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时间:2023-12-11 13:34:44 美云 征文 我要投稿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1200字(通用27篇)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1200字,供大家参考。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1200字(通用27篇)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街,妈妈看见“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妈妈就去“秋水宜人”里买衣服去了。

  妈妈进去的时候,塞给我一点钱,说:“热的时候自己去买冰棍。”说完,就去买衣服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卖部,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青年在跟老板娘吵架:“我给你15元买冰棍,你竟然给我一个变了质的冰棍!我要换一个!”“你已经买了,就不能换了……”老板娘说。

  我跑到那个青年的前面,问:“他为什么给你变质的冰棍?”那个青年对我说:“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烧烤店排队买烧烤,因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个小卖部买个冰棍,没想到她竟然拿了变质的冰棍。”

  不对呀!我拿了变质的冰棍都可以换的啊。我跑到小卖部,对老板娘说:“为什么给他变质的冰棍?”老板娘重长心语地对我说:“那个青年刚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给他一个变质的冰棍。”

  那位先生正好发现他的'钱不见了,老板娘大声地对那位先生说:“你的钱在这里。”那位先生跑过来。她对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我现在在写一封信呢:

  可恨的贼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吗?说实话,我从心眼儿里佩服您“挣钱”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归,拿了这家的东西,又拿那家东西,不愧是靠胆量挣钱呀!您挣钱既不交税,又不花本钱。您白天不辞劳苦地“踩点儿”,一天三顿饭,也忙得不能按时吃,晚上还得加班加点,甚至彻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钻了这家钻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全是包,可为了“挣钱”,您从没一声怨言。您可要保重身体呀!

  您每次“光顾”别人家,肯定不会空手而归。前几天,您还“光顾”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妈妈把手机落在了客厅。大约夜里两点多吧,您不畏艰险,怀着“一往无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楼的阳台,打开窗户钻进客厅,拿走了妈妈的手机。您同时还“光顾”了另外几家。一夜之间,您的收入上万元。我真希望您再来一次,钻进我家为您布下的“天罗地网”!

  可恨的贼大叔啊!我劝您一句:“贪欲无涯,回头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公安部门正在调集警力抓捕你们,你们应当早日自首,不然就会后悔一生啊!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3

  我的课余生活非常丰富,其中我经常看“法律报道”。我喜欢看它,因为在这个节目中将会有很多法律知识。因为这些知识,我经常被教导,并且已经解决了我生活中的许多问题。

  一天早上,天气非常冷。我父亲开着他刚买的新车,带着我和我母亲回到了家乡。我看到道路两旁到处都是黄叶,只有光秃秃的树枝留在大树上。行人都穿着鼓鼓囊囊的厚衣服,在路上艰难地行走。爸爸把暖气开足了,汽车像春天一样温暖。爸爸自豪地说。“你看我们有多幸福!冬天有中央供暖,夏天有0+供暖,所以要开心哦!”我父亲一只手打开cd播放器,另一只手打开方向盘,听着他最喜欢的音乐。慢慢地,父亲变得漫不经心,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摇了摇头。

  当他离开这座城市时,他的父亲解开了他的安全带。通过看“法律报告”,我知道安全带对司机非常重要。许多事故都与司机没有系安全带有关。因此,我对父亲说:“爸爸,快系好安全带,否则你刹车时会飞出去了!”父亲抚摸着我的头,漫不经心地说,“儿子,别担心。虽然我刚买了这辆车,但我已经测试驾照很多年了。我相信你父亲已经准备好了。”路上没有多少人,也没有交通警察,所以不会有罚款!“突然,正当我父亲放松警惕时,一只狗出现在我面前。我父亲紧急刹车。我父亲猛踩刹车,差点撞到前挡风玻璃。我的心在喉咙里,这吓得我和妈妈上气不接下气。这时,一个口号出现在我面前:"车祸持续一秒钟,痛苦永远持续"。我把它指给我父亲看。父亲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啊,儿子说得对,听儿子的。”他慢慢停下车,系好安全带,当他离开时,车速已经慢了很多。

  还有一次,当我们来到马路上时,我正在和我的好朋友玩。突然,小明的眼睛亮了。他神秘地对我们说,“让我给你做些食物。”

  是的.。”每个人都不解地看着他。他快步走到一个买葡萄干的摊位前,礼貌地问道:“叔叔,这些葡萄干每公斤多少钱?我能试试吗?“叔叔在忙着做生意。小明试了试,抓起来了。我看到了他的一举一动,我对自己喊道:“不!”“我该怎么办?我必须阻止他。”“是的,打电话给他。“动动脑筋,”我喊道嘘。”萧明回过身,做了个安静的嘴巴,用手轻轻示意。我非常紧张,心跳加快,双手出汗。”不,我必须阻止他。是的,就是这样。我急忙跑到他面前:“小明,快点,你妈妈在找你。”。”他对卖葡萄干的叔叔说,“对不起,我们不再买了,我们不再买了。”然后他转向小明说,“我们走吧!”小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生气地说,“你真讨厌它。”在小贩和顾客迷惑的目光中,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把小明拖走,拖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平静地对小明说:“作为小学生,我们不能做这种事,偷别人的东西。这是什么样的行为,我们的良心在哪里?"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们都免费上过思想道德课吗?"小明羞愧地低下了头。

  与法国同行,让生活更简单、更安全。我们必须了解、理解和遵守法律,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和谐!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4

  法律?法律是什么?好陌生却又常在眼前的一个词。“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是什么呢?哦,就是法律。法律人人都遵守,法律就是“规定”吧!遵守“规定”,可没那么简单!

  在同龄人当中,有多少人不愿遵守“规定”啊,这都是为什么呢?报上,订着一篇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违法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破碎的家,一个顽劣的男孩,3次到超市偷东西被抓,结果被保安送进了派出所。他,只有十三岁,却命运坎坷,他的父亲因患病住进了医院,母亲弃他而去,爷爷因病去世,他只能跟年迈又思维迟钝的奶奶一起生活。

  这样的生活背景,又塑造了怎样一个人呢?他,屡屡旷课,学习成绩却仍在班中数一数二。他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他一直梦想着做一只自由的小鸟……但这样好成绩的同学,怎么会去偷东西呢?他和奶奶相依为命,毫无生活能力,经常因为生计而发愁。当时他和他奶奶走失了,饿了,就想到超市偷点东西吃。

  读完文章,我的心被震撼了,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同龄人,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去学习?究竟付出了多少思想斗争去反抗?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哪儿去了?是愤怒,是疑惑,是惋惜。

  十三岁的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也许双亲分离的他需要承担他本不须负责的压力,但他终是被利益冲昏头,被美食冲昏头,不偷不抢的美德早已不在他身上,他成了一个无血无肉无情的人可他的路还很长,很长……

  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时,我震惊了,彻底呆掉了—“母亲”!十三岁的他,是否已缺少了母爱?母亲的离去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我深知,母爱也是一种美德,比海深的美德。最初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是母亲和父亲,都说情深似海,爱亦如潮呵!如果说他还小不懂法,那么他的母亲就将遭人唾弃,一个小小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抛弃,实属犯法!

  要勇敢对诱惑说“不”!要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勇敢地维护法律。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什么最重要?美德;什么要遵守?法律。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贪欲和私欲,年少的我们,最重要的是美德,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素质,受到美德的'引导,发展的路就铺好了,就成了有用之材;无知的我们,更要遵守的,是法律,一个人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的生活一定是井然有序,幸福美满的,有法律做庇护神,就能成为人民心中的榜样!

