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18 15:47:20 制度 我要投稿

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你对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熟悉吗?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1】

  第一条 单位的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全局经费管理,由局财务室具体负责,未经局长批准,股室不得另设帐户。各股室不得设立小金库或公款私存,不得截留、转移或挪用单位资金。

  第二条 财务预算。每年年初,有财务人员根据上年度经费收支基本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就全局全年各项经费收支作好年度经费预算,本着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先紧后松、备有余地、不搞赤字,合理做出经费收支计划安排、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第三条 经费开支报告程序。

  1、经费开支须事先报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直接向局长报告,超过5000元的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各股(室)报告办公室协同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局长负责审批。

  第四条 报销程序。

  1、为对经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所有报销凭证均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办公室与分管领导一起审核,局长审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填写原始单据)—分管领导与办公室(核对原始材料、旅差)—局长(审批)—报账员( 报账)。

  第五条 借款手续。

  1、因公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局长(局长不在由分管领导请示局长同意)签字批准后,交报账员办理借款手续。

  2、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归来一个星期内结清。

  3、前次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办理下次借款。

  4、凡借款手续不齐全的,报账员不得擅自同意借款。、

  第六条 日常开支的管理。

  1、旅差费

  (1)干部职工需要出差或下乡的,必须预先告知办公室,办公室要如实登记,以便日后核对干部职工旅差费的报销。干部职工报销旅差费日期、天数以办公室记载的日期、天数为准。

  (2)司机差旅费:属本局因公用车的,旅差费在本单位报销;下属单位、外单位用车或私人用车的,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含油费、过路费、食宿费)。

  (3)出差需要食宿者,局领导干部住宿每人每晚要控制在120元以下,其他干部职工控制在100元以下;吃饭每人每餐(午餐或晚餐)控制在50元以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支的,必须电话请示局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4)报销时间:所有旅差要在一个月内报销。

  (5)其他费用的报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办公用品、印刷品的开支

  (1)各股室人才交流中心、劳动监察大队需购买办公用品和印刷品的由各股室列出购买清单,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股室印刷的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其余二层机构自定。

  (2)日常办公室用品实行定点挂账,由办公室人员签字购买,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签单。

  3、维修费

  (1)电脑、复印机等维修由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维修。

  (2)车辆维修、清洗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4、公务接待费

  (1)接待原则: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按照廉政、务实的要求,从严格控制,对口接待。

  (2)坚持事先报告制度:凡来客需要局里安排用餐的,必须经局长同意,未经局长同意的,均不予报销。

  (3)用餐标准:来客接待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报销程序:凭“菜单”和餐票或发票,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5、其他

  (1)会议经费:局里召开较大会议或举行有关活动需要的专项支出,由局办公室实施统一管理和支付结账,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慰问经费:局机关在职人员患病住院慰问金为每人每次200元,在职人员配偶及本人父母病故的慰问金为每人300元,退休人员病故慰问金为每人800元。

  (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例行节约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办公用品、水电、车辆维修、车辆燃油等费用开支。

  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2】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机关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5篇01-27

业务车辆管理制度12-26

业务考勤管理制度12-18

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2篇01-28

公司销售业务管理制度12-17

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经费管理制度01-20

财务收支的自查报告12-12

公司业务用车管理制度(通用5篇)12-21

机关6.26禁毒宣传简报06-28

机关财务人员述职报告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