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时间:2020-10-15 18:51:00 制度 我要投稿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一位长期关注司法改革的法律学者介绍,在本轮司改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是司法部的重要任务,司法部向中央提交了两个文件,一个是以“两高三部”名义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另一个就是此次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早在2014年11月5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就介绍,司法部为了落实四中全会的要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共分6部分29条,除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加强组织领导,《意见》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这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又面向未来,引导律师行业向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面向世界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说。

  再次强调律师权利保障

  2015年9月16日,“两高三部”全文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意见》再次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研究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和社会保障政策等5个方面强调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相较于以往对律师调查、阅卷、会见等权利保障,《意见》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亮点体现在一些细节之处。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该《意见》答记者问时介绍,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可以依法向工商、公安、海关、金融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律师上述权利,现实中的问题主要在执行环节,一些地方的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不愿意接受律师取证,会设置一些障碍。”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张青松说。

  为了打破这扇隐形的玻璃门,相关制度也在建设之中。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黄惠玲建议完善并推行“律师诉讼调查令”制度。也就是律师因客观原因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

  黄惠玲建议司法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调查令的制式以及申领的流程等,让制度的执行“有章可循”。

  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的同时,《意见》也从严格执行执业惩戒制度等5个方面,要求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惩戒信息。

  “这是对北京市律协等已有经验的推广,律师行业发展到现在,的确需要加强引导性惩戒。”张青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青松介绍,北京市律协惩戒委员会会在网上通报被惩戒的律师、律所名单,更有价值的是,律协会定期总结律师被投诉、惩戒的普遍情况,制定指引性文件下发到每一家律所。

  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和管理是司法行政部门长期的工作重点之一。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初步统计,仅在“十八大”之后,司法部就制定或修订了5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020年建一批国际化律所

  《意见》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两个方面,均提出了面向世界的行业竞争力建设命题。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加强市场经济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律师为银行、证券、保险、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

  《意见》还提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支持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支持律师事务所承接跨国跨境业务。鼓励、支持我国律师参与国际民商事法律组织、仲裁机构活动,并担任职务。到2020年,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张青松说,我国律师人数已超过27万,但80%-90%的律所都是中小型律所。

  “从海外经验看,大型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竞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很难成为国际化的律所。”王进喜说。

  “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不仅仅需要法律方面的优秀律师,还需要商业运营人才和资本,才有实力做到在全球布局。”王进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意见》也提出,建立科学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结构,探索律师事务所设立专职管理合伙人。

  在法律服务市场,王进喜认为,国内律所与国际大型律所的差距,首先体现在服务范围上。国内很多律所尽管在国外设立了办事处,但还做不到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甚至有些国外办事处仅是象征意义。

  这既涉及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改进,也涉及未来律所组织形式的变革。王进喜认为,未来可以在政策层面考虑律师与其他行业合伙设立律所,还可以考虑中国的律所吸收外国合伙人,“这有利于在海外布局,并在非诉讼领域开拓业务”。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相关文章: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问题解答10-15

坚持与时俱进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09-06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12-08

实习律师单位的鉴定意见10-21

律师所单位实习鉴定意见01-16

演讲的主题如何深化10-05

企业薪酬制度改革08-20

深化企业质量管理的探讨09-02

深化采购管理实现降本的方式09-08

演讲的主题如何渐进深化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