  美德是需要培养的,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过马路,红灯,停下来,是美德,是遵法;绿灯,扶老人过马路,是美德,是守纪。向老师问好,是美德;与同学和睦,是守纪。不打架,不骂人,是美德,是遵法,不喝酒,不吸烟,是美德,是守纪。帮助同学,是美德;维持纪律,是守纪。社会需要活动和美德,学校需要校纪和美德,自己也要美德与法律来陶冶,来冶炼。

  同学一声咳嗽,递上一张餐巾纸;课代表拿书太多,帮他拿一半叠;同桌题目不会,细心地帮助他理解;前边的人东西掉了,捡起来还给他……这些都是美德,都是遵纪守法,法与你我同在,只不过,你把它舍去了。

  拾回你的美德,一起与法同行,也许你会发现,美德法也,法律,亦德也。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5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法律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法律到底是什么?或许没人能说明白。

  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那我们要如何做呢?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就再也无法弥补了。

  法律是神圣的,也是公平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当我们遇到非正义行为时,要理智的制止。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给予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学会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一棵草去。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6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从小就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也只有这样,祖国的天空才会更加湛蓝!花朵才会更加鲜美!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已经年满十二周岁了,我们长大了、长高了、也很懂事了,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刚刚发芽的祖国花朵的幼苗,我们也有了自己的道德要求,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记得一天放学时,有些同学拿着零花钱去购买新文具,有些同学在等待着自己的奖章一起回家。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一个婆婆怨恨的对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吼着:“你!不知好歹!婚都离了,就各过各的!不要老是纠缠着孩子!”后来才知道,那个孩子的父母亲离婚了,孩子归男方抚养,当天是奶奶接孩子回家,但是妈妈来接孩子了,奶奶觉得妈妈不讲理,孩子明明是归男方抚养,妈妈不应该来接孩子。

  其实那位婆婆理解错了,即使他们离婚了,孩子还是两个人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为他们的婚姻中断而中断的。

  那位婆婆的蛮横不讲理只是因为她不懂法,不知法,使得大伙儿们看她的笑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老人不懂法,却并不能导致当今社会的年轻人不知法,更不能让我们青青幼苗不学法、用法。

  当然,全球各地有许多人知法犯法。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结帮犯罪的恶劣现象。新闻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其,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要学会捍卫它!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中国的法律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断,法治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治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我们的法律,争做法律忠实的守护者。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7

  “厉害啊,厉害!”我攥着《水浒传》,在房里来回踱步,摇头晃脑地感叹道:“这鲁智深够狠,三拳就让郑屠一命呜呼,厉害!”

  这三拳吧,一拳打在郑屠的鼻子上,一拳打在眼眶边上,最后一拳打在太阳穴上,郑屠便应声倒下。鲁智深也知道杀人犯法,于是回家拿了盘缠一溜烟跑了。

  我想入非非,这鲁智深杀人,是对呢,还是不对呢……

  “来啊,传原告上堂!”我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随即又惊讶不已,自己怎么摇身一变,变成了县太爷呢?

  眼下,原告带到,只见他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号啕大哭:“大人啊,您可得为我们作主啊!”

  “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尔等何人,要告何人?”

  年老的一个边哭边诉:“我们乃是郑屠家属,要告鲁智深蓄意杀人,我的儿啊,你死的好冤啊,你死的好冤啊!”

  这一哭,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大人啊,您可得为小民们作主啊!”

  “大人啊,这太没有王法啦!”

  “肃静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带被告上堂!”

  不一会儿,衙役们果真押着一个身形巨大的人上来。这是鲁智深的庐山真面目吧,我定睛细看,花和尚鲁智深,果然是名不虚传,今日一见,更是惊叹啊。可是鲁智深不是在潜逃之中吗,怎么被抓了呢?一连串的疑问——

  “你还我儿来!”

  “你还我夫来!”

  郑屠的老小一见鲁智深,边揪这他的衣领拼命吼着,没几两重的拳头胡乱想鲁智深砸去。鲁智深也不反抗,只是怒吼一声:“谁叫拿郑屠那小子作恶多端,咱们老百姓可被他害苦了,他该死!”

  这一吼,一下子把郑屠老小镇住了,也一下子拉回了我的思绪,我一拍惊堂木:“放肆!公堂之上,岂是你们泼妇骂街之地,你们还有把我这个县太爷放在眼里吗!”

  我清了清嗓子:“鲁智深,身为提辖,却滥杀无辜,该当何罪!”

  鲁智深站定,甩开衙役的禁锢,双手抱拳:“大人明鉴,俺只是厮打他一顿,谁知他禁不起打,死了,这于洒家何干,何况他这种恶人,早就该死!”

  “嗯,鲁提辖也不无道理,郑氏,你可有话要说?”我的目光转向了郑氏。其实,自己很矛盾,我的心是偏向鲁智深的,郑屠死了是大快人心,可是转念一想,郑屠虽恶,但终究是一条人命,这对郑家似乎有些不公啊。

  “大人啊,他可是我的儿子啊,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怎么能说死就死呢,于理不公啊,大人——”

  “这……”我又开始同情起郑屠的`家人了。

  这可怎么办呢,左不是,右也不是,该如何处置呢?倏的,我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我故作生气,大喝一声:“鲁智深,你倒是说说,谁禁得住你的三拳,人命关天,岂容你胡来!”

  “这,好吧……”

  “但是郑屠他陷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将鲁智深重打50杖,此事便告一段落!”

  “大人,这这这……”

  “还有异议?退堂!”

  我神气地拂拂袖子,正准备进入内堂,心想,哈哈,这件事情我办得还不错,想做一个青天大老爷真是难啊——哎哟,一不留神,我撞上了柱子——“大人,大人,大人……”

  “哎哟——”我一声惊叫,睁开双眼,就知道,这只是一场梦。

  我擦了一把汗,回想刚才那个奇异的梦,好希望鲁智深能继续为老百姓打抱不平下去,又希望他也能意识到生命的可贵,懂得法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8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

  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惨剧!可知法律之重要性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都是不知法,不守法的活生生的例子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

  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9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作为我们这一代跨世纪的少年儿童,知法守知,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是现在所提倡的。

  我是一名育新人,应该遵守母校的“一日常规”,争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铺上通往光明的砖石!从“一日常规”开始,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就可以使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回首自己所走过的道路时,感到问心无愧!学校制定“一日常规”是对的,是关心我们的。比如:校内全体同学要说普通话,见到老师和外来参观考察或检查工作的领导要主动问好,礼貌让路。这一条教育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品德是最重要的。从小说普通话,礼貌待人,不但给别人带来温暖,也让自己快乐。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品德好就能更胜一筹。养成良好的习惯,言行举止中透露出对他人的尊重,在这优胜劣汰的社会中极其重要。再加上你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谁见了你都得心悦诚服,从而愿意接近你、帮助你、爱护你。所以,育新学校的“一日常规”是非常有益的,为我们将来怎样做人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小遵守“干净做人,安静读书”的原则,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一日常规”对我们是多么的有益。运用法规,你会活得更加自由自在!

