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0:34:54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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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2

  一、时间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 、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四、考勤审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 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2、员工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扣除当月20%的工资;5次以上除名。

  3、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财务部,财务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继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主管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单,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8时整。

  加班:自18:30时至20:00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部门特殊情形进行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8小时。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 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

  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考勤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午餐及休息时间:12:00—13:30

  3、周日休息

  4、如因季节变化或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以办公室最新通知为准。

  第四条 考勤记录

  1、公司采用签到的方式记录考勤。

  2、所有员工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签到,每天签到2次。即上班时间之前的到岗签到及下班时间之后的离岗签到。

  3、员工每天上班之前要预留充分时间进行上班前的准备工作,不得占用上班时间以后或下班时间以前的工作时间做用餐、化妆等与工作无关之事。

  4、如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外出审批单》或《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签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外出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条

  1、全体员工考勤核算周期为1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自然月末),未出全勤员工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工资。

  2、每月 日发放上个考勤核算周期的员工工资,遇节假日自然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给付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进行给付。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达工作岗位的即视为迟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开工作岗位结束工作的即视为早退。

  3、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内的,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处以20元/次的行政处罚,每迟到或早退3次计旷工1天;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同旷工半日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视同旷工1日处理。

  4、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非人为因素而导致迟到或早退现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报书面说明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另议处理。

  第七条 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办理请假手续未获得批准而擅自休假的;

  (2)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或未办理续(请)假手续不及时上班的;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 迟到或早退情节严重已构成旷工的;

  (5) 有意隐瞒,不准时上下班的。

  2、 旷工薪资核算

  (1)旷工半日(不含)以下者,扣除当日全额工资及补助;

  (2)旷工半日(含)以上,扣发2倍标准全额工资及补助;

  (3)旷工达到以下情形者,除扣发旷工天数2倍标准全额日工资外,公司将视员工此种行为为自动离职,同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将自旷工第3天起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保留要求员工赔偿因旷工而产生损失的权利,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解决。

  ① 全月累计旷工达3日(含)者;

  ② 连续旷工达3日者;

  ③ 1年累计旷工达5日(含)以上者;

  第八条 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提前填写《外出审批单》,经相关领导签批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

  2、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但应于知道此情况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并由负责人向办公室备案,并于返岗后第一时间填写相关表格说明情况方可视为有效出勤。

  3、未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外出或外出时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将视同旷工处理。

  第九条 出差管理

  1、因工作需要到属地之外其他省市工作的,视为出差。

  2、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公司领导签批后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如因任务紧急来不及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者可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进行报备,在出差返回后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填,无《出差申请单》又未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如实际出差时间与递交的《出差审批单》有出入(提前返回或者逾期),出差人员需及时告知办公室,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第1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出差日期重新提交新的《出差申请单》,以保证考勤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准确性。

  第三章 公司假期

  第十条 请假须知

  1、员工休假除因病或其它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须员工本人填写《休假申请单》,注明请假原因及工作交接情况,得到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休三天(含)以上的假期,应至少提前三天申请。如因工作交待不清造成工作延误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将追究当事人及直属上级失职之责。

  2、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员工无法预先办理正常书面申请手续,需于休假当日上班前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上级负责人,并由上级负责人报办公室备案,并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充办理休假手续。

  3、请假尚未核准或请假期满未行续假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外,未到岗期间均视同旷工处理。

  4、员工所申请休假如发现有与事实不符情况者,除所休假期视同旷工处理外,还将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解除同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请假以0.5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遇突发事件或确需亲自处理的事情,说明原因可申请事假。

  2、员工休事假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3、事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日全额工资及相关补助。

  4、试用期内请事假将酌情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当年内事假累计达15日(含)者不享受公司年终可能给予的奖励。

  6、员工当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7、公司有权在员工请假理由不充足或有妨碍工作时,酌情不予准假、缩短请假时间及延期请假。

  8、其它注意事项按《请假须知》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 病假

  1、员工非因工负伤休假,且提供正规医院病历及休假证明的,按病假处理,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

  2、因病需请病假两天(含)以上者,需持正规医院病历及休假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因病情严重或因急诊就医,需于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办公室备案,并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充办理病假手续。

  4、无法提供医院证明的病假申请公司有权不予准病假,已休假的将视同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视同旷工处理;

  5、员工因病需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治疗和理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可按病假累计处理,请假时间可以每小时计算。

