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的法制征文

时间:2020-12-04 11:13:53 征文 我要投稿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本文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一

  有一句话叫“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还有一句话,“只要人人遵守规章法律,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这是我心中的感触。

  有一个成语叫无法无天,它用来形容人毫无顾忌地胡作非为。但我觉得还有另一种解法,那就是没有法律就没有我们生活的这片美好天地。

  有一个典故,就是商鞅变法,商鞅为了让百姓相信自己,所以他就派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放在闹市中,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奖赏十金”,老百姓纷纷来看,但都抱怀疑的态度,无人去搬;商鞅把赏金加到五十金,大家更加猜疑:秦国可是从来没有出这么重的奖赏的。有一人不信邪,心想:“虽然没有这么多的奖金,但总有一些吧。”他扛起木头,搬到了北门,跟随的观众很多。商鞅如数地兑现了奖金,大家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商鞅的这一举动为他之后推行变法,获取民心树立了良好的开端,从这个典故中,可以看出公正是法律的第一基础。

  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字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法律是无处不在的,若违反了,就会受到惩罚,遵循了,就是为我们的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法律是神圣的,没有法律,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因为如果没有法律,世界上就会有许多人会因为一个不小心被伤害,可以说法律就是保护我们的最有力的武器。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二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既可以是让为非作歹的人心惊胆寒一把剑,也可以是使安分守己的人感到温暖的一堆火,因为从法律的本质上来看,法律既好人的保护神,也是坏人的催命鬼。所以,对人民来说,法律能够保证日常生活的井然有序;而对党治理国家来说,有这么一句话:“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话是说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我国很早就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对法治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既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又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当前,党中央提出举全党之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神圣职责,也是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声”。 从我党带领人民建立新中国那刻起,光明的未来,严峻的挑战,已经赋予了共产党员崭新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就注定了共产党员在社会发展中奋勇当先的角色。目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共产党员作为推进改革的先锋队,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把遵纪守法当做一种坚定不移的信仰,要时刻提醒自己抵住诱惑、撑住信念、远离罪恶、亲近光明,要理解法治国家的真谛,要牢记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的义务。不可否认,大部分党员都还始终保持着对事业忠诚的那种境界、还具备遵守法律法规的那种力量,但也不可否认有那么利欲熏心的一部分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但我们现在依托“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有了法律这把尚方宝剑,无论老虎抑或苍蝇,在悬于头顶的那把利刃下,必将惶惶不可终日,终会作茧自缚。

  诚然,对照我国法治建设进程,我们离法治国家、法制社会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因为任重道远,所以不应懈怠。未来面对改革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任务更加需要党员们发挥以身作则、严以律已的优良传统,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努力实现党的事业发展与依法治党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三

  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遵纪守法的事情,我的妈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又一次,妈妈送我去上羽毛球班。虽然路比较近,但是,课就要开始了,于是我们就骑电动车去。开了一小会儿,我们要过马路了,却发现,直行的绿灯已经闪烁了几下,变成了黄灯。当时我以为妈妈也十分着急,会加速冲过去的。可妈妈并没有加速,反而把速度减了下来,然后,慢慢停住。我又好奇有焦急地问:“妈妈,刚才时间还够,为什么你不冲刺,冲过去呢?”妈妈回过头来,说:“我们要遵守交通法则,黄灯要减速,不要为了抢一点时间用自己的命来做买卖。”又过了一会儿,我在妈妈,后面发现别的电动车都开过了马路,只有我们还在原地不动我怒气冲冲地对妈妈说:“妈妈你在干什么?别人都走了,为什么我们还不走。要来不及了!”妈妈对我说:“现在还是红灯呢,我们还不能走。”我头也没抬,说:“别人都走了,为什么还是红灯?”妈妈说:“别人看到左拐弯绿灯就开了。”“别人开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开?”我强词夺理。妈妈又说:“我们刚才如果开了,对面有人左拐弯,我们会被撞上的。”听了妈妈的一番话,我哑口无言。

  那次打球,我虽然迟到了,但是我学到了不少交通知识,心里十分开心。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四

  社会上有这样一群少年,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靠着勒索、敲诈过日子,这种日子的尽头就是在铁栅栏、大墙内度过几年青春。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一个就读于五年级的刘某由于种种原因,厌学、逃学甚至彻夜不归,时常在学校附近欺诈低年级同学,后来竟入室行窃,最后经警察,学校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再教育。

  其实他们和我们一样,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多愁善感的少年,从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稳重懂事的少年,也和我们一样应该拥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一个锦绣前程。可就是一时迷失方向,迈出错误的第一步,而离开了青少年应该遵循的正道,走上了另一条泥泞曲折的道路。

  而这错误的第一步多数是因为“以恶小而为之”。,从周围同学那里“顺手牵羊”,一开始是5元、10元,到后来胆子渐渐大了,偷取数额也增长了好几倍,有的甚至发展到了向低年级同学勒索、敲诈的地步,到最后等待他们的只有那冰冷的铁窗生活。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出自少管所一位犯罪少年的真情告白:徐某从小家境贫寒。有一阵子,校园刮起“四驱车”热,徐某羡慕得不得了,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因为只有10元钱,那位同学也没报告老师,这一风波就如此草草收尾。这给徐某带来很大震撼,他认为这样“赚钱”倒是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终由于偷窃数额较大而被送进了少管所。

  由于他的盲目攀比.,同学的不检举使他们慢慢走向罪恶的深渊,执迷不悟又把他们一步步推向罪恶的深渊。家长的劝导,老师的教诲,对这些少年起不到任何作用。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他们把错的认为对的,把坏的认为对的。一直等到有一天,他们醒悟了,觉醒了,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可是一切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因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古人也早已告诫过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而错误的第二步就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像上文所提到的偷了10元钱,也许在许多同学眼里,10元钱根本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万的数额才算是偷。这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误解。偷是一种行为,而偷取的数额则是判决时的一项依据。

  据有关机构估算,青少年犯罪案例年年呈上升趋势。可见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是太肤浅了。为此,我们的社会应对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的是非观与处世观。而处于身心正在发生转变阶段的我们,更应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是一时冲动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后悔莫及。

  朋友们,看看这一例例令人发指的事实吧,看看那些生活在牢狱中的同龄人吧,也该为我们幼稚的心灵敲一下警钟吧!大家要从我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让黑色的魔爪永远从我们缤纷五彩的生活中驱逐出去!

【有关晋城的法制征文】相关文章:

晋城的旅游胜地09-25

晋城风味美食大全10-03

晋城地方特产推荐10-03

有关科普的征文01-29

晋城公租房申请条件07-08

晋城旅游景点分享11-30

晋城旅游景点大全10-16

有关科普的征文5篇01-29

有关法制广播稿12-03

有关食品安全征文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