  每个人都缺乏什么/我们才会瞬间就不快乐/单纯很难/抱负很多/已经很勇敢/还是难过……

  从考场出来,大脑缺氧的我坐在车里听到这首歌,《想自由》。夏小正同学在QQ上企图跟我共享过,可惜设备升级受阻半路夭折。好听的声音缓缓唱着,突然有点小意外,林侑嘉竟然是男的。露怯。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样,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住的不是桃花源,却是一副不知魏晋的样子。

  在距离高考屈指可数的日子里,夏小正向我推荐这首《想自由》,这份心思,我懂的。看她每晚头像亮起,每天更换QQ签名,我突然就犯了亲娘般碎碎念的瘾,提醒她抓紧时间学习。然后被人家告知在查字典做题呢,我灰头土脸地无声溜走……其实我根本没想把她逼上绝路,我下一句要说的潜台词是别熬得太晚,累了吃个苹果,千万别给自己太多鸭梨;书看久了就出来晒晒太阳,换换气。

  我不知道全力以赴到底是什么境界,但一定不是精疲力竭之后还在为难自己。就像在这个琐事缠身空前混乱的5月,前一秒我为了应付计算机考试在键盘上手指翻飞。下一秒关掉电脑,在回家的'路上逛一些不知名的小店,一件件翻动那些或职业或粉嫩的小衫,然后很知足地对老板说谢谢,转身离开。我知道,我不是真的想买,只是缺少逛街的乐趣。满足一下,就心情大好,犹如神助。

  我自由了。从考场出来的那一刻起,什么word、XP、练习、模拟统统见鬼!

  那么你呢?那个即将奔赴考场的你想要的自由我都还记得。

  我记得。徵溺水殇说,等高考完了,我就把头发弄成粉红色。去买绿色格子衬衣、绿色短裤,再弄个lady gaga的眼镜,誓死追随吴青峰。

  我还记得。等考完了,有人要抱着电脑醉生梦死。有人要去游览江南美景。有人要找心仪的男生告白。有人要用上等优质的稿子砸我……

  6月,想自由的你,定会自由。

  不说祝愿,你懂的。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0

  法律,使我们能得到管制,使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能健康的成为祖国未来的希望,使这个世界能变得和谐美好!我想法律虽然很严谨,但他却给我们的终生受用!

  下面为大家讲这样一个故事: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就是因为迷恋网络,才导致了现在的样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灭了!看来,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假设当初小新遵守法律,就不会出现这样悲惨的结局!如果我们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许就会付出代价,谁也不愿意这样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尤其是我们青少年,一旦步入这样的轨道,就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我们都知道,可又有多少人做到呢?所以说,法律啊!永远只我们身边。而我们却因为小小的不留心,而发生事故。这样有多危险呀!其实,遵守法律很简单,只要我们从小就遵守社会治安,这些险事就不会在我们身边发生,而我们小学生应该做的就是不吸烟,不喝酒,不迷网,做到这三点不就好了吗?但违反法律更简单,现在,有太多人迷恋网络了,不光是小孩,也有大人,其实过度迷恋网络,不仅违反了法律,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难道我们天天都愿意呆在这个充满“病毒”的气氛中吗?不!绝不!那么我们就应该想办法控制自己的毛病,多想想,现在快乐了,但以后呢?没准就会被称为迷恋网络,被送进警察局,难道你愿意被警察带走?你愿意再也抬不起头吗?位子自己的人生找想,我们就要用努力脱离苦海,面对一种新的生活和未来!

  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鸟就自由飞翔!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1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是的,在当今社会,维护好一个国家的秩序,才能保证国家的富强和繁荣,人民的安居乐业,才能够治理出一个能够在世界上立足的国家,而法律,就是这些的基础。

  法律,其实理解起来很容易,就是一种规则,只需要大家一起去遵守。就比如说,过马路吧,我们都知道要看红绿灯后,才过马路。但是,我在过马路时看到的却不是这样,那些汽车还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可能交通法对于机动车的管理还是比较严的),但那些骑着小电驴的叔叔阿姨可不是这样,他们的眼睛是不往前方看的,而是看着两侧的直行灯。只要直行灯变成红色,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转动小电驴,往前疾驰而过,留我一人在路的那头,看着他们那不同于常人的身影慢慢消失,而我的内心只能说声:“呵呵。”这对于我来说只能是偶尔看见,但还是有些无奈。我常想:如果他们的孩子看见了,也学习他们这样,他们会放心吗?他们也放心如果出了什么不好的事,他们的父母和孩子会怎样难过吗?所以,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子民能够遵守法律,做一个孝子,做一个让子女为榜样的好父母!

  还记得刚过去好几个月的高考,我也看过一些关于此事的报道。据说,有家长怕影响学生读书,考生家长未征求其他业主同意,仅凭一己诉求要求物管停运公共配套设施电梯,96家住户都爬楼只因一人高考。还有考生家长深夜不允许冲马桶,因为卫生间马桶冲水的声音也可能会影响孩子休息,吓醒孩子。还有些家长在受到斥责时还振振有词:“国家法律说的,高考期间要保证安静。”看过这些报道,其实我是有些不太理解的,孩子还没有说什么,家长那么着急什么,况且国家法律也没说只要高考,大家就不能乘电梯,上厕所了。关键不是这些小事有什么大问题,而是家长要认真、全面地看待问题,不能够盲用法律,应正确的去保证孩子的需求,客观理智的运用法律!

  在人行道上,自然有盲道,但在我所看到的一些地方马路上暂且是有盲道的,却在中间一段断开了,而前方就是车流密集的交通路口。我认为法律不仅仅是服务我们这些正常人的,更是为那些幼弱的,需要帮助的人设计的,但现在的盲道,不是不齐全,就是上方有障碍物,这让盲人如何行走。虽然中国在2001年8月1日颁布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但能做到的城市屈指可数。法律不仅仅是对个人起作用,一个城市也是需要守法的,一个国家也是需要守法的,法律的建设是为了服务大众,监督大众,使大众信服的。所以,我希望,国家和我们一起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其实,要一个中学生谈国法还为时尚早,但法律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每一个人的身边,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接受法律的保护:我们吃从外面买来的食物时,我们受到食品安全法的保护;作为消费者,我们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我们学生上学时,受到教育法的保护……诸如此类,我们才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生活环境。所以,我们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才能构造一个和谐社会。同志们,让我们一起约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吧!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2

  各个国家都有法律,法律也随时随地的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学法、尊法、守法、懂法。这样我们就可以做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小公民。可是,在我们身边就是有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不法分子,在我的眼里他们就是“坏蛋”,但是我们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要给他们改过的机会,也许他们还会是一个好的公民。有时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事,事情过后,他们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是已经没有后悔药可吃了。比如:一个人闯了红灯,可是闯了就闯了,你并不能说自己是冤枉的,谁叫你闯红灯了呢?这些罚单还是要交的,所以,法律就是那么冷酷,你做错了事,就是要受到惩罚,哎,谁叫你不小心呢!

  可是,有些是并不是你不小心而造成的,而是你故意去犯法,比如:偷钱包、抢劫等,这都是不法分子的行为。现在我就来给你们讲一个关于不法分子犯法的事情吧。

  李大爷老俩口一大早来到街上购年货,见街头许多人围在一边,并不时有人喊:啊,我中了50元、我中了100元.....于是老人挤入人群想看个究竟。一个中奖人告诉李大爷:这是免费摸奖,纸盒中的纸团印有1-8中的一个数字,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从中摸出一个纸团,即开即奖,如果摸到的是"1-7"中的一个,可以按照设定的奖项领取奖金(奖金20元到300元不等),如果摸到印有数字"8"的纸团,则出20元钱购买市价20元/瓶的洗发露。见是免费摸奖,老俩口决心试试运气。可谁知运气不佳,摸出的全都印着"8"字的纸团。不到5分钟,随身携带用于买年货的300元钱就被摸个精光。没有钱买年货了,怎么办?老人来到日杂品店,决定将摸奖买来的15瓶洗发露半价处理掉,买点年货回家过年。可店主告诉老人,这些洗发露全是不值3元/瓶的假冒货。两老随即回头找设奖人论理,设奖人不予理睬。