  6、员工由于不遵守公司制度或社会公共秩序负伤不能上班工作者,按事假处理。

  7、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累计病假超过5天(含)以上的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劳动合同。

  8、其它注意事项按《请假须知》中相关条款执行。

  9、公司正式员工病假期间实行病假工资待遇。

  (1)1个月(含)以内的病假,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不再享受相应的补助。

  (2)1个月以上的病假公司将不再支付薪资。

  10、全年病假累计达30天(含)者不享受公司年终可能给予的奖励。

  第十三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3天丧假。

  2、员工旁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请1天丧假。

  3、直系亲属居住地为外埠且需要异地处理时,提交相关证明可另外获得2天路途假期。

  4、丧假申请需持亲属死亡证明及与死者的相关亲属证明。

  5、员工丧假一次性使用,公休、法定假日包含其内。

  6、公司正式员工丧假期间执行全额日工资标准,但不享受相关补助,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丧假工资待遇。

  7、其它注意事项按《请假需知》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

  1、公司正式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持结婚证书申请3天婚假,逾期不再享受此项福利;

  2、晚婚的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另外奖励晚婚假7天。

  3、员工婚假一次性使用,公休、法定假日包含其内。

  4、再婚员工可享受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5、申请婚假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6、公司正式员工婚假期间执行全额日工资标准,但不享受相关补助,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工资待遇。

  7、其它注意事项按《请假须知》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产假

  1、公司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2、产假假期一般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

  3、员工申请产假,需提供正规医院相应的诊断证明,经相关领导签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4、已婚女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14天以内的假期。

  5、产假期间,公休、法定假日包含其内。

  6、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各项补助及年终可能给予的年终奖金。

  第十六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经医生诊断并出具证明后,可申请休假,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由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

  2、未经医院诊断出具证明的员工,不能享受工伤假及工伤待遇。

  3、在劳动部门没有审核认定为工伤之前,公司将按照病假支付员工休假期间薪金,待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后再予以补发。

  4、工伤治疗期间员工实行工伤假工资待遇。

  (1)3个月(含)以内的工伤治疗假,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相应的补助。

  (2)3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内的工伤治疗期,享受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相应补助。

  (3)6个月以上1年(含)以内的工伤治疗期,享受基本工资的50%,不享受相应补助。

  (4)1年以上的工伤治疗期,将不再支付薪资。

  5、其它注意事项按《3.1请假需知》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 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以当年公布的国家法定假日进行休假。

  1、“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2、 “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放假3天;

  3、 “五一”5月1日,放假1天;

  4、 “十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5、 “清明、端午、中秋”各放假1天,共3天;

  第十八条 员工提出辞职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员工不得申请事假、婚假、产假等休假申请,离职时公司将按日工资对未休完的假期进行折算。

  第四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条 员工应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审批单》,经总经理签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视为加班。

  第二十条 加班的界定

  1、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以小时为单位。

  2、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非正常时间的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3、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4、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不属于加班。

  5、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十一条 加班的补偿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以加班费的形式进行补偿。

  2、其它加班以补休方式进行补偿,也可冲抵员工的事假。加班的补休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半年内补休完毕,半年内未补休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第二十二条 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如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调休,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加班次日,由主管领导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期加班效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特通知如下:

  一、考勤是考查员工工作出勤情况的记录,公司考勤实行记载式和电子考勤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员工考勤记录必须真实。

  二、电子考勤打卡:公司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等进出公司时必须按规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员)。

  三、记载式考勤:公司各部门(车间)确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记载考勤。每月考勤核对无误,并在“考勤员”一栏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政部。

  四、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随意串岗、脱岗、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先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经批准外出办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当天或次日回公司后报单位考勤员核实记载。

  外出办事批准权限:

  1、部长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

  2、主管、主任,报各部部长同意;

  3、其他员工,报各单位负责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卫办负责监督员工上下班及进出公司打卡情况,对违规打卡行为进行登记后报行政部。

  七、电子和记载式考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或包疪、隐瞒虚假事实,一经发现,扣罚当日工资;属考勤员或单位负责人审核责任的',追究相应责任,扣罚考核分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分(子)公司依照执行或参照本制度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生效。

  二、考勤人员及考勤方式

  第三条考勤人员

  (一)各公司、部门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和汇总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各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人力资源中心,以备核查。

  (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做旷工。

  第四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打卡或签名登记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下班考勤

