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地税

时间:2018-04-12 制度 我要投稿

  地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是怎么样的,大家有没有仔细了解过呢?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地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政府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采取以下五种方式:

  ● 公开招标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限额标准由州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采购人不得将应该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注明:公开招标时间要求有严格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 邀请招标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 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或者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或者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或者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 单一来源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或者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询价采购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规格和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评标办法

  评标分为五种方法,即: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寿命周期成本法、性价比法、投票表决法。

  ● 综合评分法

  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适用范围:广泛应用,常用方法。

  方法运用:将评标要考虑的因素(如价格、技术、实力、业绩、质量、信誉、服务等)按重要程度不同确定其占评标总分数的比重或权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分别对每一投标的各个部分进行评价、打分、计算和汇总各部分的相应加权分值(即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即为最佳投标,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采用打分法通常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投标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交货期或竣工期;偏离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备件价格及售后服务;标的性能、质量;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其中投标价格的分数权数一般都占全部因素的60%以上。 打分法的优点是综合考虑,方便易行,能从难以用金额表示的各个投标中选择最好的投标,因此应用范围较广;缺点是难以十分准确和客观地确定不同技术性能的分值权数和每一性能应得的分值,有时可能会忽视一些重要指标。

  ●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

  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报标项目,如简单商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采购项目的评标。对于计算机、汽车、空调等标准产品,也可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但要对其报价进行质疑、答辩和说明。

  方法运用:将价格作为评标时考虑的惟一重要因素(参考因素是成本加利润)。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为中标供应商。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做解释不够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不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将第二个最低投标作为中标供应商。如果第二个最低投标也存在上述情况,则依此类推。

  ● 寿命周期成本法

  是指通过计算采购项目有效使用期间的基本成本来确定最优标的一种方法。具体方法是在标书报价上加上一定年限内运行的各种费用,再减去运行一定年限后的残值,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的投标为最优标。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型建筑构筑物、大型成套设备等运行期内后续费用较高的报标项目的评标。

  方法运用:需将以后运行期各项后续费用(零配件、油料、燃料、维修保养等)折现并与投标报价合并考虑,以此为基础,选择总成本最低的投标作为中标供应商。在计算寿命周期成本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报价的基础上,加上全部运行期内的各项后续费用,再扣除标的物净残值,得出寿命周期成本。其中各年度的后续费用及标的物净残值,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规章折算为净现值。

  ● 性价比法

  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投标文件的相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xA1+F2xA2+…FnxAn,其中:F1、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投标文件的相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

  适用范围:适用于性能要求高、技术指标相对较少的特种、专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方法运用: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的商数,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4位,评分结果保留小数2位。

  ● 投票表决法

  是指在评标时如出现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投标都符合要求但又难以确定最优标时所采取的一种评标方法,获得多数票的投标为最优标。

  适用范围:此方法不宜独立使用评标。

  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1)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严格依照评标方案评标;(3)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4)推荐或确定中标后选人和预中标人;(5)拒绝向外界泄漏评审情况和商业秘密;(6)及时报告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标行为;(7)解答咨询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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