  像这样的不法分子多不胜数,在我们社会上我们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这些不法分子,不要被他们骗了,自己多一个心眼,对于这些事情要勇于举报和揭穿,让那些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轻信这些骗人的不法分子,时刻提防他们噢!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用于鉴别哪些事情是合理的,哪些事情是违法的,时刻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但在深圳有许多景点对超过1.40米的小孩就要买全票了,才不管你是不是中小学生呢。可是在这一点上香港就做得很好,我去过香港的海洋公园也乘坐过地铁,它们的`门(车)票分成人票和儿童票。因此,我觉得深圳这样做对中小学生是不公平的,我认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我在这里衷心地希望这些景点的老板能尽快改正,让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儿童尽可能地得到未成年儿童应该得到的半票优惠。像这样违法的事情在社会上还很多,希望我们小朋友从小就要用法律的眼光去鉴别。

  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多学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3

  在我们大家的生活中,“法律”这个词离我们并不远,但是,真正了解法律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人只是大概的了解了一小部分,甚至还有一些不知道法律是什么的人,法律并未渗透人心,不然,又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犯罪呢?正是因为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才酿成了许多不可挽回的惨剧。

  就譬如说发生在我家旁边的一个例子吧:我家附近有一个人,今年大概三十岁了吧!正值壮年,所以脾气总是很暴躁,还有些暴力倾向,一般和别人难以搭上话,不过就算搭上了也没有几句话可以讲,因为别人只要不顺他的意,就会马上吵起来,严重的时候他还会去想别人挑衅,惹出了许多是非。当然,他的暴躁和这种孤僻的性格也有关系。

  就在那一次,我们村要拆迁了,大家都去找村干部商量自家房产的赔偿问题。有些人很快就商量出了个令双方都满意的价,有些人无论如何也商量不出一个合理的价,他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家的房子在我们村里也算大了,当然赔也赔得很多,不过他似乎还不满足于现状,十分“积极进取”,但村干部也不是豆腐做的,面对他加价的要求,始终不同意,双方死活不肯让步,出现了僵局。

  最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双方僵持不下,他耐不住性子,一下子火冒三丈,朝村干部的脸上就是一拳,接着,拳头又犹如雨点般的朝村干部落去,周围的人一见大事不好,立刻上去劝架,很努力地想把他们拉开看,但他正在气头上,哪能这么快就消停,于是他一把推开旁人,又一把抓住村干部的衣领,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堆脏话,最后还附上了这么一句话:“妈的,敢不给老子加价,看我不揍扁你,要不是今天人多,不方便,老子早把你干掉了!”说罢,转身扬长而去,只留下一阵轻快的哨声和村干部沉重而痛苦的.呻吟,大家看他牛高马大,也没有哪个人敢出来和他抗衡,只能望着他那逐渐消失的背影。

  但有谁会想到,他打在村干部脸上的那一拳,造成了令人心寒的损失,村干部在医院疗伤时得出以下结果:骨骼脱位!光是最基本的治疗费用就有了近三千元,再加上其他的费用,足足付了五千元,这下,他可就惨喽,光是自己名誉扫地不说,还付了五千元钱,外加公安部门的一顿批评,真是划不来啊!

  但他还挺幸运,村干部一家比较善良,他们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控告他。据我调查,就按他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这一点来说,他就已经违反了《刑法》第234、293这两条。

  一、故意伤害罪:是受害者受到了伤害,并且不是出于激动而动手的。

  二、寻衅挑事罪:打人者具有一定的暴力倾向,打人有一部分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

  三、他有过前科,现在应该属于再犯,应当处于更加严厉的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家看,就这么一拳头就可以引发如此多的刑事责任,

  如果罪行再严重些,指不定要无期徒刑了呢!大家一定要多多了解有关法律的信息,可别犯了法哟!在这里我说一声:犯了法不仅是可耻的,而且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与身体压力,也是令人讨厌的哦!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4

  前段时间,最能反映我们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消息莫过于下面这一则:

  一场审判中的所有人———辩方律师、公诉人、审判长、主审方法院院长都持无罪意见,但受审者周澄最终获刑5年。在周澄刑满出狱之后,完全出于偶然,他得到了一套与案件审判有关的案卷副本。这套案卷副本显示:当年决定他命运的那场审判竟是“上面要判几年就是几年”。(12月7日《中国青年报》)

  这则消息一出来,评论如潮,人们纷纷对现行的司法体制进行反思。是的,法官除了法律无上司,但今天我们的法院却是人、财、物都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而司法改革讨论了多年,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是,即使在这样的司法体制下,法官就有权作出违背法律的判决吗?法官能用这样一条理由来为自己开脱责任吗?因此,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还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虽然是一个个社会组织的成员,但仍然没有摆脱我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应当具有良心和道德、正义感的人这一事实本身。同样,作为一个政府公务员、司法者,首先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人,然后才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份子。作为公务员、司法者,是否仅仅按照指令行事,还是通过独立的思考作出符合法律意志的结论,并拒绝执行公然违背法律意志的命令,这深刻地考验着每个公务员与司法者的思考能力、良心与勇气。

  在周澄挪用公款案中,原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滕俭秋对此案提起了公诉,今天周澄案的申诉状也出自她的手。她解释道:“不是说我不在位了,我就说周澄无罪,即便是当时,我也明白无误地持无罪的观点。但是上面定了调子,说只要证据搞好就行,我们也只好尽量往有罪上。”同样,在审判中,据知情人士讲,上面非要判,而司法机关则认为无罪,但顶不住上面的压力。知情人士讲,这些讨论已全部记录在案。所以,因为上面要定周的罪,滕俭秋就往有罪上提起了公诉,而法院从院长到审判员也就以有罪进行判决,尽管他们都认为周无罪。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什么样的逻辑。

  有鉴于公务员服从法律而不是上司命令的重要性,《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特别作出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显然,仅仅《公务员法》这一条规定并不能保证公务员、司法者在执行公务与司法活动中可以免除职务变动与失去职位之忧,司法体制的改革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早在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谆谆告诫我们“为权利而斗争”!权利不是一天能得到的,每个人的正义行动会将涓涓细流汇成奔腾的大江,因此,每个人必须牢记,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不值得过,司法者、公务员必须用思考、良心与勇气来追求正义!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5

  暑假中,我读了《关爱成长,法治护航》这一本书后,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法律。以前,我一直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并时时刻刻维护着我们的合法权利。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金质的法律纽带”之说中说:“人的生活需要由法律来引导,因为人心始终存在着多种矛盾思想——苦与乐、好与坏、善与恶的斗争。它们像两种拉力似的,拉着人们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展。这些复杂的拉力,如同许多条绳子拉着人们走,而其中领头的绳子是用金子做的,既柔软又文雅,它就是国家公共的法律。人们只有紧紧抓住这条绳子,才能抗拒其他绳子的拉力。”没错,法律就像是金质的绳子,引领着所有人走向光明。我们这些孩子则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因此,我们更应该紧紧抓住这条绳子,为祖国强盛奠定好基础。可是,似乎有些人一不留神就松开了这条绳子,被其他的拉力吸引而去。