  第五条员工打卡或签名考勤记录出勤时间。

  (一)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在考勤总天数不足的情况下)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二)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打卡、签名考勤外,所有员工均须亲自签名、打卡,不允许出现代签、代打的现象,否则将视为旷工,并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到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或签到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二)迟到时间1-30分钟间的,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1小时以内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超过1小时如何处理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主管签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5次者,或年内累计12次者,予以辞退,而不需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八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如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旷工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九条出差考勤

  (一)离开公司办公超出24小时,称为出差。

  (二)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司部门负责人(含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出差,须事先填写因公出差单经总裁审批或口头同意。

  (三)审批后的因公出差单需交考勤人员处登记,若未填写因公出差单,扣款10元/次。

  四、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一条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至少可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人力资源中心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裁批准。

  (二)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生效。

  (三)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方可。

  第十五条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工处理。

  (二)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的须经总裁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六条病假

  (一)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在规定医疗时间内,医疗时间1个月内的,工资按50%发放;超过1个月的,仅发放基本工资的50%。(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处理。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结婚,可准假15天。

  (二)婚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八条丧假

  (一)如员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的丧假,路程假另计。

  (二)员工请丧假,需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三)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十九条产假

  (一)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请假15天,晚育者增加假期30天。

  (二)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三)所有女员工必须于怀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四)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五)男员工可请陪护假3天。

  (六)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保险办理。

  第二十条补休假

  (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休假的,只能在当月补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二)员工补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三)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7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中午休息一小时。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2.4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2.5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婚假

  3.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4、丧假

  4.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4.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4.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与哺乳假

  5.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5.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5.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5.4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5.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5.6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5.7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部备案。

  6、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第二年开始每年5天带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长一天逐年递增,最长不超过15天

  7.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7.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报行政部并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如因总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总经理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每增加1分钟扣1元钱,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2、旷工扣款规定:

  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学大教育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补充规定,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时间过后需要继续工作的,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继续工作且工作超过8小时,计为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审批

  1、全体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HR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2、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加班(或相关权限主管外出)者,应在加班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审批手续,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认定。

  3、主管(正职和副职)加班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经理及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复核。

  2)分公司部门主管加班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进行复核。

  3)校区部门主管的加班由校区总监和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复核。

  (三)调休审批

  1、员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调休,调休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主管(正职和副职)调休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总公司总裁,调休由总裁进行审批。

  2)分公司部门主管调休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校区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分公司(副)总经理,调休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四)年休假资格认定

  为简化员工工龄资料收集及认定程序,对员工工龄按年龄和学历分为几种认定方式:

  1、 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以员工本科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2、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以员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3、 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为工作后继续进修的,以最早第一学历时间为准。

  4、 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如果其参加工作时不满20周岁的,不予工龄认定。自20周岁(含20周岁)以后,开始累计计算工龄。

  5、 员工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以员工提交给HR存档的资料为准。员工无任何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存档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6、 对于个别工作年限较长(20xx年以上),难以收集相关证明资料的员工,由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工龄认定。

  7、 按以上方式认定的工龄适用于员工医疗期核定。

  (五)年休假申请条件

  1、员工入职一年后方可申请年休假。

  2、员工两次年休假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2个月。

  四、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9

  第一条

  目的: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

  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

  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

  1、员工假种类

  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2、请假条件及假日天数

  员工休假一览表

  假别

  天数休假条件薪资备注

  元旦节1天

  国家法定

  薪资照发不影响全勤奖

  清明节1天

  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3天

  妇女节0.5天

  限女员工

  年休假5天

  在企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以下几种情况无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请病假累计2月以上;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且请病假累计3月以上;

  4、工作满20年且请病假累计4月以上。10天

  在企业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15天

  在企业工作满20年

  生日假1天

  公司正式员工在生日当天休

  逢公休日或法定假的不再另行安排

  事假

  根据需要

  因私事请假

  无薪资全勤奖

  年累计不超过30日

  病假

  根据需要

  须附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

  每月一天带薪病假,超过无全勤奖;年累计不超过30日

  婚假5天

  公司正式员工(领结婚证后1年内有效)

  全薪无全勤奖

  需校验结婚证

  产假90天

  公司正式女员工,开具医院证明

  可享受生育保险者按国家规定发放薪资,不能享受者按当年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发放薪资。

  陪产假5天

  公司正式男员工,开具医院证明

  全薪有全勤奖

  工伤假

  1、须经单位主管调查证明属实

  2、与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相符

  全薪有全勤奖

  休假天数依有关部门鉴定所需天数为准

  丧假3天

  员工的直系亲属亡故

  全薪无全勤奖

  需校验死亡证明1天

  员工的非直系亲属亡故

  第五条

  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

  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

  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

  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

  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

  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审批的权限:

