库进入,施工单位使用电梯运送材料、工具、设备等,必须按电梯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或有关管理规定运载物件,如对电梯有影响的,必须提前做好预防和保护措施,否则电梯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电梯。

  13、单元装修必须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14、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不准擅自在给排水、消防管道、空调主管道上开口按管;所有主管道装修时不允许用装修材料包起来,若不可避免时,要留有检修口,便于日后的维修与管理。

  15、装修过程中,禁止在通风井道上私自开孔并改变其建筑结构。

  16、装修时,不许改变单元正门的原设计位置和宽度。

  17、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禁止改变阳台的建筑功能,高层住宅严禁封闭阳台,改变窗子大小或颜色,在外墙统一位置上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网按物业公司规定及要求安装。

  18、装修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施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如有需要,管理处可视装修实际情况,调整装修作业时间。

  19、以上未包含内容按管理处审核意见进行施工,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10

  为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发的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规范服务实施的通知》和《业主临时公约》,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在装修过程中,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过原设计标准的楼面负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机吊装沙子、水泥、砖块等上楼装修。

  五、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装修期间,禁止向下水管道倾倒油漆、涂料等各种杂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装修期间,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以免发生火灾、损坏线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九、不得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不得按动消防报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现场以外的水、电设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

  十三、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11

  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邯郸市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订邯郸市邯山万合服装批发商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商户法人代表为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商户要自觉接受装修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商户法人代表对租赁商铺内部的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加强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安全;

  三、每天装修施工结束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熄灭火种、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四、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和设备。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在正常状况,严禁超负荷运行、接驳,严禁设备、仪器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五、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必须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措施。室内电路不准未经批准做出改动,因需要必须变动时,必须经过装修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六、未经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装修过程中严禁吸烟。

  七、商户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不得擅自更改额定配电开关,不得在配电开关端口接驳电线。所有明敷电气线路内穿管到位,线路、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商户不得在其商户范围内,供电总闸制进线(供电一侧)上接驳用电;

  九、商户必须在其装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须按建筑面积每20平方米配1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

  十、临时需要动火作业的,须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提供动火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做充分的防范措施,获得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十一、未经消防部门认可,装修材料不采用泡沫塑料板、木工板、铝塑板等可燃高分子材料,否则无条件拆除。(可用材料为:硅铝板、金属板、中密度纤维板、纸面石膏板、水泥压力板等)

  十二、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报备案。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三、商户要监督装修单位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必须事先向装修管理委员会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商户及其装修单位须定期对本商铺装修期间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装修管理委员会对本商铺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十六、装修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消防意识谈漠、装修施工消防措施不到位的商户给予警告、责令停工等处罚;

  十七、凡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人或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行政等处罚);

  十八、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署后商户一份,邯郸市邯山万合服装批发商城有限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安全隐患等情况,装修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究责任人或按《邯郸市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二十、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商铺装修工作结束时为止,商户中间更换责任人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12

  为了搞好新厂房净化装修工程,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质量优良,特对安全、质量要求进行责任保证:

  一、文明施工部分: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2、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开始施工申请。要健全项目部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规章制度;配备相关的施工技术人员;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好进场机具、材料准备工作。各方面施工条件具备后,向建设方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施工现场应规范管理,合理设置办公区、生活区、工作区。施工现场的物料要堆放整齐,生活区必须远离净化装修区域,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4、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项目、技术、安全等施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低于20个工作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5、特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电焊工、电工等施工人员必须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用电、动火施工,必须遵守威高《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7、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预防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发生意外伤害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建设方不负任何责任。

  8、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在施工时,当一施工方与另一施工方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找建设方代表进行协调,搞好协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9、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首先清理好现场的卫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施工中,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彩板安装及彩板顶棚上,严禁吸烟、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将处1000—5000元的罚款。严禁打架、偷盗等现象的发生,如有发生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各单位要互相监督,做到文明施工。

  二、技术质量部分:

  1、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工程施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施工。

  3、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技术方案、分部分项验收报告、来料验收报告、安全措施方案、材料的合格证等安全技术资料,确保验收资料齐全。

  4、在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5、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6、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分部、分项验收施工。风管制作、吊装后,经过甲方测漏验收后方可保温,风管保温后,方可安装彩板顶板。彩板安装放线后,应经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7、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变更方案应经建设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未经签字,建设方不予认可。

  8、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9、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责任人:

  日期:

  装修施工安全的责任书 篇13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为确保酒店装修、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掌握消防“三懂三会”( 懂得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场的逃生方法、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酒店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由甲方向乙方施工人员核发临时施工出入证。

  2、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日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火险隐患的整改,并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3、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安装的监督管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绝缘护套线,插座、插头要有可靠的绝缘保护,不得用裸线头代替插头,并保证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必须佩戴施工出入证,无施工出入证者,酒店保安部按非施工人员处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消防部门“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要求施工。

  3、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用火,并有明显标志张贴。确属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酒店保安部门审批同意,并按要求落实防火措施、监护人和灭火器材。

  4、乙方每天必须清除施工现场的木屑、刨花等可燃物品。作业后的氧气、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应按甲方保安部门指定存放。

  5、乙方对施工现场所用电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排除隐患。

  6、乙方在装修墙面、吊灯、铺设地毯作业时,如果用黏合剂和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控制用数,并不得存放施工现场。

  7、乙方在施工现场因工程需要改动酒店消防设施时,应按酒店工程部、保安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主可进行。

  8、乙方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在确认后无火险隐患后,切断有关电源,关闭施工现场。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夜间消防安全值班。

  三、违约负责:

  1、凡双方不遵守本书条例发生火灾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火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书条例均处50~100元的罚款。违反本责任条例,造成火灾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和当事人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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