  最近,震惊中美华人的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绑架案中,受害人在案发前曾遭遇殴打,被一群女孩强迫吃沙子、剃掉头发并逼她吃掉等,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个小时,受害人被打得遍体鳞伤。目前被抓捕归案的6个被告人中,有3人为未成年人,还有4位涉案中国留学生在逃。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而且,其中一个被告人竟然认为,这样子做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顶多校内批评教育一下,甚至不会开除学籍,可是美国的法律是何等严厉?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做法会落得一个终身监禁的下场。这位被告人就是典型的不懂法、不了解法,这样的想法太过于可怕,若所有人都这么认为,那世界还不早就乱了套?联想到我们国内,最近网上更是爆出了不少校园群殴事件,更值得我们深思,作为在校学生,应该以学业为主,同时也要着重于自己的思想和道德,如果一个人的思想上出了问题,那么这个人哪怕学习再好,还有什么用呢?我们也应该多多普及一些有关于法律方面的书,要做到知法、懂法,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不能侵犯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知识经济时代,网络也得到高速发展,已在世界每个角落普及。可是,网络也成为青少年成长中的洪水猛兽,因网络引发的各系列问题与日俱增,时常有人因为一些不良网页而沉迷学坏,因网聊而被骗,这些其实都已经涉及到了法律,我因此成立了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专门调查了有关网络的其中一项:网聊的利与弊,发现中学生都喜欢网聊。网络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注意培养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自觉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把自己置身于正面教育的氛围当中。其实不仅仅是网络,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也应该如此,只有先做到了这些,才能更好地去懂法、知法。

  法律,应该是美好的,他就是一位守护神,时刻伴我快乐成长!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6

  在这颗蓝色的星球上,生活着六十九亿能直立行走的智慧生物。他们自称为人类,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春夏秋冬四季变化,日升月落昼夜交替。大自然有着不可抗拒的规则。人类社会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规则更是不可或缺的。人类社会的规则,以法律的形式约束着人的行为,也保护着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交通法是我们接触最多的。因为我们每天都要乘车和走路。如果不按规则走路或者不按规则形式汽车,很可能就会发生悲剧。

  我永远忘不了去年秋天我亲眼目睹的那场车祸。

  那天是星期日。妈妈开车带我去网球中心打球。我坐在右侧的后座上。车行驶到光华大道路口,黄灯闪了起来,妈妈在停车线前停了车。与此同时,一辆红色的小轿车风驰电掣般的从我们车旁冲进了路口,红灯与此同时的亮了。这是,一辆疾驰的摩托车从左边冲进了路口。“嘣!”一声巨响,红色小轿车和摩托车重重的撞在一起。摩托车翻倒在地,小汽车的`引擎盖已经变形,骑摩托的人躺在血泊之中……这就是不讲规则,不遵守交通法,硬闯红灯所造成的恶果。

  为什么偏要闯红灯呢?有什么天大的事情那么急么?冒着天大的危险就快那么几秒值得吗?如果大家都像这样不讲规则的开车,那整个公路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交通法不仅有行车的规则,它还有行人走路的规则。但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恶习,我是屡见不鲜的。而且不仅是屡见不鲜,有时还受到诱惑,甚至极想加入到他们的行列。

  记得有一次放学后,我去学书法。我一边走一边高兴地哼着小曲,来到了草金路口。我要横穿草金路,然后左行。路口对面是红灯。斑马线的两端已经站了许多人。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车辆不多,只是偶尔会有一辆车急速的驶过。这时斑马线两边的人开始同时向马路中间蠕动,尽管此时还是红灯,而且时间显示还有二十多秒。人们的蠕动开始加快,于是“中国式过马路”又一次上演。我心里埋怨着这些人的同时,脚下也开始发痒,左右看了看之后,我抬起脚,向前跨了出去。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是……“记住!红灯停,绿灯行。不要管有没有汽车,不管别人怎样。”突然爸爸妈妈整天念叨的话仿佛又在我耳边响了起来。我收回了迈出的脚步。我笑了,我又一次战胜了自己,战胜“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是真理。法,仿佛是一个模子,把人框在里面,你可以享受模子中的自由。但你如果十分贪心,跳出模子去享受自由,那么你将失去自由,甚至失去你自身。人类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尽管如今人们已经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违法违规的现象却时常出现,如战争、环境污染、凶杀、盗窃、中国式过马路等等。有法律规则都如此这般,若没有法律规则,那将是什么样子,真是让人难以想像。法律是社会安全的保障,是人类发展的必需。我们应该努力养成学法守法的好习惯。但愿在我们这一代,消除战争、消除环境污染,再也见不到“中国式过马路”的闹剧。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7

  那是一把保护伞,为我们遮阳挡雨;那是一根擎天柱,为我们撑起一片湛湛蓝天;那是一根指挥棒,为我们的奋斗拼搏开辟坚实的道路,也让我们生活在自由与和谐之中。这就是——法律!

  ——题记

  少儿时,因调皮而常受父母的责骂,或受到老师的“谆谆教导”,虽能改之,但没有多少往心里去,一切都归于自认为的“幼稚无知”,根本不知道“法”是什么概念,一切都是那么模糊。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法”的轮廓逐渐清晰。于是,我们学会了明辨,学会了寻求,学会了如何去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们已是风度翩翩的少年,在祖国的蓝天下茁壮成长;而我们伟大祖国的保卫者——法律,也在忠实地守护着我们的一生!

  没有法律,何谈规则、何来秩序?法律无处不在。家庭里,学校内,社会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紧紧相依。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我们就拥有了一项权利——生命健康权。在后来的成长过程中,受教育权、平等权、言论自由权、隐私权……这些权益成了一个个严实的保护罩,绝不容许点滴污垢的侵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有了无忧无虑地成长的屏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我们规范了自己的行为。法律之中,我们懂得了我们所能拥有的权利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生活与学习有规有矩、有模有样,成长自然充满滋味,溢满乐趣。

  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既然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保障,当然也要履行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受到法律的约束。《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规校纪,便是我们对“法”的.最基本的遵守。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你认为偷一支铅笔、盗一块橡皮没关系;如果你认为乱扔一次纸屑、乱吐一口唾沫没关系;如果你认为随便一句脏话、随便一次欺侮没关系,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小恶习,酿大错。要知道,违纪是犯法的基础。据报道: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势头,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在增多,而且涉及面很广。在全部的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而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正是因为这些令人胆战心惊的数字,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我们才更应该遵守法律,从而预防犯罪。

  所以,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尊敬师长做起,从遵守纪律做起,有了制约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让法律真正在我们的青春旅途中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保护伞吧!

  法律与我同行,法律伴我成长。法律,令世界绚丽多彩;法律,把社会“整治”得井然有序;法律,撑起属于我们的——蓝天!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8

  那天,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东西,逛了大半天,总算是买完了该买的东西,正准备离去之时,我看见很多人围在一起,我急忙跑向那个边。

  一个戴眼镜的妇女狠狠地盯着一个瘦瘦的不停流泪的女孩,那个女孩哭得很厉害,眼里流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说!东西哪里去了?”那个妇女大喊着。

  “什么东西呀!我没拿你什么东西。”那个女孩子哽咽的小声的说着。妇女不屑的说“不狡辩了,你偷了我超市贮藏柜的密码纸!然后来到这个密码箱,偷拿了我存在那儿的钱包,银行卡,要不是我看见你在贮藏柜这边走来走去的,就让你把我东西偷走了。”

  “我没有!那个密码纸是我存东西时用的!怎么可能跟你的.一样?”女孩哭着喊到。

  “你这个骗子!胡说什么?我明明看见你拿这个密码纸取东西,你拿的柜号与我的柜号一样。肯定是你拿了我的钱包与银行卡。”妇女得意的说道。 “没有,我没拿你的东西,或许是……柜子有问题。”女孩低着头,说到。

  “是吗!柜子有问题呀?你不要狡辩。你让在场的人说说,谁会相信?你说你没那让我搜搜看,你到底拿没拿!”妇女走到女孩跟前抓住女孩的手,准备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查女孩的衣服。

  女孩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说着“我真的没拿你的东西!”

