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事关人才成长,事关事业成败。但如何选人用人也是一道难题,破解这道难题,既要坚持严格的组织原则,又要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近年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按照“两依靠、三推荐”选人用人,即依靠制度管人、依靠办法选人,实行业绩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改善了经营状况。
增强人事工作的规范性,依靠制度管人。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防止不正之风的根本保障。选人用人工作,难在管理,重在规范。应自觉强化依靠制度管人意识,把上级要求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性,减少随意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上级党组织、银行业监管部门等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为依据,紧密结合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人员队伍实际,制定完善了党组织建设、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奖惩、交流、轮岗、离任审计、近亲属回避等制度,为干部任用和管理明确了实施规范、提供了制度依据。
提高推荐考察的操作性,依靠办法选人。落实选人用人原则,关键在于有具体的办法,比如量化绩效、明确步骤、规范流程等,确保推荐不走过场、考察不走形式。为此,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坚持“三个推荐”,每次选人用人分为三步:第一步,在市、县辖区进行业绩大排队,工作业绩排在前面的干部,进入候选范围;第二步,对工作业绩入围者进行群众推荐,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价,考察其能力、作风、品德;第三步,对群众推荐排名靠前的干部进行组织推荐,由上级部门进行考察、评定、公示。对经过三次推荐后产生的人选,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提拔任用情况。
强化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注重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是保证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是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注重公开透明,就是把工作业绩公之于众,把群众推荐结果张榜公布,把组织考察结果明确公示,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两依靠、三推荐”的组织实施,基本解决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对基层干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的问题,解决了选人用人缺乏制度依据、缺少操作办法等问题。近年来,山西农村信用社系统110个基层法人机构顺利换届、数百个管理岗位(次)调整补充、数十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基本做到了组织满意、群众服气。同时以此为原则,组织实施了副处级岗位公开竞聘,数名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形成正确用人导向,突出业绩为先。用人导向至关重要。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选用干部注重什么,就会引导干部追求什么。业绩是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创造的成绩和所作出的贡献,是干部能力素质的集中体现。只有把工作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前提,才能教育和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做好工作上,形成人心思进、埋头实干、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两依靠、三推荐”调动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的干事活力和创业激情。经过4年快速发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规模由2800多亿元增长到6400多亿元,经营利润由2007年的100多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70亿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逐年增大,已成为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