  1、到系统内出差

  出差人

  审批

  备注

  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总经理

  管理中心总裁

  2、到系统外出差,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管理处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到系统外出差,须报请管理中心总裁批准。

  (三)《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四)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五)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

  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

  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人

  请假时间

  审核

  审批

  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

  7天以内(含)/部门负责人

  7天以上(不含)

  部门负责人

  管理处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管理处副总经理

  7天以内(含)/管理处总经理

  7天以上(不含)/管理处总经理

  总经理

  不限/管理中心总裁

  您

  (六)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

  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

  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相应工作安排和值班时间进行考勤。

  第二条 职员上下班须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时令工资,一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处记小过一次。早退处10元一次罚款,一月累计早退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早离岗,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则不受处罚。

  第四条 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 无故缺勤一个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原因或原因未获批准;

  (二) 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 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条 一个月旷工两次记小过一次,旷工五次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

  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半天至一天的,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需请假1-3天的直接向总经理申请,说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须符合事实,若以续假理由请假的作2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一条 职员上班时间应佩戴好工作牌。工程人员和业务员面见客户时要第一时间出示工作牌。

  第二条 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并记小过一次,造成公司信誉或利益受损者公司作开除处分。

  第三条 采用区域划分制随时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的工作环境。由办公室主任每天检查各科室的清洁卫生。

  第四条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五条 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离开岗位的作当日旷工处理。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睡觉、吃零食。

  第七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耍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八条 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九条 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第十条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2、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资产账务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从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等方面对公司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二条 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根据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及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编号。

  第三条 资产管理指引:

  1、 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 资产编号规则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 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要按资产重置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5、 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配备主管人员负责资产验收、登记、检查等工作,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合作,定期对账,每年至少一次盘点。

  6、 固定资产实行按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保管和维修。

  7、 加强对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签订出租出借协议,并加强日常的保养和维修。

  8、 固定资产如发现短缺、毁损,须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同时,会计人员在经过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9、 设备的管理:设备采购由工程部上报至总经理,总经理负责采购。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和发放。任何人在未经得办公室主任和总经理的允许不得随意使用设备或将设备外带。工程部回收到办公室已损坏的设备要标注损坏的地方,交由工程部主管统计并统一发回厂家返修。随时保持存货室内的卫生与整洁,不得随意堆放设备。

  第四章 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需公司提供宿舍的员工,要先在办公室登记入住名单,再由部门领导安排住宿。员工不得私自更换宿舍。

  第二条 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不得擅自使用或挪动他人财物,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不得擅自交由外人居住。若发现非法挪用他人财物者拒情节轻重处扣除当月奖金或记大过处理。

  第三条 凡在宿舍休息的员工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打牌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宿舍组长定期检查宿舍的清洁卫生,发现入住员工不守制度的上报其部门领导,拒情节轻重处10-100元罚款,若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扣罚当月工资及奖金。

  第五章 印章证件管理

  第一条 印章管理

  1、 各类公章、私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 需盖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3、 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 公司公章

  1、 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须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批准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

  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因此而发生问题,公司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3、 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 各类证件的管理

  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件时(包括复印件),应在办公室登记《证件登记表》上,并说明用途及范围,在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会议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召开会议如需使用会议室,会议组织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如需提供会务设备和服务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以便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第二条 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在使用会议室时应小心使用设备,离开会议室时,应知会相关人员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等。

  第三条 会议组织者召开会议时要安排好会议记录人员,统筹会议相关事宜。会议记录员要记录下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会议参加人员及部门、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第四条 参加会议应提前或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或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迟到或不假不到者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处罚。

  第五条 凡参加会议者不得带任何零食进入会场,离开会场前应检查座位周围的卫生,发现有纸屑应主动积极带离会议室。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若要发表意见,应等发言者发言后举手表示发言,发言内容不得脱离会议主题。

  第六条 会议室的日常清洁由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会议设备是否正常,避免临时会议的使用不正常。

  第七章 监控室的管理

  第一条 监控人员应每天接班时交接特殊客户情况、对讲机、防区遥控器、摩托车钥匙等。若发现遗漏及时查找,若确实遗失则上报办公室进行处理。

  第二条 监控室内的财物,包括对讲机、防区遥控器、摩托车、摩托车钥匙、电脑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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