  大家看见妇女准备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查女孩的衣服,就冲着妇女喊道“你要干什么,知不知知道这么做是对小女孩的不尊重!你也没有搜身的权利!”正说着超市里的保安就干了过来。

  “您好,我是超市里的保安,刚才有人反映您要搜这个小女孩的身,是吗?”保安问道。“对,她偷了我的东西,我还不能看看她到底偷没偷么!”保安人员笑了笑:“你确定是这个小女孩偷了你的东西吗?有什么证据吗?”妇女摇了摇头:“没有!”“好既然你没有你怎么确定就是这个小女孩偷了你的东西呢!再说了就算是是这个小女孩拿了你的东西你也不能搜她的身。”妇女不解地说:“怎么!她偷了我的东西我还不能搜她的身!”保安人员听后突然严肃的说:“没错,这是我国法律规定,你是不能搜这个小女孩的身的。如果你真的搜了这个小女孩的身,那就是犯罪了!”

  “犯法?”妇女惊奇的说着,眼睛瞪的大大的:“我犯什么罪!”

  “你那样强行搜查别人,又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属于侵犯他人隐私。”保安人员严肃的说着。

  “可是她可能偷了我的东西,小偷的身也不能搜么?”保安笑了笑:“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非你是公安人员正在搜查脏物,更何况这个小女孩也不是小偷呀!。”妇女听后一脸的诧异。

  “既然你坚持是这个小女孩偷了你的东西你可以和她一起去警察局报案,向警察说明情况,我想这件事一定会解决的,不用担心,这是您一定要记住不能随意的搜别人的身,这是犯法的!”保安说。

  妇女和小女还点了点头,我看见小女孩的脸上有了一点笑意,我想她终于可以证明她的清白了。她们和保安一起去了警察局。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道随意搜查别人是触犯法律的。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1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旭风下,他会成长吗?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闹市区有个包子铺,商铺里做包子,再拿到外面蒸、卖。做包子的是一对夫妻——大约四十出头,头上布着白发;蒸包子和卖包子的是一个“孩子”——大概与我年龄相当,脸上有雀斑,平头,外地口音。个头不高,却显得健壮、大方,丝毫没有那种懒洋洋的孩子气的感觉。妈妈要去买别的东西,我不愿去,便留下和他说起话来。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问“嗯,不是。河南郑州……”郑州哪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一听就有一种“穷乡僻壤”的感觉。便又问:“那,你多大了?”“十三了。”说着,有人来买包子了,要五块钱肉的。他“抱”下正蒸着的一笼包子(笼子几乎和他的手臂等长),动作很熟练,又用夹子把他们四个四个夹到袋子里,收钱、找钱都很迅速。看他稍清闲了,我又说:“你不上学呀?”“不上,五年级不上的。我爸妈说我学习不好,上了也白上,还不如早点跟他们来搭把手,练练。以后好能挣钱;老师也说我在班里影响别的同学,学习又不好,劝我别上了……。”他几乎能道出所有的理由,不得不让我震惊。又问:“那你怎么觉得?”“哎,我觉得也是。上学有什么用?书上的东西看一万遍也不懂,老师、同学老说我。再说,我们村好几个不上的'了,都到了小店里打工,我看也不错,还不如……”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发出“嗯”的声音。路上不断有行人走过,他们总会扭过头来看一眼这个穿着围裙的小男孩,又跟同伴议论着什么。“法律上不是说要上完‘义务教育’这九年的吗?你不上学也不对呀!再说,上学出来最起码能找一个工作啊,你就这样干,一直干?”我说出话来,他却一言不发了。一会儿,他妈妈叫他,他吆喝了一声“诶”便跑了进去,又“抱”着几笼子刚包好的包子出来,放在了蒸屉上。干完,他反问我:“你觉得上学有意思?”“还行吧,每天跟同学一起玩,多有意思啊!那书本上的知识也不是很难的,多看几遍嘛。”我说,还有几分劝他的意思。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不做声了。正好妈妈回来,他微笑跟我道别。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像他那样辍学的有多少人呢?他们学校的老师怎么会知法犯法劝他退学呢?他的父母怎会违法让他干活,当“童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三章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四章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再到那儿买包子,他已经不在了。不知是上学还是去别处打工去了,但我想:在法律的摇篮里,他必将快乐安然。”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0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题记

  法,乃国之重器。我国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说过一句话“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由此可见,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这是字典上对于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青少年来说,这过于笼统,过于抽象,过于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么?

  曾经读过一个的小故事:在田野里,一只兔子正在奔跑,后面跟着一群人追赶,他们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只兔子,不可能分给所有的人,只是因为所有权没有定下来的缘故,他们才去争夺。然市场上有成群的兔子,行人也不会去看它一眼,不是因为人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经有主了,所有权已经定下来,纵使再粗野的人也不会去再争夺了。这就是法律,一个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规矩,它约束人们的言行,守护人民的生命及其财产,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若是有人打破了这个规矩,那他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总有一些人认为法律看不见,摸不着,离自己很是遥远。但是生活总不会是随人所愿,难免会发生纠纷。

  一家报纸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在升学考试后的一个星期天,有人撬门砸窗,先后窜进楼上三个教室,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下流的语言辱骂老师,并且取下教室里所有的日光灯管,用砖头砸个粉碎,进而又窜到楼下少先队大队部,盗窃校服若干件,还在学校的后墙上书写了一条反标。 经学校查实,这是该校五年级学生马某和王某合干的。 马某平时在班里少言寡语,胆小,腼腆,很少有违纪行为,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惊。他在回答校领导追问时说:“××老师曾经批评过我两次,我想寻机报复。”问他为什么要写反标时,他说:“没啥意思,随便画画。”由此可见,这个学生的思想是多么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还不以为然,他哪里懂得什么是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若是连国法都不知道,谈何报效祖国?没有为建设祖国添砖加瓦,反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难道这就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青少年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要为中华之复兴而知法。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学法、懂法、守法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国人民必须去做的!

  现在我们将法播入内心深处,浇灌,滋养,成长路上伴随法律一起远行。法在心中,与法同行。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1

  平时,我非常喜欢看“今日说法”这个栏目,它使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这些知识还真有用,在生活中,我用它解决了不少问题。

  一天早晨,天气很冷,爸爸驾驶着刚买的新车,带着我和妈妈回老家。只见道路两旁到处是飘落的黄叶,大树上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行人都穿着鼓鼓囊囊的厚厚的衣服,在路上艰难地行走着。爸爸把暖气开的足足的,车内温暖如春,爸爸得意的说;“你看咱们多幸福啊!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幸福吧!”爸爸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打开CD播放机,听着他心爱的乐曲,慢慢的爸爸有些大意,随着乐曲的节拍,轻轻地摇头晃脑。出了城,爸爸就把安全带解开了。

  通过看《今日说法》我知道了安全带对司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少事故,都跟司机没系安全带有关。于是,我便对爸爸说:“爸爸,快把安全带系上,要不然一个急刹车,你就飞出去了!”爸爸一边抚摸着我的头,一边毫不在乎地说:“儿子,你放心,我虽然才买的车,但驾驶证已经考出好多年了,相信你爸爸好了。马路上人不多,又没有交警,不会罚款的!”突然,正在爸爸放松警惕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条狗,爸爸一个急刹车,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爸爸差一点儿撞到了前挡风玻璃上。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吓得我和妈妈大气不敢出。这时,前方出现了一条标语“车祸一秒钟,痛苦一辈子”,我连忙指给爸爸看,爸爸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说:“哎,还是儿子说的对,听儿子的。”他慢慢地停稳车,把安全带系上,再起程时,车速已减慢了许多。

  还有一次,我和好朋友在一块玩,我们来到了马路上,突然,小明眼前一亮。神秘的对我们说:“看我给你们搞点吃的!”大家不解地看着他,只见他快走几步来到一个买葡萄干的.小摊前,有礼貌地问:“叔叔,这些葡萄干多少钱一斤?能让我尝尝吗?”那位叔叔忙着做生意,小明一边尝着一边伸手抓了一把,他的一举一动被我看到了,我暗自叫了一声:“不好!”“怎么办?我得阻止他。”“对,把他叫过来。”急中生智,我喊了一声。

  “嘘……”小明回头做了个静声的口型,并轻轻摆手示意。我紧张极了,心跳加快,手心里都攥出了汗。“不行,我得上前拦住他,对,就这么办。”我快步跑上前:“小明,快,你妈正在找你。”并忙不叠地对卖葡萄干的叔叔说:“对不起,我们不买了,不买了。”然后又转头对小明说:“快走吧!”小明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愤愤地说:“你真讨厌。”在小贩和顾客不解的目光中,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小明就走,把他拖到僻静处,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心平气和地对小明说:“作为小学生,我们不能干这种事,偷人家的东西,这是什么行为,我们的良心哪去了?难道我们从一年级到现在的思想品德课都白上了吗?”小明惭愧地低下了头。

  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纪守法,与法同行,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2

  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

  ——题记

  生活处处都是法律,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国家不能没有法律,劳伦。却伯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在日常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着真实案例的,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触犯法律,谁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令人惊心动魄的某些青少年犯罪案件使我现在仍记忆犹新。

  为了追求新潮和所谓的酷感,三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三个男孩一起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法院提起公诉,这三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不禁为之感到震撼,正处于花季的少女,竟会用这种方式来肆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来体现自己所谓的”酷。“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些中学生戴上了吸毒的罪名,从此她们的人生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已难以抹去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例子——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候还会给一些零花钱,如同祖孙一般。有一天,13岁的韩某来到老人家玩,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子猛勒老人的脖子,抢走了现金1000多元,老人死亡。韩某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然后畏罪潜逃,韩某将钱用来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因自己的一时贪念,而残忍地杀害了一条生命,当遭遇后果的严惩时,后悔也已来不及了,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悲伤,夹杂着些许感慨。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极其宝贵的。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到现在,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道德模范。

  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会毁掉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那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生命的离去?一切都源于许多人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才致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

  突然深刻的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当我们心有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共同呼吁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对于违法的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健康的成长。

  让法律伴我行,不仅能保护自己,也保护了他人,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3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是说,任何的事物如果没有了约束,就会变得方寸大乱,而人类也是如此。

  法律,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语。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有特殊。在新时代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也是不能违反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要做到知法,更要懂法,最主要的是要会运用会遵守法律……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这句从小念到大的童谣,想必很多人都会觉得不陌生吧,可是从小到大,我们又真正做到几回呢?我想大多数人是没有的。在众多的法律中,我记得最深的就是交通法规……提到交通法规,我想肯定有人会嗤之以鼻,大多数人也会怀着侥幸心理,但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发生的惨祸数不胜数。有数据表明,几乎每一分钟就会有一个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或者死亡,而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每年都超过10万,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数字啊!可见,交通法规是多么值得重视!你可以怀着一颗侥幸的心去挑战法律的权威,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事故就在下1秒发生……

  我舅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天,妈妈火急火燎地一把拉起我就开车到医院。舅舅躺在床上,右腿高高地悬吊在空中,一脸懊悔。当时,是红灯的时候,他左顾右盼,望见没有人,就骑着摩托车向前冲,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行驶到马路中央的时候,旁边突然开出一辆车,因为当时他右边的车道是绿灯,而这辆车撞到了舅舅的摩托车上……

  也许很多人也会像我的舅舅那样,觉得既然没有人就不会发生事故,可既然有侥幸,就一定会有万一。还记得一个月前那个夏天的傍晚,我和同伴们正在巷子里追逐打闹。忽然巷子的那头传来了一阵吵闹声,我们赶紧一起凑了过去。只见邻居的阿姨一改往日的斯文,竟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裤子撕破了一条大口子,脚趾上、裤子上有好几处血印。阿姨垂头丧气地告诉大家,她骑电瓶车时手机忽然响了,就赶紧刹车想停下来接电话。忽然,身后传来“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阿姨的车被撞翻了,人也重重地倒在了路边。原来时后面的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电瓶车的尾部,油漆也被撞掉了一块。小轿车的车主让阿姨赔偿汽车修理费,不然就要报警起诉她。阿姨最后只得是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了。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撞到人怎么办呢?人的生命可是无价之宝啊!作为祖国的新生花朵,也许我们并不需要接触太多太多的法律,但是交通这个法规是我们必须记住的,不然就只有疼痛才能让你记忆深刻了。

  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同样,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了法律的约束,必然会秩序紊乱,混乱不安,一个人如果不遵守法律,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只有刻骨铭心的痛……

  因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安定,我们才能有茁壮成长的美好环境。

  从我做起,做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让法律伴着我们健康成长!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4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又有多少人在面对它的时候,不选择逃避,真正地勇敢地去对待,让它相伴我们一生?

  “法律”这个词语好像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了。到了小学,平日里收看各类新闻,都能听到有关法律的故事。于此同时,法律这个词语似乎我渐渐地了解。到了初中,老师在政治课上再次提到。记得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大大地写下了“法律”这两个大字。告诉我们,何为法律,如何正确面对法律。老师说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很实用,更多地了解能够增加阅历,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相关题目,所以让我们好好听,让我们记一下笔记。面对这个似曾相识的词语,我很感兴趣。因为法律包括很多,范围也很广。就像询问老师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老师却说,考试最多只考刚刚讲的那么多。记住这个就可以了。

  我顿时不解。很明显,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种形式,至于其他,能够真正实践的寥寥无几。

  还有很多触犯了法律的人。其中有些人在做错了之后,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于是产生了恐惧的心理。面对现实,选择退缩;面对当下,选择逃避。面对命运,遗忘了自己曾有的一颗纯正过的心灵。选择退缩,选择逃避,并不是说他们懦弱。只是他们潜意识中的第一意识是如此。就是想要逃。逃得远远的,不让警方抓到。如果他们这次成功了,那么他们还会有下一次的犯罪行动,还会有下一次的侥幸心理。选择逃避选择侥幸或许是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恐惧,保护自己的不安,保护自己的无知,保护自己的心情。可是他们不知道,一旦久了自己就会习惯它,依赖它。直至自己在潜移默化里接受了这样的心理就是他们真实的面孔。是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其实也知道,只是不去那么想罢了。他们曾经也许并不是真正想要犯罪的,直至最后,一切的一切打败了他们。他们遗忘了自己曾拥有过一颗纯正的.心灵,抛弃了过往的所有,直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派出所中痛恨自己。可到那时,早已悔之晚矣。

  我想,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更要关注些。法律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我们要更好地了解它,尊重它,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我们需要注重它,面对它,而不是逃避。

  中国有13亿人口。一个很大的灾难除以这个数字会变得很微不足道,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十三亿会变成一个很大的灾难。同样的,一份很小的注重乘以十三亿来说会是很大的一种支持。拿法律来说,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注重它,那么法律这个理念不会像如今一样不深入人心,不会毫无意义。我希望,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也不仅仅是一个只需要扯着嗓子把法律喊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个可以付之行动的实践行动。我真切地希望人们能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好好地进行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美好的素质。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5

  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会退化成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言。”因为法律的存在,才有这么和谐的世界。它的约束,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呈现了美好的人性。

  诚然,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可又有谁会耐下心来翻阅一本本的法律条文?若真那样做了,兴许还会被当成傻瓜吧。但这本《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将法律的内容换了一个形式展现在我们面前,风趣的小漫画中蕴藏着无穷的小智慧,也在无形中传播了法律,让其在我们心中流淌。

  趁着放假的三日,拿起这本“漫画书”,蜷在墙角,看的津津乐道。没想到,提起来就头疼的法律书还能是这般模样。脑海中不经意回忆起从小父母老师会告诉我们的那些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语早已植入心田。可弱水三千,我们也只取了一瓢罢了。从这本书中,我才懂得好多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好多事竟然都是违反了法规的。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中的那篇:“讨价还价,要约承诺。”原来和商家讨价的过程也存在违规的行为,现如今我却才知道,真有种相见恨晚之感。平日购物时,和老板讨价完了,却没有购买,一走了之。这种家常便饭的行为也是触犯了法规?真是大开眼界!因为当你的要价被老板允许时,这就达成了一个合约。但最终你没有购买,就相当于违约,自然算是违规的行为了。

  看来我们所取得那一瓢水和三千弱水确实是小巫见大巫啊。或许不经意间的'举动就是违规,而我们却蒙在鼓里,不以为意,任其再三的发生,这是何等的可怕啊!法律的普及是必要的措施,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虽说是统治的工具,可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有它的存在,才会有这样秩序井然的社会!

  也许有些的违规并不会造成危及国家安全、人民晟敏安全这样的灾难。所以人们并不把学习法律当回事,认为只要自己不杀人放火、偷鸡摸狗,这就离违法很遥远。

  面对这样的想法,我只想说:“细节决定成败。”一切的错误都是从小事开始,最终酿成大错,可那时再流下悔恨的泪水已无济于事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样简单的道理,难道我们真的不懂?

  有人说:“你这是小题大做了,这么做真的没什么关系,也就是人们之间闹点不愉快罢了。”或许真的是这样,倘若人们都这么想,也都踏上错误的路途,渐行渐远。后果是什么?你能想象吗?我来告诉你,后果就是,整个社会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会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你愿意生活在这种情形中吗?到那时,违法犯罪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多吧。所以说,这种小事真的是无关紧要?若人人都能做好这一切,还会有那些争斗吗?我们的社会不是会更和谐吗?

  从现在起,让法律扎根于我们的心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亦要拿出实际的行动,让法律的种子洒满田野,开出芬芳的花朵。我相信那花朵定兼具野花的坚韧和家花的优雅!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6

  法律并非一种单纯的条文体系,或者什么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它应该是活的,物质与精神所并存的系统。从教会法乃是第一个西方近代法律体系便可看出,法律的精神涵义其实比想象得深刻。在审判之时,为何要以赋予罪犯以特定的尊严和权利,而不是单纯地法官高高在上对其进行审判为原则?按理来说,罪犯即是有罪之人,似乎犯不着给他尊严之类。

  从普遍的认识角度讲,是说不出道理的。那么,其来源还是神学还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尽管犯罪与罪孽之间的联系造成了罪犯方面对于上帝的无限责任,然而包括守法者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具有的罪的属性却起到了降低自以为是的义愤作为刑法组成部分重要性的作用。 ”这个原则对于有宗教背景的人而言,自然是非常浅显,但由此又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不信教的人来说,这个原则的意义何在?西方法律的许多原则建立在神学背景之下,至少是在信仰的背景下。对于只把法律当作实现自己利益、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的国人来说,并不存在对法律精神上的信仰和传统,那么如何从本民族的精神出发,寻找一条结合的道路,而不产生排斥,真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 三、偏见的恶性 偏见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其反映在学习上时,也是一个道理。对于中古时代和基—督教会的偏见,使我们一直认为这些是那个时代落后的代表,并无不自豪地说着“西方不亮东方亮”,将野蛮、落后等词语同欧洲中古时代相联系。其实并非如此,尤其在读过本书之后。近代西方的一切思潮,其实并非只是对希腊罗马文化复兴后、摈弃中世纪糟粕而产生的。

  法律体系、学术方法、相互制约的权力(封建权和教权)、神学思想……那些后来成为启蒙思潮精华并且一直延续至今的东西,都可以从中世纪找到它的源泉和基础比如,以前对于格里高利的教皇革命,更多看到的是一些负面的评价,本书以非常大的.热情颂扬这次革命的意义,并将其与英国革命、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等并称为伟大的革命。还有一个一直以来的偏见是,历史可以用确定的规律予以描述,任何国家或者民族的历史都脱不开这个规律。这自然是受达尔文进化论影响。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从历史的观点看,黑格尔假定意识决定存在的观点是错误的,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所主张的存在决定意识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历史的真实生活中,谁也不‘决定’谁;它们通常是并驾齐驱;当情况不是这样时,便有时是这个有时是另一个成为决定的因素。”

  并没有谁说的规律可以解释一切历史活动,那么这就说明,历史并不是可以套用公式的。但可惜的是我们的教学中目前还是坚持着这一套,至少是在大学以下的教育中。“要知生命创进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可能有其势较顺之顺序,却并无一定不易之规律……在生物界中,虽不妨有高下之第,却无必进之阶。”几十年前,梁漱溟老人即已能看得如此透彻,为何现今发达而开放之世,反倒后退了许多!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7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事关我们的自身利益,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我们学校,经常组织我们学习法律,开展了一些学法的活动,让我们从电视上、电脑上和书籍中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们个个都知法、懂法、守法,并且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

  现在,我就来给大家讲一段我的亲身经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放了学,我背着书包去逛街,不知不觉到了西西弗书店。当我跨进书店的大门时,就发现旁边出口的警报器突然响个不停,我不知出了什么事,回头一看。呀!

  发现一个正往门外走的女孩被一位保安员拦住。保安员让那女孩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先开始,那女孩还有的反抗的意识,可在保安员的强烈要求下,还是被逼无奈,把包拿给了他,大家都像看贼一样看着她,小女孩脸憋得通红,眼里含着泪水,可却没有发现任何“赃物”。保安员让那女孩再走一遍,这次铃没再响,保安员疑惑的想了好一会儿,拍了拍那爱瞎嚷嚷的警报器,最终还是让那个女孩离开了。

  我在书店里遛了一圈,刚想买书,可我摸了摸“羞涩”的'钱包,没钱买书,便拎着书包往外走。不料走到门口,“嘟——嘟——嘟!

  ”那该死的警报器又一次铃声大作,就像一双通红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大叫着:“你偷书啦!”,我看到保安员向自己走过来,心知肚明,摆明了是想像刚才的那个女孩那样,要搜搜我的包。开始我还很不在意,想:“搜就搜呗!”

  反正我也没拿!

  可这时,我的脑海里闪现出老师的话,老师告诉我们说:“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用法律来做捍卫自己权益的武器,没有充分理由擅自搜查别人的私有财产是违法行为!

  咦?!

  刚才那个女孩走过去时,报警器不是也‘乱叫’了一番吗?这次是不是也是因为报警器坏了呢?嗯,一定是的!

  想到这里,我便冷静下来,向保安员笑了一下,飞快地跑回去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翻给保安员看,并坚决地说:“不管是搜身还是搜包,我都拒绝。”说完就又退回去从出口走了出来,这回这报警器倒是听了我的话,安静了下来。这下保安才尴尬的让我走了。我边走边向那人说:“我看你们这报警器也该‘下岗’了。”

  同学们,你们也许会觉得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这么较真干嘛?对,这确实是一件很小的事,可从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中却可以反映出很多很多……

  现在的中国一天天强大起来,又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不仅不要做违法的事,而且要努力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来做我们的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

  在这里,我想向所有的同学们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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